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城市,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优化具有更多的困难。在尊奉人际关系的农村社会,正式的丰十会规格和制度难以真正的实行下去。农村的社会结构变迁出城乡“固化”状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开始从生产组织制度方面打破这种状态。但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措施,因为农村依旧是农村,农村的封闭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改变。真正使农村社会结构从根本上发生改变的,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
改革开放之后,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允许,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流动。他们在城市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去寻找工作。这就突破了传统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因职业联系而存在的业缘关系开始发展起来。他们通过政府的职业宣传、用工厂家的招工广告和中介机构的服务寻找工作,不再依靠熟人关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不仅仅增加了农民的收人,更多的是为农村带来观念和发展的思想。通过城乡之间的交流,现代化的追求物质利益的市场、职业观念开始影响农村。
中国的农村在保持差序社会结构格局的同时,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使这种传统的乡土社会格局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巨大的结构性变迁。纵观整个农村社会,从严格意义上讲,已经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更像一种混合的结构模式。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村,基于职业的联系关系要比血缘关系强得多。当中西部的农民流转到东部沿海地区时候,中西部的农村社会结构也将随之改变。可以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对于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的社会结构变迁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展望
现阶段,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要推动力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出,有效地缓解了中国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升级;也从根本推动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变革。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所得的收入高于农村务农的收人,所以外出务工对农民来说是一个理性的选择。然而,农村并没有和农民同步发展,农民是富裕了,农村依旧相对贫困。在一个可以预期的未来,当剩余劳动力流出殆尽的时候,农村社会又能凭借什么因素发展?
如何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恐怕要从制度上找其破解方法。农民基于经济利益外出务工,完全符合经济学上经济人的假设。对于农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成为拉动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源泉。但对于农村来讲,效果并不十分明显。中国农村的制度变迁,也基本上属于诱致性的制度变迁。诱致性的制度变迁相对于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具有更高的效率。但是,对于农村的诱致性的制度变迁的效率,是值得思考的。农村的真正发展,需要有~个对农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制度的存在。
农村的制度变迁,是有阶段性的,也是具体的。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对于农民的脱贫致富,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前应当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当农民流出达到一定规模时候,应适时调整农村土地关系,恢复其作为生产要素本功能,把土地使用权推向市场,让土地在市场的资源配置中最大限度追求自己的报酬。第二,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发展农村的适度规模经营,允许农业的工场化经营和农业经营者、农业工人的存在。第三,在继续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出,农村劳动力得以流动的关键是积极培植和发育农村劳动力市场,使劳动力能够顺畅流动。最为重要的一点,应该为农村社会提供一个完善的公平的社会竞争环境。
规范的、完善的组织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农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就是一个制度的扬弃过程。原有的、不规范的、不符合时代发展的制度应被废除,规范的,完善的社会制度逐步地被建立健全。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逐步瓦解,现代社会的团体格局逐步的确立。总之,通过改造中国的传统社会,建立一个真正的富裕、文明、现代的新农村。当前,中国的农村社会结构尚处在转轨阶段,即由差序格局向团体格局转变过程中。农村劳动力流动加快,社会阶层处在分化组合之中。这是社会转型期无法回避的现象。良好的规则制度是促进农村神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