关于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问题及对策建议(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2.2 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
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制定出有效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预算单位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的规范,夯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制度基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建设:
2.2.1 加强制度体系本身的完整性,构建部门岗位分工控制制度
完整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财政总预算单位会计岗位责任制,印鉴、票据管理制度,财政内部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之间,财政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和相互制约机制,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代理银行管理机制,等等。我们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切实健全完善好这一制度体系。
2.2.2 建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对财政资金管理关键岗位(如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等)人员有效的教育培训管理机制,包括上岗培训和后续培训,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财政业务水平和操作动手能力。二是建立科学的自律机制、防范机制和奖惩机制,如实行资金安全责任人风险保证金制度等,把关键岗位人员的自我约束与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外部制约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构筑起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2.2.3 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处罚制度
一是要制定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监督实施方案,根据资金运行整体情况确定监督重点,进行风险防范与监控管理。二是将财政资金安全与各部门职权范围与责任挂钩,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对因管理不善、控制不严、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有关人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3 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及财政专户整合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对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的管理水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3.1 不断拓展改革范围,完善支付控制流程
在改革的资金范围上,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将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实拨资金;在改革的单位范围上,重点是将县区级的所有预算单位尽快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同时积极探索对乡镇财政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使改革尽快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在支付控制流程上,一是要减少不必要的控制环节和内容,突出控制重点。现行支付控制的内容和环节较多,即包含对收款人、支付金额等付款信息的控制,也包括预算科目、项目等预算管理信息,全部放在支付环节控制,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不仅影响效率,而且分散了注意力,不利于对重点风险环节的控制。对那些不涉及资金安全的管理要素(如预算项目等)可通过支付监控管理环节进行控制,从而优化支付控制流程,加大对风险点的控制。二是要提高支付自动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财政资金支付无纸化管理。目前,虽然一笔资金的支付要经过初审、复核、制表、盖章等环节,但这些环节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地从头至尾都关联起来。只要支付流程中的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如盖了真章,却填了假数),其他环节再严格管理都无济于事。无纸化管理就是通过电子签名真正实现链条管理,银行见到支付指令后,它效验的不再仅仅是财政部门的电子公章,而是支付管理各个环节的电子签名信息,即一笔支付要效验整个管理链条。如果说在一个环节可以造假,那么在所有管理环节进行造假几乎是不可能的。通过无纸化支付手段,促使财政、预算单位和银行真正实现从环节管理到链条管理过渡,从根本上提升支付安全管理水平。
3.2 全力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
目前,我国部分县区的集中支付改革仍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和集中核算相结合的模式。按照财政部的规范要求,逐步将会计集中核算全部退回预算单位,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全面转轨。由于部分县区纳入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没有设置会计岗位,一般只有一个兼职报账员,转轨要一步到位是不现实的。针对当前的这种具体情况,县区的转轨工作应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先将支付中心的集中支付职能和会计核算职能进行分离,把集中支付职能并入财政国库部门,即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业务,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单位的代理会计,负责办理单位的授权支付和会计核算业务,待条件成熟后再将会计核算业务全面移交单位管理。
3.3 尽快实现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的整合
财政部要求地方对国库管理机构与国库执行机构的内设机构、职能及工作流程、系统建设等进行全面一体化整合。目前,部分省市已实现了整合。实践证明,这样的整合既能减少职能交叉,理顺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又能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因此,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买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式,细化并合理安排岗位分工,直接建立起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财政资金支付“流水线”。尚未设立国库管理机构的县区,要结合集中核算向集中支付转轨情况,调整机构设置,整合人员编制,尽快建立符合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求的财政国库业务部门。
3.4 加强财政资金账户管理,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
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能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资金不再开设财政资金专户。对财政资金专户的开设,要严格履行财政内部审核、审批手续,并实行向上级财政部门备案和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控制新开设财政资金专户;对现已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要加大清理力度,能归并的立即归并,该撤销的坚决撤销;对按规定开设的财政专户,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规范财政与银行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防范资金风险;对财政资金专户管理要按照“归口统一管理,严格按程序开设,同类专户归并,的原则,统一到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建立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相分离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对纳入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财政资金要按照预算内资金管理的模式,实行”指标管理,资金集中,预算总控,统一调度,统筹管理”,严格预算约束。
3.5 加强对财政资金安全制度的执行的监督检查
目前缺少的不是制度,是有效执行和落实。要在执行加大力度,采取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方法,强化岗位责任制,切实执行好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同时要对财政资金审核拨付、会计核算,专项资金的支付,存放在各专业银行的资金等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使相关制度不再停留在纸上,而要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财务会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实现财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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