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农村养老保障改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一个瓶颈。传统观念的弱化、老龄化的加剧及城乡差距的存在使原有的“家庭养老”的弊端日显。笔者认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根本上取决于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就目前而言,改革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必须在坚持“家庭养老”为主的同时,充分调动个人、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做到“四管齐下”、循序渐进,逐步形成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障之路。
论文关键词:养老保障;城市化;市场;政府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中形成了“养儿防老”的传统,并且根深蒂固。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中社会保障改革的推进,“养儿防老”的弊端日益暴露,中国农村养老保障走向何处,是固守家庭养老的阵地还是走社会化养老之路,可谓见仁见智,讨论多年难以形成共识。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要从我国国情出发,逐步建立起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道路,绝不可一蹴而就。
一、问题的提出
(一)“家庭养老”受到挑战
由于中国历史传统中儒家“孝道”思想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障在历史和传统上是以“家庭”为主。我国目前农村养老保障政策中强调的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和基础,辅之以集体供养、群众帮助和国家救济相结合的养老模式”。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以及现实社会中竞争的加剧、工作压力增大等原因,“核心家庭”、“空巢家庭”大量涌现。家庭结构小型化、家庭内部重幼轻老和子女忙于工作,使家庭中子女全身照料老人的状况难以维系。况且维系家庭养老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作用在不断弱化,事实上家庭养老的作用在大大减弱。2001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村家庭变化课题组”的调查资料表明,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比例仅为50%左右。
(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的数据,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96%,按国际上人口老龄化的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由于人口结构的特殊性,我国社会养老负担特别重,在农村尤为突出。2000年底,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约有1亿,是世界上农村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与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国家相比,我国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且,人口老龄化的水平是农村明显高于城市,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这种趋势会进一步增加。
(三)城乡养老保障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据新华通讯社2002年7月19El消息,民政部宣布,截止到7月10日,全国有1930.8万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领到了最低生活保障金。
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农民家庭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户数约为100万左右,按每户4人计算,也仅有400万人,约占农村人口总数的0.5%。事实上,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国就已经在农村积极推行建立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的探索,但参保人数却从1988年的8000多万减少到2001年的5000多万。由此可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大大滞后于城市的养老保障制度和农村老年人口养老保障的需要,农村养老保障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瓶颈问题。
二、问题的解决
人的一生可分为少年、成年、老年三个不同的时期,每个时期获取经济成果满足消费需求的方式截然不同。老年时期主要有三个渠道取得经济供养:一是个人,依靠成年时期个人储蓄和老年处于健康时期的个人劳动收人;二是家庭,主要是子女供养,可视为非正规的群体行为;三是社会保障,可视为正规的群体行为。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绝非一朝一夕的事,真正解决之,一要靠经济发展,这是根本所在;二要靠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协调;三要靠政府推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