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知识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的关系(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再次,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品的价值商品价值的总公式W=C+V+M对知识产品同样适用。
创造价值的仍然是人类的活劳动,这是知识经济无法改变的事实。在知识经济时代,c无论是指先进的生产工具和设施。还是指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人类加工过的劳动对象,但他们都不能自身创造价值,他们只是同其他生产资料一样,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V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在劳动产品中的体现。M是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创造的高于v的那部分价值。因此,在劳动产品的价值构成中,无论是旧价值的转移还是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价值,都难以找到知识创造的价值,归根到底还是劳动创造了价值。
三、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价值论要发展
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价值论有许多地方需要发展,如劳动和“总体工人”的内涵和外延应当进一步扩大。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只把物质生产劳动,尤其是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体力、脑力劳动看成是生产劳动。在知识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原来物质生产劳动中的若干职能已独立于直接生产过程,成为企业技术和经营管理部门的职能,成为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服务部门,因此与物质财富生产有关的劳动分为直接生产劳动和间接生产劳动。它们都构成“总体工人”的一部分,他们的劳动构成创造财富的“社会总体劳动”。当然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价值论需要发展需要研究的地方还很多,因此需要加大对其研究的力度,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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