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性。对会计准则目标性规范可从五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是会计准则的目标性规定定位在会计服务过程的最终产品上.即财务会计报告要达到的目标,而实现这样的目标又要按照会计准则体系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的全过程。二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必须是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的信息。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不仅要全面、完整、真实可靠,而且还应是与企业决策相关的和有用的信息,这就要求不仅要编制规范的会计报表,还要注重附注的编制,只要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现时的或未来的影响就是有用信息,就一定要进行报表披露或附注说明,特别是未来产生影响的内容不能不预披露,做到表内披露与表外披露相结合。
三是通过会计报告信息能反映企业管理层的受托责任。要求会计人员要对会计报告信息进行动态的分析比较,包括会计期间的对比分析、不同年度的同比分析等,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可以分析评价的信息以资评价。四是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影响正确决策的重点是提供虚假信息,从一定意义上说,让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是会计准则体系目标在职业道德层面上的要求。会计工作者必须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五是将服务对象定位于企业的外部相关者和关注者,而不是以企业内部信息使用者为对象。如投资者和意向投资者、政府相关部门、以往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债权人等。
4.关于与国际接轨和符合中国国情。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趋同”。有的规定形成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但符合中国实际是合理的。以下两方面存在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一是国有企业不能一慨视为关联方关系。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涉及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应视为关联方。而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构成直接投资关系和集团公司成员关系的国有企业之间不视为关联方关系.也不视为同一控制企业,有关交易和事项应按非同一控制企业或非关联方关系处理。二是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不得转回。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所有增产减值时均要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而减值的因素消除以后,减值准备均可转回。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定.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减值损失,在资产价值恢复后可以转回。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及金融工具中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视同永久性减值,一旦计提减值准备即不得转回。首先是因为此类长期资产价值较大.对于减值准备的计提需要特别谨慎。一旦减值就应当视为永久性减值。其次是因为道德风险客观存在的现实.近年来确实存在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案例.这是防范道德风险的一项措施。
5.关于企业会计的服务理念。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概括地讲是在提供两个服务:一是对内服务.为企业实施财务战略和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筹融资活动分析、项目论证分析、责任中心考核、成本控制、业绩分析等都是在为内部经营管理服务.对内的会计服务要服务于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策略和决策意图,其中有些服务活动和信息还具有保密性:二是对外服务,为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实施经济决策和公共管理提供信息服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作为政府规范,主要是规范企业会计的对外服务行为,使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是高质量的,是真实可靠的.而且是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会计准则体系要发挥规范会计对外服务的功能和作用。应该说,由于企业会计的对内服务和对外服务立足点不同.提供服务的重点也是不同的.对内服务依资料、谋绩效、重实用。而对外服务依准则、谋规范、重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