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政治哲学的悖论(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3-10-03
民在道德、知识两方面都是欠缺的,不足自己解决问题,一切都得靠为君为官者的指导。所谓的”圣上”和“父母官”云云,都是在这样的话语体系中而体现其意义的,也可以说。中国自古以来的皇权崇拜和清官崇拜以及相应的官本位和君本位都是由民本主义思想转换而来的,因为民本主义本是德治主义的核心内容。
  
  四、贤人政治与吏治腐败
  
  就一般情况而言,选官和考核官员奉行尚贤原理,应该是没有错的,特别在秦汉以后的中国,由于平民化的社会结构(或曰“太阳与向日葵”式的社会结构),民权几乎设有,有的只有君权和官权(官权依君权而有之,本质上应视为君权的体现),如果不奉行尚贤原则,官场将更是一片黑暗,人民将更是苦不堪盲。
  然而,如果我们反观两千余年来的中国政治和中国历史,则不难发现,我们提倡贤人政治,不仅选拔官员尚贤,对其评价、考核乃至晋黜,都是秉行尚贤原则的。但是现实中的官场却又总是贤者少而不肖者多,清官少而贪官多。
  为何会有这样的反差?为什么中国的吏治有美好的理念却结不出善果?是中国的官员格外的贪婪,格外的没有人性,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干百年来,政府一再地惩处贪官,百姓们视清官为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为何到头来官场腐败屡禁不止,人民始终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是不是我们政治文化中的尚贤原则本身就有问题?
  以往,人们很少作过这方面的思考。他们总以为有了贤人政治,社会便会安宁,民众便可得福,从来就不曾想过贤人政治如何可能的问题。近年来,国人对人治与法治之关系的讨论,大多已经认识到法治之必要和人治之弊端,但却仍然主张贤人政治,以民本主义要求,以“政者正也”之思路思考政治问题,却不知人治同贤人政治是一回事。贤人政治必然导致专制主义,导致官场黑暗和吏治腐败。或可说,贤人政治只会导致恶政,使而使贤人变坏,使民众变坏。原因是:
  第一,官员的产生。不外两种方式,一是选拔,二是选举。“选拔”是由上而下的提取,“选举”则是由下而上的推举。前者体现的是统治者的意志,后者则为民众的愿望。在古代中国,统治者选拔官员,我们不排除其民本主义考虑,即从主观愿望上希望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这一点,对于君主来说更是如此。因为在家天下的模式中,整个江山社稷都是君主的,是他的私产,其对国家的治理自然会有一种责任感。他虽然自己骄奢淫逸,但却不希望他的官僚集团也像他一样。而且,君权神授天人感应之观念亦制约他必须以国家利益为重。他选拔官吏,组成庞大的官僚机构,也就如同一位财主挑选一批既忠诚又能干的奴仆管理他的家产一样。因之,他所挑选的人,德性是第一位的。
  但是,由于中国特有的大一统的文明模式,以及由之而实行的选官制度,又决定着他的求贤愿望很难实现的。道理很简单:
  (1)贤与不贤主要是道德领域的事情,很难有一种客观的标准予以判断。虽然儒家提出了一系列的道德规范可以作为评判尺度,但道德领域很容易作伪。真正的道德君子很可能默默无闻,而那些伪善小人却极有可能一身的辉煌,以道德楷模的形象行走于世,自然也就最有可能作为选拔的对象而进人仕途。
  (2)君主判断臣民的贤与不肖,必须首先自己是一位明君。然而位至人极,他又很难是圣明的。一来他的至上权力导致他过分地相信自己的判断力,一切凭感觉,凭自己的主观愿望,很难三思而后行,盲目任性而缺乏理性。二来他的近臣为了讨得他的欢心,多是助纣为虐。因为忠言逆耳,忠言惹祸。他们最有可能将君主往邪路上引。而这又反过来可助于君主对伪善小人的垂爱,从而丧失应有的是非之心,
  (3)君主选拔人才,不可能事必躬亲,主要是委之于吏部等机构,而且选拔是层层进行的,也就是说,选拔是一层层地往上“拔”,而拔之者主要是各级官员。这些官员选拔人才,出发点同皇帝老儿可不一样。皇帝选官为自己,而官员选官却是为了别人。虽然这,别人”不是别人,而是皇帝老儿,是他的主子,但相对于自己,毕竟是他者。这样,在为己与为他之间,他的砝码必然放在自己这一边。也就是说,他只要从中得利就行,至于被他选上来的人贤与不肖,是不是个人才,则是无关紧要的,紧要的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和选择人才的机会中饱私囊。可想而知,这样选出来的人才很可能只是些庸才、蠢才和伪善之才。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庸才、蠢才、伪善之才一旦被选拔,做上官,自己也就有了选拔他人的权力与机会。由他们再来选拔人才,情况会是怎样,能否选拔真正的人才,就更是可想而知了。
  第二,官员的选拔,一是上面的拔,二是士人的待选。待选并非是完全被动的(倘若为被动,则是幸甚),士子们为了自己能够选拔上,能够做上官,大多是竭尽心力的。因为在中国,做官是同“黄金屋”和“颜如玉”联系在一起的。人之欲望,不外乎权力、财富、女色三者。这三种欲望,具有实际意义的主要是后二者。权力之所以具有吸引力,并不在权力之本身,而是权力可以满足财欲和色欲。不然的话,人们便不会奔竞于仕途,不会趋之若鹜。
  士子们为了能够进行官场,能够选拔上,主要为两条途径:一是读书,走“学而优则仕”这一途;二是做道德楷模,直接被朝廷召去做官。这两条途径在汉代,第一条或是征辟,或是通过博士弟子而人仕;第二条则是察举,尤其是举考廉。察举的弊端十分明显,徇私舞弊十分方便。被举荐的往往是举主的亲朋好友,门生故吏。而且举主之间相互勾结,互举对方的亲朋故旧。至于被举荐的人德性如何,则是不考虑的。于是不可避免地出现(抱朴子)中所描写的那样:“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别父居”。
  不过,这还只是一种徇私舞弊的现象,负面意义显而易见。除此之外,另有一类更具欺骗性的现象,即举主秉公办事,无肥私之心,而被举者的德行亦有较好的口碑,但结果很可能更糟。
  我们不排除在此种情况下,有可能把真正的道德君子举荐上去。但是亦需看到,口碑好的并非都是道德君子。政府以道德作为选官的准绳,而且官爵俸禄密不可分,实际上也就鼓励人们道德作为。那些无后门可走无权势可依无钱跑官的人,便可能充分地利用这一点,把自己伪装起来,以一副善人、好人、贤人的面目出现在众人面前,自然也就可以得到很好的口碑。这样的人一旦得势,实是最有害的。一是因为他的道德人格本身就很成问题:二是他的人仕求荣心理比常人强烈;三是他的伪装是一种代价,极需要在官场上得到成倍的回报:四是他不可避免的伪装下去,并层层地欺骗上去;五是他很可能以己度人,把他人想象成同他自己一样,从而使官场无信任之可言。 征辟和博士弟子(包括后来的科举制)之一途,弊端固然不及察举严重。因为这一途需要真才实学,仅靠德性是不成的。但是这一途同样很成问题。将“学而优则仕”作为价值导向,而进入仕途又是同物欲的实现相同一,必然导致如下结果:一,通过这一途径而人仕的人,很自然把自己看作高人一等,理当享受丰厚的物质待遇。二,人仕之前,他们为了应付科场,埋头读书,吃过不少苦头,人仕之后,自然要求社会回报,方式便是榨取民脂民膏。三,人仕之后,同样存在升迁的问题。一方面需以伪善的面孔出现,以应付上面的道德考核,另一方面,又同样要结党营私,巴结权贵,而开支只能取之于民。,中国职称论文发表写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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