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知识价值论对劳动价值论的继承和发展
1.劳动的过程既是知识积累的过程又是知识创新的过程。
知识作为一种劳动产品同实物产品和劳务产品一样,在其生产过程中必然要耗费一定的物质资料和活劳动。其中耗费的物质资料即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价值形成知识产品价值中的旧价值部分;活劳动使用的知识量则形成知识产品价值中的新价值部分。
知识产品的过程,是对未知世界进行探索和对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升华的过程。与一般的实物产品和劳务产品不同的是,在生产过程开始之前,产品在劳动力的头脑中还是未知的,生产过程需要多长时间也是未知的。也就是说,生产知识产品的劳动是创造性劳动。这种创造性劳动是使用已有的知识而生产新知识的劳动。
知识产品的再生产过程,实际上是知识从一个人的大脑向另一个人的大脑中转移的过程或者说是知识的复制过程。这一过程是由传授知识的劳动过程和学习知识的劳动过程共同组成,因此也统称为教育劳动过程。在知识转移过程中,知识量并不增加,也就是劳动中使用的知识量就是被转移的知识量,因此在再生产的知识产品中,活劳动形成的价值虽就等于转移的知识量。在知识的再生产过程中,也需要耗费一定的物质资料,如教学设施、设备,教学人员和学习者的生活资料等,这些物质资料的价值都要转移到再生产的知识产品中去,形成产品价值中的旧价值部分。
2.知识价值论为劳动价值论增添了新的内容。
知识价值论的提出,并不否定劳动价值论关于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观点,只是对商品价值量由劳动时间直接决定的核心内容作了修正,即在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加进了知识这个中间环节,从而使劳动时间与商品价值量直接对应转变为知识与商品价值量的直接对应。这个中间环节不仅反映了劳动的本质特征,而且具体化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进而反映了价值的本质特征,并且使商品价值量的度量有了客观依据。虽然目前尚未找到准确度量知识量的方法,但是信息论的发展,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相信这一问题会得到圆满的解决。
如果我们对劳动价值论中的一些具体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便会发现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都离不开知识决定价值这一命题。如对复杂劳动问题的理解,必然要涉及劳动的本质特征问题,因为这一问题属于劳动的性质问题,而劳动的性质只能根据劳动所具有的本质来分析,只有对各种具体劳动所具有的共同特征作量的比较,才有可能真正区分劳动的复杂程度,根据这样的逻辑推理,最后必然得出复杂劳动是使用较多知识的劳动的结论。
总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把研究重点放在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上,因此它较少深入探讨和预测到劳动价值的诸多理论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始终要以科学的态度,求实的精神,发展的眼光,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从劳动价值论到知识价值论既是理论本身内在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对经济理论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知识价值观是对劳动价值论的继承莉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