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种新情况,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新的财产观。一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成员个人财产逐步增加,这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制度优越性的体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步.
我国全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都在提高.个人财产都在增加。二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出现社会成员富裕程度和财产多寡的差别是必然而正常现象。三是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怍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应当“三看:看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样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在社会成员个人财产普遍逐步增加的情况下.如果简单地把有授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显然是不符台实际的。“三看”的论断.是从实际出发的、科学而完整的判断标准,其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看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包括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价值取向等等。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不是抽象的.具体体现为看财产怎么得来的、怎样支配和使用的,获得财产的手段和方式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是否诚实劳动、台法经营,财产的使用和支配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回报社会,看他们的劳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以“三看”作为判断标准,而不以财产多少来判断人们的政治归属,这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新形势下的发展运用。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创造财富、增加个人财产扫除了政治障碍,并为树立社会主义社会新的财产观奠定了理论基础。
四、确立新的分配观
对深化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问题,经济学家们理解不完全相同,观点各异.争论激烈,这与经济利益的分配密切相关,一些经济学家试图用价值创造来判断价值分配是否合理,规范说明价值分配。在这些争论中.往往把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等同起来了。实际上,价值创造与收入分配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但价值如何分配,则是分配规律决定的。马克思认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新创造的价值分配,是由现存的所有制关系或所有权结构决定的。只要存在所有权差别,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就要参与价值的分配,这是必然的。因为生产要素所有者所获得的收入,是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否则他的所有权就是空的,在经济上是不存在的。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有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激发所有者合理配置资源的积极性,是市场有效运转的重要动力。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种所有投结构,决定了我国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同时并存的分配格局。这种分配形式打破了过去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劳动收入的增多.社会贫富差距加大,分配阃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对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确立新的分配观.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确立新的分配观,一是要坚持所有权形式决定分配形式,在公有制形式内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努力探索实现按劳分配的具体办法;在非公有制经济形式中允许多种分配形式。对劳动者个人既允许劳动收入,又允许非劳动收入,把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同时并存的分配方式用活.灵活运用到各种形式的经济组织和社会全体成员之中二是对高收入者、特别是非劳动收入的高收入者.高征个人所得税,对弱势群体以及低收入者提供社会保障,努力减少高收人者和低收入着的数量.逐步形成一个高收人和低收入人群占少数、中等收人占多数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分配格局。三是要明确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努力缩小高收入人群与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把握好度;同时,培养收入分配差距的认同感.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共同富裕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出现收人分配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对此,应给予充分的理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