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国内贸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贸易持续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和工农业生产需求得到了保障。在“十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00年的3.9万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6.7万亿元,年均增长11.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11.1%;生产资料销售总额由2000年的5.3万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4.3万亿元,年均递增21.9%,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16%。
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快速推进,新型业态不断出现并迅速发展。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衔接更加紧密,国内贸易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充分竞争、竞相发展的格局。国内贸易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大。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增加值由2000年的0.96万亿元增加到2005年1.7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保持在9%以上;创造的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保持20%左右;从业人员由2000年的4686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6054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6%。国内贸易的发展还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创造了较好的市场条件。
尽管我国国内贸易在近年来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从宏观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讲,国内贸易的发展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过程中,总体发展水平离社会需要仍有较大差距等。具体问题如下:
1.政府自身管理体系仍不统一
目前国内市场中,粮、棉、油、烟、药、盐等重要商品市场流通管理尚未统一,而是分散在各个部门,工商、质监、农业、卫生等部门都在参与市场流通的管理。
2.缺乏统一、权威、专业性的内贸促进机构
长期以来,内贸领域缺乏统一、权威、专业性的促进机构。
3.缺乏系统的政策法规体系
国内贸易立法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国内市场变化的需要,迄今为止仅有一部《拍卖法》及《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少数法规条例。
4.对国内贸易的财政资助几近空白
我国在国内贸易促进方面尚没有财政资助基金。
二、国内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新闻出版业、邮政业等服务业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总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加,表明消费需求扩大,从而拉动经济增长。反之,就会制约经济增长。以2000年至2004年5年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为例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正向推动作用。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对GDP的影响
2.国内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国内贸易除了通过消费或支出促进经济增长外,还通过生产过程中价值的附加直接增加国内生产总值。国内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析常采用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产值增量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量之比的指标来进行,用于反映国内贸易在整个经济增长中所占的贡献份额。
在国内生产总值增值为正时(自1978年以来,GDP的增长率均为正,因此这里只讨论这种情况),国内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可为负也可为正。当贡献率为正时,说明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产值绝对量增加,当年国内贸易的发展状况良好,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绝对值越大,贡献越大,促进作用越大;反之为负时,说明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产值绝对量减少,当年国内贸易的发展较前一年状况不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负,绝对值越大,反向作用越大。
国内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与经济增长率的乘积即为国内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率,表示国内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程度,拉动率越大,表明拉动作用越强。
下图为2000至2004年国内贸易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情况。
三、我国国内贸易发展的对策措施
为加强和改善国内贸易健康有序的发展,应当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重视。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促进国内贸易发展的协调机制,积极研究制定国内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编制本地区国内贸易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促进本地区国内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促进国内贸易的发展。
1.制定促进国内贸易发展的优惠政策
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要研究完善税收政策,积极筹措支持国内贸易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流通企业科技创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改造、社区商业、物流配送中心、商务领域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支持“三绿工程”发展、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生活必需品储备与应急机制,支持流通领域标准体系、统计评价体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的创立、人员培训、信用担保及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创办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支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创办商业服务业。
2.加大对流通企业的融资支持
争取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对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扩大授信额度,开发新的信贷服务项目。落实并用好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中小流通企业的担保业务。支持商业银行与流通企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推广银行卡。支持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利用股票上市、发行债券、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筹措发展资金。
3.促进国内贸易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中心城市对区域流通业的带动作用。依据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按照优化城市功能、疏解交通的要求,合理安排商业网点空间布局、业态结构,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能够带动消费升级和创造都市商业氛围的商贸中心,提高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力。促进东中西部地区流通业协调发展。相邻省区、城市群之间要加强合作和沟通,在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协作,按照合理经济流向和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统筹重大项目的建设,发挥各自优势,避免恶性竞争,促进区域内企业间的联合、重组和经营网络的跨地区延伸。加快边境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发挥边疆省区的区位优势,逐步建成边疆地区产业集群,进一步拓展周边国家市场,扩大国际商贸交流,推动边疆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4.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注重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先进的商品流通模式、经营服务方式、经营理念和流通技术。促进外商投资国内贸易领域的布局、结构调整,鼓励和推动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投向物流配送中心、采购中心、农产品采购基地建设。鼓励国内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改组改造,改善经营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加快内外贸流通企业重组和合作,把内贸企业的国内市场经营设施、网络渠道、客户资源、经营管理人才等优势与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优势有机结合,逐步形成连通国内外市场的流通网络,促进国内优势商品出口。
5.增强流通主体竞争力
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实施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将“减债脱困”与企业改制相结合,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流通企业做强做大。支持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和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积极扶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等方面的经营环境,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流通主体的发展。加快培育国内企业自主品牌。鼓励国内贸易企业与国内生产企业的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和推广产品品牌、产品品牌促进服务品牌提升的互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