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荷兰农业结构调整的实践
荷兰的农业主要由种植业和畜牧业两部分组成,其中种植业又包括大田种植业和园艺业。长期以来,畜牧业一直占荷兰农业组成部分的55%左右,成为荷兰农业结构的主体。在畜牧业中,占据份额较大的是奶类,农业总产值的1/5来自于奶类生产。普通畜牧业以高度发达的养牛业特别是奶牛业为主体,平均每头奶牛的年产奶量接近7000公斤。集约型畜牧业中的养猪业和养鸡业已经实现了工厂化。
园艺业是荷兰农业中高度发达的部门。花卉在园艺业中所占份额较大,其次是蔬菜业,但水果主要依靠进口。荷兰的园艺业主要采取温室生产的方式,同时辅助采取露地生产的方式。温室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过程都已经实现了高度的现代化,不仅绝大部分生产环节,而且温室内的温度、湿度、光照都由电脑自动控制,实现了电脑化。因此,园艺业尤其是温室园艺业堪称是荷兰集约型农业的典范。
荷兰农业的地域结构表现出了明显的专业化格局:高度集约化的畜牧业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奶牛业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带、园艺业主要集中在西部沿海地带。这种高度的专业化生产方式,不仅使荷兰农业的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而且使荷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迅速提高,这些成效的取得使得荷兰一度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法国的农产品出口大国。
三、荷兰循环型农业结构调整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必须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然而,在进行具体的调整实践时,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尤其是与我国农业资源天赋相近的国家的成功经验是非常必要的。
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完善市场体系的建立,不仅是决定市场与生产能否有效连接的重要因素,也是构成农业结构顺利成长的必要条件。荷兰的农产品“拍卖市场”是市场体系建设中很具特色的措施。目前,这一拍卖过程已经基本实现了电子化运作。其作用表现为:它通过促成消费者和生产者的面对面有效解决了农产品特别是表现周期短的农产品的销售问题;通过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体系促成农业标准生产的实现,在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的同时自然而然地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通过形成合理的价格以促成了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2.重视农民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体地位。一方面农民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经济主体,具有自我经营和自我决策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经营决策风险和盈亏结果;另一方面,实践中具体的农业结构调整方面的实施也离不开农民的广泛积极参与;另外,农民从事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也离不开对其主体地位的承认和尊重。在荷兰,国家政府和农民组织的合作关系,不仅给予了农民更多的活动空间,也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3.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荷兰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角色扮演者——发挥着基本载体的作用。它在农业产品加工、销售、流通和供应等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特点表现在:一方面基于保证合作社的利益,基层合作社、地区合作社和全国性合作社都被组织于“全国农业合作局”;另一方面合作社采取多重会员制,所有的参与者享有完全的责任和独立性于自己的生产决策和生产过程,采取完全的自愿和协定原则。在农业结构调整中,通过采取合作经济组织的方式不仅为农户提供了金融方面的良好服务,而且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流通销售领域都提供了满意度极高的服务。荷兰目前的农业信贷中,已经超过90%的份额来自于农业合作银行,保证了农业生产者在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农业是风险性高的产业,如果没有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就不能保证农业的健康发展和农业结构的顺利调整。
4.积极发挥政府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一是政府制定政策的导向作用。政府通过积极制定和有效贯彻执行政策来影响农民的资源配置和生产行为,例如荷兰,针对稻米生产优势的弱化而提出了保护性政策;针对稻米生产过剩和财政负担沉重而提出稻田转作政策。二是积极进行市场建设。在农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因素中,市场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机制的建立是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中必不可少的内在力量。因此,重视市场体系建设可以被认为是农业结构调整中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荷兰政府十分重视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市场准入制度的严格制定和执行以及交易制度的公平化来维护市场秩序,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荷兰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产品营销制度和比较系统的农产品交易体系,可见市场体系十分完善。不可否认,荷兰农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得益于完善的市场体系、公平的交易环境、有效的交易方式和快捷的物流系统。三是严格监督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企业竞争的保证。荷兰农业结构调整中通过制定标准化的生产程序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政府也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来引导农业生产向标准化发展。另外,政府还加大了对食品的安全检疫、农产品的卫生检疫等产品监督工作。四是贸易推动。比较优势是农业结构调整和成长中的基本原则,农业结构调整要充分遵循比较优势原则,根据比较优势配置资源和组合生产。国际自由贸易是比较优势原则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只有通过国际间的产品转换,才能实现在比较优势原则下农产品生产、供给和消费需求的均衡。因此,要最大限度地推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五是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满足大多数农业生产者需求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具有鲜明的非排他性,这样的特征决定了这些产品就必须由政府来提供,这些产品对于提高农业的生产能力和结构调整与适应能力是不可缺少的。主要包括和农业结构调整有密切关系的农村道路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通信设施建设和农业气象服务等。六是科技支撑。农业的发展和成长、农业结构的调整离不开教育的发展和科技的支持。在荷兰,有相当发达的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系统,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被誉为荷兰农业发展和一体化经营的三个支柱。教育使荷兰农民具有很高的素质,能够赶上世界农业科技发展的步伐,使得农业具有较高的竞争力。荷兰政府每年都对农业教育和科研给予充足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