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际经济贸易视角的反垄断立法意义研究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8-09-30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日渐深入,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的交流也越来越密切,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形势。我国的企业面临着外国垄断势力的威胁,垄断立法具有紧迫性与必要性。本文对国际经济贸易新形势下我国的反垄断立法进行研究,针对其不足阐述加强我国反垄断立法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国际经济贸易;反垄断;立法

  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使传统的企业竞争打破了国界的限制,跨国竞争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外国企业在进入我国领域之后,不仅以其较好的质量和先进的技术迅速占领了我国的市场,而且纷纷有大搞垄断之势,限制了本土企业的发展。我国有必要对外国企业在我国的垄断做出限制。

  一、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

  1.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国自1978年12月正式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并于2011年12月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两次的变革都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外国企业大量入驻我国,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渐加强,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的交流日益密切。全球范围内的资源、技术实现了优化配置和自由流通,全球发展成了一个较大的市场。

  2.全球贸易自由化加强。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跨国公司逐渐增多,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贸易的自由化。企业不仅在其本土范围内得到发展,还为其他国家提供了金融、技术上的服务,企业的贸易面向了世界,各国也打开了经济交往的大门,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加强。

  3.跨国企业垄断形势加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外国大型企业争相进入我国,对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业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如今我们可以看到,在快餐领域有麦当劳、肯德基,在超市领域有家乐福、沃尔玛,在数码领域有诺基亚、佳能、摩托罗拉,外国的企业已经占据了我国市场的绝大部分,甚至还有逐渐将强的趋势。我国企业的产品在技术上以及质量上很难与外国企业相比,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垄断趋势还在加强。

  二、我国反垄断立法的不足

  2007年8月30日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市场竞争中的三种比较重要的垄断行为做出了规定,是我国反垄断事业上的重要里程碑。

  1.外国反垄断法的发展。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比较高,其中他们立法水平也比较高。西方各国纷纷把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体系的核心,但是在我国的经济法体系中,反垄断法仅占据了经济法的一小部分,反垄断的立法还没有得到广大立法工作者的重视。垄断行为极具危害性,特别是外国企业在我国的垄断更会对本土企业造成影响,反垄断立法急需得到重视。

  2.反垄断法对外国企业垄断规定不足。该法仅对我国境内的垄断行为作出了规定,对于境外的垄断行为仅规定了这么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这样笼统的规定不足以对当今跨国企业的垄断作出威慑以及作出处罚,在当今市场竞争中,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对外国企业在我国的垄断行为作出专门规定。

  三、反垄断立法的意义研究

  1.反垄断立法可以限制跨国公司的行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外国企业在我国市场上占据了重要的份额,外国公司不仅限制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也滥用市场的支配地位对我国企业的发展进行遏制。反垄断的立法不仅可以规范跨国公司的行为,还可以通过行为限制来保护我国企业的发展。我国经济的发展虽然对外国的依存度越来越高,但是一定要加强本土企业的发展,切忌让外国企业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

  2.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与竞争环境。垄断行为不仅造成了企业之间的恶意竞争,阻碍了规模较小的企业的发展,还对市场经济的繁荣造成了影响。反垄断法的制定通过对恶意竞争行为作出限制,对市场垄断的行为进行法律打击,使得外国公司不能靠着其先进的技术优势在我国为所欲为。反垄断立法有利于保护我国企业,实现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

  3.反垄断立法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外国公司在我国市场份额的加大,外国公司对我国市场的垄断,势必导致我国企业的倒闭与衰退。反垄断立法通过限制外国企业的行为,在吸收外国企业资金、技术上的优势的基础上对其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控制,这些都有效的保护了本土企业的发展。同时,对外国企业的垄断限制,也保护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安全。

  四、结语

  新时期,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经不可阻挡,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不可能孤立的发展本国经济。在新的国际经济贸易背景下,我国要积极的参与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之中,为我国企业的发展赢得更多的机会。同时,在吸取外国先进技术与资金的基础上,要严禁外国企业对我国市场的垄断。我国反垄断法还在对外国企业垄断的限制上存在一定的漏洞,立法工作者要加强研究,加强反垄断法的立法工作。

  参考文献:

  [1]米新丽:关于反垄断立法的几点思考[J].国有资产研究, 2008,(05).

  [2]朱沛智:我国反垄断立法若干问题探讨[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0,(04).

  [3]张伟君:TRIPS协议对我国知识产权许可反垄断立法的意义[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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