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校部分专业设置与就业市场存在差距,增加了女大学生就业难度
我国四年一个周期的高校专业设置决定着专业人才的产出量,而企业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变化速度是高校专业培养人才的2-4倍,形成了人才供需市场配置的时间差。四年前还是社会需求的热门职业,四年后变成了滞销专业,在大学生就业已经市场化的情况下,大学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十分滞后,致使毕业生专业结构与快速变化的市场供求出现了错位。从源头上讲,这已成为制约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择业能力的不足限制着女大学生就业
从个人能力来看,一个人的工作能力、人生观、价值观等对于成功就业具有直接的影响。知识经济时代,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这里所指的综合素质不仅包括对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而且还包括一定专业外知识的积累和一定语言、交际、实践能力的提高以及良好道德修养的培养,但是看看社会上的实际情况,有的女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对专业知识掌握得不够;有的所学专业并不适合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从而出现暂时性的就业难,所有的这些原因都会导致女大学生就业难现象的出现。
三、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对策思考
(一)政府要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平等就业的制度机制
目前,我国有关公平就业的法规还只有《劳动法》中的第11条和第12条以及《宪法》的第4条,公平就业权利得不到保障,女性就业歧视问题就很难解决。因此,我国急需制定《反就业歧视法》,明确确立就业平等、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原则,并由政府部门履行对就业市场歧视性行为的监管职能。这必然为女性劳动权利的保障提供明确而有力的法律依据。
(二)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制度化、法制化建设,规范市场行为。同时,还要加强对毕业生市场行为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管理。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针对当前女大学生的择业观冲突和择业不良心理现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在工作中,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提高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尤其是各个院系兼职的就业指导人员的专业素质。其次,增强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的实用性,并适当提前课程设置时间。
(三)高校要加强学科建设和改革力度,增加女大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
由于受高校的专业设置和教育制度的制约,目前用人单位的需求与女大学毕业生的实际能力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高校要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和结构,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增加实践教学的安排,提高学生实践的质量,努力培养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女大学生人才,努力提高她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强化市场竞争意识和主动就业意识,帮助她们赢得就业市场的竞争。
(四)对女孩子的教育应走出“女性化”角色教育的模式
社会、学校、家庭教育对女孩子的教育应走出“女性化”角色教育的模式,适应时代的需要。知识经济的发展,突破和超越了女性生理、体力对职业的限制,女性已在客观上具备了与男性平等就业的条件,而“女性化”的角色教育模式,仍把女大学生就业局限在女性“优长”领域,使就业范围狭窄,而女大学生自身因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而不具备在高新科技产业领域与男生竞争就业的实力。女大学生只有走出这一教育模式,才有望扩展就业范围,增加就业机会。
(五)女大学生要能正确认识自我,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首先,要能认真地认识自我。求职择业对任何一个大学生来说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对女大学生来说往往更加重要。求职者应能把个人的愿望、爱好、特长等主观条件与就业政策、用人单位的要求等客观条件相结合,做出合理的选择;应能客观地认识自我,分析自己的优势劣势,寻找适宜的求职空间。其次,女大学生应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就业市场的激烈竞争实际上是能力和素质的较量,女大学生要想在求职过程中把握主动权、就必须注重自身能力的培养与素质的全而提高,切实按照社会需要来塑造自己,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广泛的社会责任心,以满足用人单位和社会越来越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