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早就肯定了生产力包含着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则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新发展。随着现代劳动中的知识含量比重越来越高,知识在商品价值的形成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可见,在知识经济日益发展的条件下,知识与商品价值的关系也就越来越密切。知识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劳动力培养(主体化)和产品生产(客体化)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劳动力,知识越丰富,受教育程度越高,劳动力的价值水平也就越高。形成劳动力价值的劳动,主要来源于教育部门,此外也部分地来源于劳动者家庭及其本人。在市场经济的社会里,劳动力价值应该是整个社会价值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知识转化为活劳动以后,形成更复杂、更高效率的劳动,它所生产的产品(包括硬件、软件和服务等),也就包含着比简单劳动创造出高得多的倍加的价值。正因如此,社会收入的分配应该向从事复杂劳动的脑力劳动者倾斜,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现实经济活动中的知识有两种存在形态,即活劳动形态和物化劳动形态。前者主要表现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知识分子的劳动,后者主要表现为有较高知识含量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和辅助性用品等。两种不同形态的劳动在商品价值创造中的作用是不同的。活劳动形态的知识直接创造了商品的价值,而物化劳动形态的知识虽为商品价值的增殖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前提和条件,但其本身价值则不能增殖,只能转移到活劳动所创造的商品价值中。活劳动的知识是创造科技含量高的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但这种价值创造必须与物化劳动的知识相结合,才能变成现实。所以,根据不同形态的劳动在商品价值形成中的不同作用,把形成商品价值的源泉分为现实源和潜在源两个层次:(1)创造价值的现实源,即人类抽象劳动,简称为活劳动(包括转化为生产劳动的知识和信息),它构成商品的价值实体,这一源泉具有唯一性;(2)形成商品价值的潜在源,即多种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土地资源、生产资料,它们是直接决定生产价值的劳动效率的必要的客观条件,具有价值增值的潜在可能性。这层源泉具有多样性。形成商品价值的全过程,就是这样两层源泉的统一。
综上所述,在知识经济的条件下,鉴于知识在价值形成中具有首要、高能、高质、高效、创新等特点,因而凝结在劳动(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中的知识含量越高,商品价值也就越大。科技工作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生产经营中通过提高已有产品的生产效率或发明出新的产品,可以创造出巨大的价值,使全社会的商品价值总量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