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合理低标价竞标作为一种比较公平、公正的评标办法已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竞标活动中。本文介绍了目前招标评标工作所采用的基本方法,阐述了合理低标价评标的意义,以及改善合理低标价竞标的各种措施。
关键词:合理低价竞标;工程招标;企业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根据此规定目前普遍采用的评标方法主要有:百分法、综合评议法及合理低标价法。
百分法是将评审各指标分别在百分之内所占比例和评标标准在招标文件内规定。这种方法容易出现有的投标单位以纸上谈兵来吸引评委,而且容易出现投标人围标哄抬投标报价的现象,从而使招标人失去了那些管理水平高、施工成本低的投标单位,增加了工程造价。
综合评议法是指不量化评价指标,通过对投标单位的能力、业绩、财务状况、信誉、投标价格、工期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进行定性的分析和比较,进行评议后,选择投标单位在各指标都较优良者为中标单位。这种方法由于不量化评价指标,在评标过程中存在感情因素,也给一些不法投标者以可乘之机,利用幕后活动夺标,从而滋长了社会不良风气。
合理低标价法(即低价竞标)是指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合格、技术合格条件下,将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定为第一推荐中标单位。这种评标方法可以减少评委的主观倾向性,体现投标单位的管理优势、生产技术优势、价格优势,节约工程投资。合理的低标价必须是经过终审,进行答辩,证明是实现低标价的措施有力可行的合理报价。鉴于此笔者认为合理低标价竞标应该作为重点推行的评标办法。推行合理低价竞标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推行合理低标价竞标是市场经济开放的必然趋势。最低价中标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评标方式,无论在国外的政府采购还是工程建设招标中均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推行合理低标价竞标是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国际接轨的实施办法,是实施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市场经济开放的大势所趋。
2、推行合理低标价竞标可以节省投资。节省投资的主要原因来自激烈的市场竞争,目前全国拥有建筑企业近10万家,从业人员达4000多万人,市场竞争的加剧为业主从容择优选择低价高质的施工队伍提供了条件,于是要求企业降级降类、提供优惠,以成为业主的普遍性要求,施工企业也不得不被动地适应这种要求,为中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
3、推行合理低标价竞标可以防止暗箱操作。《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中明确指出:“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际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侯选人”。因此低价中标根本没有幕后操作的机会,同时也促进了防腐倡廉。
4、推行合理低标价竞标可使招标过程操作简便。由于是谁低价谁中标,避免了评标的繁琐过程,同时也节约了成本。
5、推行合理低标价竞标可促进施工企业不断向前发展。许多施工企业生产效率低,浪费损耗严重,成本居高不下,经营管理粗放,缺乏竞争力。因此,施工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必须加强管理,研究市场,把握市场,制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发展方针,努力改进生产技术,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时运用于施工中,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
总之,推行合理低价竞标符合优胜劣汰的发展规律,它会自然淘汰一些发展无望、难以生存的施工单位,从而使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用市场的规律去改变“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施工力量和施工任务趋向一个合理的比例。
合理低价竞标作为一种真正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的评标办法,在目前市场条件下,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我们去进一步完善:
1、推行合理低标价竞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招标文件,严格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协议条款以及设计勘察的深度和精度都将直接影响投标价格,这样招标文件的编写应给投标者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工程信息。资格预审可以了解投标人的财物能力技术状况和施工经验,淘汰不合格的或资质不符的投标人,从而减少评标的工作时间,减少评审费用。
2、推行合理低标价竞标,提倡工程量清单报价。实行清单报价可防止发生因施工图深度不够,交待不清而引起的报价失误、漏算等情况,统一“量”竞争“价”使企业有了充分的报价自由。
3、推行合理低标价竞标,施工企业要制定“企业定额”。“企业定额”是在国家工程造价定额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企业内部定额体系。它是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建筑市场合理低标价竞标的客观需要。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中指出:“引导企业在国家定额的指导下,依据自身技术和管理情况建立内部定额,提高投标报价的水平和技巧。”
4、推行合理低标价竞标,要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和教育。招标投标主管部门要重视评标专家名册的建立和管理,要分专业建立本地区、本省统一的专家名册和专家库,区分专家评委和一般评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技术难度使用不同的评委。要加强评委的教育提高评委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专家评委的质量和档次。
5、推行合理低价竞标,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真正政企分开。政府只负责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和监督,国企投标者根据自身的能力来生存和发展。
6、推行合理低标价竞标,要建立工程担保制度。2001年出台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而目前的招标一般是投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而招标人一般不提交支付工程款担保。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延期支付工程款或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比比皆是,本来就是低价中标,利润比较低,而又延期支付工程款,从而使施工单位资金周转困难,进入进退两难之地,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所以未实行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担保制度是制约合理低价竞标的一个主要因素。
7、推行合理低标价竞标,要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但还需尽快制订与之相应的实施细则,彻底解决建筑业长期错载的“三角债”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一系列建筑管理和社会问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法比严、违法必究,从而创造使企业将精力放在竞争上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