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国有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难点——保值增值

  我国以前的政策,出于保护收益人利益的考虑,基金只能投资于存款、货币市场、债券、股票等传统投资领域,不能从事信用交易、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等,投资运作的空间很窄,难以掌控获利程度。基金的保值增值难以实现,从而使得企业年金缺乏对企业和职工的吸引力。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似乎开拓了新的企业年金保值增值之路,然而在目前的资本市场大环境下,笔者以为仍难以奏效,主要原因如下:
  1.管理费负担过重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受托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按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人民币的限额,由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另行缴纳;托管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投资管理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及运营的管理费负担过重。
  年金受益人最终收益率=委托投资收益率-管理费率。企业年金的管理费除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外,其余三项管理费率按最高费率计算达基金财产净值的1.6%,按目前市场上普遍的协议管理费率三项约为0.8%,而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为3.25%,也就是说委托投资收益率必须达到4.05%才能与存银行定期一年的收益相当,而从近几年多家投资管理人的收益情况来看,收益率大多达不到这个水平。另外企业还须另行支付账管费,按目前最低每户每月1元支付管账费计算,企业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这是收益人不希望见到并且从主观上难以接受的结果,但现实却极大可能是这样:很多人在努力参与,煞费苦心为年金作出种种安排,最终结果却达不到预期收益率,从而可能导致不选择市场化运营企业年金。
  2.责任不明确,亏损大家担,不能充分调动各个环节的积极性,也就必然扼杀管理者积极性
  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国企业年金按照规范的信托模式进行管理。我国《信托法》规定:“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也规定,基金公司不得为投资人设定最低收益保证。因此责任不明确,亏损大家担,不能充分调动各个环节的积极性。
  另外,企业年金是基本养老金的一种补充,是职工的“养命钱”,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者来说,压力会更大,求稳的心态也更强烈,也就是说企业年金每年的收益至少要求做到保证本金不受损失,否则,因为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一旦企业年金本金受损,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都将会受到来自企业职工各方面的压力,因此管理者参与企业年金运营的积极性不高,宁愿由企业自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直接银行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取得固定收益。
  3.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不规范,加上信息不对称,企业管理者不敢轻易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模式进入
  资本市场不规范,其中最重要是市场主体的不规范,即上市公司的规范化问题。大部分上市公司不仅盈利能力不强,而且分红派现少,市盈率偏高,行为不规范,缺乏可持续成长性。社保基金之所以成为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关键在于这些国家的上市公司具有很高的投资价值。

  四、企业年金基金增值保值的措施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当前的政策环境、资本市场环境下,企业年金若要脱离企业,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模式运行,并想达到保值增值并非易事。需要做好以下方面的措施:
  1.建立符合市场化投资要求的监管体制
  企业年金的管理监督体制涉及到经办、投资、运营和监督等诸多方面。应当根据企业年金的性质与业务流程,对基金建立、投资方向、风险控制、收益分配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企业年金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必须建立相互制衡的完善的内控机制,这是有效管理和控制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的重要环节。
  2.加快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建设和法制建设
  企业年金需要大量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进行管理和运营。我国在这方面刚刚起步,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方面,要加快年金管理人才队伍培养和专业投资机构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快资本市场的开放步伐,大力引进人才和国外专业投资机构,加快企业年金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同时,要制定企业年金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年金的发展创造稳定的、公平的外部环境。
  3.为提高企业参与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的积极性,确保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降低投资风险,应借鉴国际经验,确定一个最低收益保证
  因此应提高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当企业年金实际回报率低于最低投资回报率时,用风险准备金来弥补。
  4.减轻各项管理费率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率限额太高,建议降低管理的各种费率,特别是应将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的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按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并在总收益中扣除各种管理费后,再分配收益,收益不足抵扣各项管理费时,免收管理费,即最低程度是保证企业年金本金不受损失。
  5.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杜绝内幕交易、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企业年金管理者收入要和企业年金管理效益直接挂钩。要建立科学的监督与评价体系,通过基金的市场化运作使其不断增值。
  企业年金基金脱离企业管理,进入市场化运作是一种趋势,也是最终保护职工利益的最佳运行模式,但只有落实了上述几点措施,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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