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层:即目标层,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用A表示。
第二层:即准则层,将从股东(B1),董事会(B2)、监事会(B3)、经理层(B4)债权人(B5)、员工(B6 )、社区(B7)、政府}B8)与游客(B9)九个方面综合评价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
第三层:即指标层,包括股东收益权(C1)等3S个具体的定性和定量指标构成设置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债权人、员工、社区、政府、游客九个方面的评价内容,每.评价内容由一系列的评价指标组成。
三、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评价
1、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常用的有层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等。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根据层次分析法计算得出各层次指标的权重值。
2、指标数据的收集与处理
为了便于比较、减少主观性,指标体系尽星选取定量指标,经过计算处理且都为正指标,也即数值越大越好。为了消除各定量指标不同量纲对训算值的影响,对各指标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本文采取直线型标准化方法中的Z-Score法对数据进朽韦示准化处理。
3、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综合评价
由于指标层中的绝大部分指标值都难以从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直接收集到,因此,本文采用德尔菲法,首先选择从事古村落旅游经营、管理、研究的10名管理人员、研究人员,根据每个指标优劣程度赋予0——10分,即非常差1分、很差2分、差3分、较差4分、一般5分、稍好6分、较好7分、好8分、很好9分、非常好10分,分数越高说明指标值越优。把ZG, LM, NX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背景资料、各指标评分标准、要求等资料发放给10位专家,请各位专家分别对ZG, LM, NX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的35个指标进行评分;第一轮评分后,经过统计处理汇总的专家评分以及评分要求再寄给各位专家,请专家再进行评分;第二轮评分后,经过统计处理汇总的专家评分以及评分要求再寄给各位专家,请专家进行第三次评分;通过三轮的评分,绝大多数指标的评分结果基本趋于一致。然后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ZG, LM, NX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35项指标的最后得分(见表2)。
四、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的比较分析
现拟对ZG, LM, NX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效的进行综合评价,各古村落旅游公司对应的治理评价指标见表。
从评价结果可以清楚地看出,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综合得分均不高,分别为6.435, 6.162和5.335,说明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在考虑主体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的时候,还不够充分,NX公司重点考虑了股东、董事会及经理层等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利益要求,而忽视了员工、社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利益要求;ZG公司重点考虑了社区、经理层及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利益要求,而忽视了董事会、监事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利益要求;LM公司则重点考虑的是政府、经理层及游客等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利益要求,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而忽视了员工、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利益要求。
LM公司治理摸式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古村落旅游公司与古村落旅游管理委员会只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企不分,在古村落开发初期,成效显著,可以利用行政手段来协调旅游开发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利益矛盾,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能注重景区内外环境的改善、基础设施的建设、旅游市场的拓展和旅游形象的提升,因此LM公司的政府、经理层、游客等评价因子得分都比较高,分别为8.451,6.871和6.2800
ZG公司治理模式是一种比较典型的社区主导型治理模式,古村落旅游公司为村集体企业,归全体村民所有,旅游公司是村属企业,经理由村委会委派,一般由村支书或村长兼任,村委会制定企业的发展目标,旅游公司经理负责制,类似于承包经营,因此,这类公司在安排当f峨}民就业、社区经济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利益表达等方面做的比较好。因此ZG公司的社区、政府和经理层等因子的得分都比较高,分别为8.009, 6.768和6.749。但这类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不够重视员工、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等利益要求,其得分为3.831, 3.425, 3.829和5.218,主要表现在没有规范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企业产权不清晰,政企不分,缺乏长远规划,企业员工的主动性、积极哇不高。主要表现在员工的利益友达、利益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制度不健全等方面。
NX公司治理模式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法人主导型治理模式,古村落旅游公司有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现代企业的组织制度基本健全,产权清晰。这类旅游公司在公司发展目标、经营管理具有独立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因此NX公司的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等因子的得分都比较高,分别为8.119, 7.550和7.475。但这类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不够重视员工、社区、政府等利益要求,其得分分别为3.224, 3.234和4.760,主要表现在员工利益表达、利益要求、社区的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转让经营的法律法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