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盈余管理的空间与防范探析(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2 投资性房地产盈余管理的实例解析
  2.1 世茂股份的盈余管理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商业地产开发运营的上市公司。2009年6月30日,世茂股份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公司根据准则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导致增加2009年度利润总额408万元,其中因不计提折旧增加2009年度利润总额102万元,因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利润总额306万元,增加投资性房地产1317万元,增加留存收益987万元。当年下半年,因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61亿元,约占当年利润总额的54.51%。2010年,世茂股份因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4.26亿元,约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1.14%。然而,该公司并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世茂股份租售并举的经营模式导致该企业拥有大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且其商业地产主要坐落于北京、上海等地区,市场交易活跃,这给使用公允价值模式提供了必要条件。2009年全国范围内房地产价格普遍高企,发达地区涨幅尤为明显。世茂股份在此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允价值的大幅变动直接导致了当年及此后一年的利润大幅增加,相对于其他采用成本模式的房地产企业而言,业绩更加“漂亮”。并且,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净利润暂不得用于利润分配,上市公司无需担心这部分并无实际现金流入的利润将增加企业利润分配的负担。这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企业使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忧虑。
  2.2 海南航空的盈余管理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航空运输的上市公司。2009年12月14日,海南航空董事会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根据准则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导致2008年合并报表层面投资性房地产增加447万元,减少营业成本442万元,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07万元,最终减少净亏损999万元。2009年合并报表层面投资性房地产增加投资性房地产6.8亿元,减少营业成本1902万元,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9亿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变更直接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1.14亿元变为3.34亿元。通过会计政策的变更,海南航空的累计亏损减少了4.52亿元。2010年,该公司因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48亿元,约占当年利润总额的7.96%。2009年,海南的房地产价格涨幅明显。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文件,海南国际旅游岛正式获批,此举更是推动了房地产价格的又一轮上涨。海南航空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位于北京,三亚以及博鳌,受益于这轮涨价,其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已经远远高出账面价值。海南航空此次的变更在当期就产生了巨大的效果,直接使公司扭亏为盈,并且在第二年给公司带来了近8%的利润总额,效果十分明显。

  3 投资性房地产盈余管理的防范措施
  3.1 重新规定后续计量模式的使用范围
  现行准则以能否持续可靠取得公允价值为依据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选择,并且企业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只能采用同一种后续计量模式。对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企业获得的是租金收入,与该项资产的市场价值并无太大的联系。通常在合同签订时已载明租赁期间承租方支付的费用,且出租房并无租赁到期时将其转让的意图。因此,对于这类资产使用成本模式即可。并且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企业只有营业收入,却没有营业成本,收入费用在逻辑上不配比,违背了基本的会计原则。而对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士地使用权,由于企业持有的目的是待其增值后进行转让,需要及时了解资产的市场价值,掌握充分的信息,以选择合适的时机对外出售,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因此有必要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准则可以规定企业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业务类型选择后续计量模式,且企业可以区别不同的投资性房地产同时使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3.2 增加不同类别资产二次转换的限制条件
  为了防止企业利用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操纵利润和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盈余管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由于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首先在金融工具领域得到广泛使用,其准则制定相对较为完善。因此,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可以借鉴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且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因持有目的改变,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次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同时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状况导致可以转换的例外条件作出规定。这样即截断了企业利用资产类别的转换进行盈余管理的道路,又可以保护企业必要而合法的利益。
  3.3 加强投资性房地产的信息披露
  通过对财务报表附注的分析,可以看出不同上市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信息披露程度不一,但总体都不够全面。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出台规定,详细指导和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信息披露,包括物业的名称、所在位置、基本概况、产权情况、抵押或担保的状况、价值类型的定义、评估机构的名称及关联关系、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假设、评估模型的选择、评估参数的选择、评估的过程及结果等信息,必要时还应该提及相关评估报告的名称及取得途径。只有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降低企业利用计量方法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拥有较大的盈余管理空间,由于能够少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获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因而能增加利润,在短期内达到自身特定的目的。准则制定机构应加强对公允价值模式使用条件的限制并提高信息披露的要求,从而防范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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