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准则下存货发出计价方式的转变(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资产负债的存量由交易流量的初始确认金额和决算时期间利润扣除预计或递延的收益、费用的金额构成。这里是由于期间配比所扣除的部分作为了资产或负债的存量。在收入费用观中,利润被作为企业经常性的长期业绩评价指标或获利能力评价指标。因此,为了防止非经常性的、短期发生的事项对企业经常的、长期的业绩的“歪曲”,而力求将这些事项对财务的影响进行分期平滑处理。这种做法虽顾及了利润计量的要求,却偏离了资产、负债计量的要求。另外,以收入费用观为基础,期间利润或损失只不过是作为财富增减计量值的一部分。因此,计算出的利润不完全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所产生的价值变动。
  我国旧的存货准则中后进先出法存在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认为在物价上涨或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法能够尽可能地增加成本,降低利润,符合谨慎性原则。这反映出当时我国坚持的仍然是“损益观”而非“资产负债表观”。但是如此处理,期末存货的实际价值就不能准确地得到反映,正确计量当期损益的愿望,却导致了不能准确计量存货价值的后果。而且,实际情况是,这种后果极其严重,在持续通货膨胀情况下尤为如此。后进先出法按照后入库的存货先发出的原则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其结果是“存货”项目的金额反映的是最初取得存货的成本,远离存货的最近成本,背离存货的实际成本,尤其在持续通货膨胀情况下,会严重歪曲存货的实际价值。目前我国存在原材料价格总体持续增长的态势,后进先出法的直接后果就使利润表上当期成本较高、利润较低,使资产负债表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与实际相比偏低,而存货账面价值低估可能成为企业秘密准备的源泉,而且使得企业当期的应纳所得税额减少,现金净流出减少,损害到国家税收的利益。新修订的存货准则取消后进先出法的应用,是一项体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理念统一的务实之举。
  (四)减少企业会计政策的可选择余地,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先进先出和后进先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后进先出法的弊端在前面分析中已一一列举,在此不再赘述。
  可见,“后进先出法”的去除,寥寥几字,却使得我国的会计准则更加贴近现实,更加趋同于国际准则和理念,更加符合我国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四、结语引起的联想和展望
  中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是在充分考虑国际发展趋势并结合我国现阶段实际国情的基础上,历经几年的酝酿,几经征询各方意见,几易其稿,最终正式出台实施的,是我国政界、会计实务和理论界集体智慧的结晶,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也是现阶段的重要成果。然而单就本文讨论的这一小点我们就足见国家推进会计国际趋同的“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勇气、努力和作为,以及新准则处处饱藏的科学性。
  “有所选择就要有所放弃,有所立就要有所破,有所为就必然有所不为”,新准则中很多突破性的改变和创新其实都是一种大胆尝试和“摸着石头过河”,其经济后果也必然是两面性的。而且,我们深知,一套新准则的成功实施,必将伴随着大量宣传、和对会计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的推广成本,新旧准则对接转轨的运行成本,以及方方面面相关人士的努力和支持。现在,新准则就像初生的婴儿,对于它的将来,业界流传着两种声音,多数是支持赞同,但也存有一些观望、怀疑甚至否定。笔者认为,我们每一位会计人都应坚定新准则更加科学、务实的信念,及时充电,更新知识,为它的成功实施尽一份绵薄之力,我们也企盼这个新生的婴儿能够够茁壮成长。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中华会计网校,新企业会计准则精读精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3]刘晓晴,王丽艳,对“后进先出法”作为存货计价方法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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