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对湖州某集团有限公司的续授信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生产经营、销售渠道及财务等方面均存在问题,检查人员随即向分行贷审会提出了不能给予其续授信的理由,果断退出,避免了后来其他贷款行因来不及收贷而最终采取法律补救手段情况的发生。检查过程中,杭州分行还了解到安吉某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存在的资产流动性风险,分行配合支行几次到安吉,与企业和政府联系落实分期还款计划,并积极争取到了总行的支持,分三期收回了全部贷款本息。可见在贷款业务中,过程控制至关重要。杭州分行正是通过贷后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将风险“扼杀于摇篮中”。
(三)培养风险意识——认识到位,团结一心
民生银行的一位领导曾说过,“银行经营同质化趋势很强,民生银行能够取得比较好的成绩,靠的是员工们工作拼搏、热情、坚韧、执着。”是什么力量鼓舞激励着民生员工?我们应该看到,民生银行尤为注重员工队伍业务培训、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工作,通过多样化、实用化、层次化的培训方式,生动活泼地为员工的实际工作注入了新鲜活力,大大强化了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了他们的业务操作,对真正做到按章办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正所谓意识决定行动,有了正确的积极的思想做后盾,才有了广大员工在风险防范方面更强的行动力。在高度风险意识熏陶下,风险防范观念深入到了每一位民生银行员工的内心,使风险防范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成为民生企业文化的重要灵魂。
三、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中外银行成功案例带来的启迪
(一)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
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是有效实现风险管理的前提。外资银行大多具备独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其内部监督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实行垂直管理。分支机构的内部监督部门往往与本级机构相互独立,或者在分支机构不设内部监督部门,内部监督的职责直接由总行的内部监督部门实施。
巴克莱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结构清晰,权责明确,是外资银行成熟风险管理系统的典型。再来看民生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2004年,民生银行华北、华东和华南授信评审中心——风险管理的核心机构,分别在北京、上海和深圳成立。评审人员“直系”隶属于总行,是总行的“嫡亲”,而与分行没有任何血缘——人事和经济利益联系,这使得总分行之间实现了真正意义的“审贷分离”,从制度上避免了由基层行领导者的长官意志可能带来的授信业务经营性风险。实践表明,民生银行的独立评审与区域授信评审中tk,等制度非常成功。
(二)完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操作规章制度是银行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保证。银行业务人员由于受自身素质和外界条件的影响,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和规范约束,在进行风险评价和判定时,难免会带有个人倾向,造成判定结果有失公正。通过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严密的规章制度,能够使银行员工避免主观主义和随意性,做到公正、合理地判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