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认为除了分工能提高劳动生产力外,经济学说以及国家采取的经济政策也直接关系国民经济财富的消长。如重商主义代表商业资本的利益,并且片面强调财富是金银,财富仅产生于流通领域,否认社会财富包括各种物品和消费品,看不到工农业是财富生产源泉,因而不利于生产的发展。重商主义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种种限制政策,对商人经济活动的干预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国富论》里,斯密强烈反对国家对经济的种种干预政策,并且从原则上否认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他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实质上就是反对以垄断和国家干预为特征的经济政策和主张,提倡自由竞争、自由贸易以及劳动、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认为国家废除一切特惠和限制制度,就是经济的自由。但是,斯密也不是主张完全不要干预的极端经济自由主义者,他认为国家主要有三项应尽的义务和职能:第一是保护国家安全,第二是维护社会安定,第三是建设并维持某些社会公共事业以及某些公共设施的经济方面的职能。斯密也不否认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采取某些保护政策的经济职能。直到现在,斯密提出的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问题,保护主义和自由放任问题,依然是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三、斯密思想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它在我国现阶段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借鉴意义。
(一)在社会伦理道德建设方面的借鉴意义
斯密不仅揭示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而且构建了现代市场经济有效运转所必须遵循的道德原则和伦理秩序,这对处于转轨时期我国社会传统观念的改造和更新,对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互利原则是斯密推崇的基本原则。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人类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处在一种需要互相帮助的状态之中,同时也面临着相互之间的伤害,在出于热爱、感激、友谊和尊敬而相互提供了必要帮助的地方,社会便兴旺发达并令人愉快,社会成员通过爱和感情这种令人愉快的纽带连接在一起,社会便像是互相行善的公共中心;如果社会成员之间缺乏相互的爱和感情,社会必定要减少许多幸福和愉快,但是,社会仍然可以根据一种一致的估价,完全着眼于势利的互恶行为而被维持下去;倘若这种互利的准则也被抛弃,不义行为的盛行将毁灭社会。因此,斯密推崇互利原则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道德准则。《国富论》认为互利原则既是自利的界限,也是他利的实现条件,互利因此也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原则和应有的道德准则。
斯密认为在商品交换之中,以自利为出发点,自由竞争,优胜劣汰,是实现互利的途径。因而,关于众多人争论的“斯密问题”,斯密实际上在他的两部著作之中已经阐明。《道德情操论》论述利他.为,《国富论》论述了利己的重要性,利己是解决并达到利他的最优路径。因此,斯密的互利思想,也为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借鉴,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秩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参考价值。在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人们长期重农业生产,轻商业流通,重义轻利。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人们对市场经济误解很深,将“自利”看成“自私”,将“利他”与“利己”完全对立。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后,必然引发人们思想的深刻革命,尽管任何一个全新的事物在被人们认识和接受的初期,都会引起争论和误解,但我们可以采取各种方法缩短人们的思想转型过程,其中,从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中汲取合理成分,便是引导人们走出对市场经济认识误区的有效办法。通过对斯密思想的了解,可以认识市场经济的有序性,可以学会遵守市场经济的伦理秩序,这不仅会在交易活动中给双方带来长期利益,还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经济人”假设的借鉴意义
“经济人”首先是自由人,有进行经济活动的自由权利,是一个财产独立的人,拥有明晰的产权界定。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够建立与市场原则相一致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和相应的市场方法,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以价格信号为导向,调节经济活动。经济人是市场活动的主体,是市场经济正常运作的微观基础,经济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引导下,会自发促进社会利益的实现。
我国要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就要创建实现这些目标的微观主体,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要形成与两种转变相适应、进而推动两种转变得以实现的经济增长主体。这个经济增长主体的特征是,一方面要符合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改变的本性与要求,另一方面同其他主体相比,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必须具有绝对的市场实力或技术实力,从而使其他主体隶属于自己。以上两点,正是斯密“经济人”假设给予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