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通过经营者股权激励的制度安排,使经营者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既是对经营者人力资本价值的承认,也符合人力资本间接定价的特性。
  
  (三) 契约理论
  在公司中,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是通过契约形式建立的,委托代理关系能否完善,关键在于契约能否制定得完善。委托-代理关系是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产权关系的必然产物,而有限理性的"经济行为"则通常会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利益冲突的结果往往是代理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其原因之一是信息不对称所致,由于代理人处于信息的前沿地位,其信息获取总比委托人更为有利;原因之二在于契约的不完全性,委托人在与代理人签订契约时,往往无法顾及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因而无法订立完善的契约来限制代理人的越轨行为。这就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行为的不一致。不得已,委托人只好通过一种方式,让代理人能够利用自己的私有信息,既为公司服务,也为自己谋利。其结果,在管理方式上就出现了分权管理;在激励机制方面,就出现了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可以弥补不完全契约的不足,高管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的收益多少来自于高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经营中的努力,因而具有自我激励作用。
  以上是我对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粗浅的分析,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解决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的长期激励机制,只有更好的了解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了解其必要性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这种激励方式。
  
  注释
  ① Jensen M C, Meclking W H.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76.
  ② 周其仁. 《市场中的企业:一个热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和约》,载《经济研究》,1996年第6期.
  
  参考文献
  [1] 曹凤岐. 《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研究》,《北京大学学报》, 第42卷第6期.
  [2] 陈佳贵, 杜莹芬, 黄群慧. 《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理论、实证与政策》,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3] 陈清泰, 吴敬琏.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法规政策研究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4] 陈卓勇, 吴晓波. 《股权激励的不同类型及其运用》,《改革》, 2000年第3期.
  [5] 董云巍, 潘辰雨. 《现代西方股权激励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应用》,《国际金融研究》, 2001年第4期.
  [6] 段亚林. 《股权激励制度、模式和实务操作》,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