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三、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在以下几个方面起到了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作用:
  (一)改善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股权分置改革使上市公司股份得以全流通,解决了一股独大,产权不够明晰,流通股的比例过小等问题。在股权分置下,大约存在2/3的股份是不流通的,而且股权高度集中于非流通股,国有股权持股比例在60%左右。许多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有的比例均超过了50%,国有股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这样控股股东很容易利用其控股地位进行盈余管理,操纵会计信息,误导投资者。股份全流通后,控股股东很难维持其绝对控股地位,这样就减少了其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行性。同时,控股股东在经营公司过程中,如果经营不善,则会导致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下跌,此时就会有其他股东通过收购上市公司股票来获取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原控股股东即失去控股地位,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积极性和可能性也大大降低。
  (二)促使上市公司注重公司价值
  股权分置的解决,即股份的全流通,将有效抑制二级市场的投机性,重塑投资者的理性价值投资理念。在股权分置情况下,上市公司2/3的股份是不流通,只有1/3的股份流通,由于流通股所占比例较小,在“一股一票”制下,流通股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能力非常有限,通过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来提高司价值的动力不足,所以流通股股东很少期望从公司的期发展中受益,而只是通过获取买卖价差来实现自身收益,也就是所谓的投机。而这种投机行为使得股票价波动不能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严重阻碍了股票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也不利于广大投资者的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股份全流通以后,股份再无流通与非流通之分,所有股东有了共同的目标利益,即公司价值的上涨,而不是具有历史性质的账面盈余。这样,企业管理当局也就会对账面盈余渐渐失去兴趣,而将注意力集中于改善企业的经营,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上来。
  然而,股权分置改革只是解决了我国股市的制度性缺陷的一方面,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也不会因为股份的全流通而得到彻底的解决。而且,国资改革的方针政策明确表明,出于国家安全和经济战略等方面的考虑,国有资本将对一些基础性行业和战略性行业控股。其次,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即使在股份全流通状态下也仍然存在。内部人控制即便在西方经济发达的国家,也是困扰公司治理的一个问题。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象不会因为股份全流通而消失。
  
  参考文献
  [1]刘月平,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及行为研究.转轨经济下财务与会计问题的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2]汤谷良,朱蕾,从公司治理与经营模式看美国公司会计欺诈案,会计研究.2002.12
  [3]青木昌彦,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内部人控制和银行的作用.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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