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广告文案的叙事视角(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此外,第三人称视角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叙事视角,值得一说,即广告文案的元视角。这种视角同样没有“现身”的叙述者,不同的是叙述者的“话语”有着清晰的表现。那么,何为元视角呢?杨先顺在其著作《广告文案写作原理与技巧》中作了简要的说明,“它在叙述事件时,不直接叙述产品的情况,而是指说广告作品本身,说广告作品与广告产品相比如何”。有人认为,元视角将广告与产品相比常说广告不如产品是其一个显著特征,但在现有的广告案例中可以找出既肯定产品又肯定广告的例证,这样,认为元视角总是说广告如何不如产品就略显绝对了。广告作品的元视角对广告进行肯定的例证可以找到一些。如“不看广告,”“看什么?”“看疗效。”此例说广告自身如何比不上产品。对广告进行肯定描述的例子,也能找到,证明元视角既可以“比”,也可以肯定广告自身,如“保龄参”广告:“保龄参好,广告同样精彩”,这句广告语,在反顾自身的时候,并没有简简单单地否定自己,调侃自身,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而是肯定其“同样精彩”。选择元视角进行叙述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要有可比性。我们说广告作品的元视角是将广告作品自身与广告作品指涉的产品相比较,然后强调产品如何的特殊视角,那么广告与产品之间应具有可比性。如:“新飞广告做得好,不如新飞冰箱好”,将“新飞广告”与“新飞冰箱”,即某一品牌的广告与该品牌的产品进行比较是有可比性的。二是要有指向性。将广告与产品加以比较,不论强调广告不如产品,还是一如产品,其诉求的重点必须落在产品上。比如“泻痢停”广告,其广告语说“不看广告”“看疗效”,这告诉人们,广告“好”或“坏”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疗效。广告毕竟是符号,是附加的意义,是虚性的,实性的产品比虚性的广告更优秀,也更重要。这里也隐指了部分消费者一味地认牌消费不看疗效的消费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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