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学者和大话逻辑──读何新《泛演化逻辑引论》(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解成退化了。 
  逻辑是一门很专门的学科,外行可以领导内行,但外行不能代替内行,外行也很难代替内行。哲学家或者革命家从圈外层面上来看待一个学科,这和学科本身的发展是一种非常弱势的联系。权威是有语境限制的,权威的论断不能代替学科本身的发展。逻辑有其自身的发展契机和进化历程。某个政治家的青睐,某个财团的资助,某个圈外权威人士的首肯,不能改变学科本身的发展轨迹。在二十世纪的整个一百年,逻辑学科枝叶繁茂,生成了一个巨大的知识群落,何先生视而不见,也未看到作甚么研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热闹领域玩腻了之后,换一个游戏场所,看一点黑格尔的哲学著作,就摆起开山祖师的架势。几十年前这尚有可能,在如今的普适大众传媒不再,整个市场细分,整个知识门类细分的条件下,无异于天外梦想。 
  第二个评论,现代逻辑并不排斥黑格尔逻辑。 
  何文说:由于罗素、弗雷格、维特根斯坦等近代逻辑学家根本搞不懂黑格尔逻辑,反而由于无知而对黑格尔持轻视的态度,因此他们对黑格尔的动态逻辑原理可以说一无所知(何着页117)。 
  简单地把现代逻辑学者都看成是黑格尔逻辑的反对者是不公道的。在逻辑实证主义的初期,黑格尔哲学(包括他的逻辑)因为其思辨性质而成为科学拒斥的对象。但现代逻辑发展到二十世纪的50年代,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辩证逻辑也开始受到现代逻辑学者的关注。当然,伴随着这种关注,仍然存在着重大的争论。 
  辩证逻辑是源于西方近代哲学,特别是黑格尔辩证法体系的产物,作为不同于主流经典模式的一种逻辑,它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但是辩证逻辑更适合于看作是哲学逻辑的一个分支方向,看作是数理逻辑在非经典逻辑方向上的一个发展。如同道义逻辑是哲学逻辑的一个分支,因此道义逻辑实际上就是演绎逻辑的一个延续一样,辩证逻辑也应该看作是演绎逻辑的一个延续。由波兰学者卢卡西维奇,雅斯科夫斯基和巴西学者科斯塔开创的次协调逻辑研究,体现的就是对辩证逻辑的一种研究。 
  这样一种逻辑,芬兰逻辑学家冯赖特作过颇带辩证法意味的一个估计。一方面,冯赖特表示,这一逻辑是二十世纪下半叶最有意义的发展之一(桂起权等着《次协调逻辑与人工智能》,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前言第3页);另一方面,冯赖特又表示: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在逻辑的非经典方向的发展中,发现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但我认为是不可靠的同盟军,那就是源自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我们可以希望的最好结果是,用次协调逻辑和相关的变异逻辑的形式工具对辩证法的处理,能够有助于阐明它的那些不大适合理性理解的特征。(冯赖特着,陈波等译:《知识之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6页) 
  我并不完全同意冯赖特的看法,我对辩证逻辑承认矛盾的新奇思想是取支持态度的。辩证逻辑的一些思想是对经典逻辑的某种颠覆,含有野性思维的成分。而正是野性,才可能是理论创新的原动力(同桂起权等着,第10页)。但是何先生对待辩证逻辑、对待现代逻辑的态度,却让我颇存疑虑。在学术上,谁具有独断论的色彩,把何先生的话语和上述冯赖特的引语相对照,结论就是一目了然的了。我们关于逻辑的讨论最好是不要讨论了,最好的思想和最革命的理论已经创造出来,逻辑本体论的基础已经建立起来,那里还需要我们去做那些无聊至极的学术讨论。 
      三 告别大话时代:普遍性诉求的衰落 
  何先生逻辑的核心内容,是其历史概念类集,以马概念为例: 
    集合A:马∣白马-黑马-红马∣,    
    集合B:马∣始祖马→新马→真马∣    
    集合A是马的空间分类,是非历史的。集合B则是描述动物进化过程的一个历史概念类集。由这个类集的理解,概念的逻辑关系依然参照亚里士多德的词项间关系,但呈现黑格尔的由简单到复杂的进化:同一关系→矛盾关系→交叉关系→对立及种属关系(何着页36)。 
  概念真是这样一个进化过程吗?逻辑也相信直觉,但这里的概念进化过程,让人很难直觉地接受。一个更容易产生的概念间关系的直觉,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并不是何先生的概念的思辨想象,最大的可能是基于基因的生物链联想。何先生先有一般关系的想象,再找一些并不得体的例子来论证自己的想象,无非是共相在先,例证在后的先验观,不知道其中的创新之处何在。看看在现代经典逻辑基础上建立的模态逻辑,看看集合论,看看今天横亘于逻辑和数学之间的关系语义学!你就会感觉到,和主流的逻辑学家和数学家在其中所讨论的关系结构和关系性质相比,所谓泛演化逻辑的历史概念类集,是一个多么小儿科的东西。类集概念分析实际上仅仅只是对亚里士多德词项外延间关系的笨拙模仿,毫无任何现代感可言。很难理解,钱学森这位科学家为甚么把这样的常识性理解看成是一个创造,并把这个概念类集的简单图示美誉为一个专业的「何新树」的称谓。现代模态逻辑早就在研究树结构,还有其它的结构方式。何先生对树的小儿科理解,哪里能够和现代逻辑学家对树和其它关系结构的研究相比(见剑桥大学出版社,2001年英文版,《模态逻辑》,第一章基本概念部分)。 
  即使这个逻辑构想真是一个合理的构想,那也用不着抬到具有革命性转折意义的高度。革命在今天已经不是一个时髦的词汇,也许用不着革命同样可以实现进化。而夸张说泛演化逻辑是逻辑的逻辑,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元逻辑,这不过是普遍性诉求在何文中的回光返照。今天的时代,是告别大话的时代,普遍性诉求正在衰落。即使是经济的全球化趋势,也无法去除各个社会群体、各种社会知识的个性特征和语境特征。 
  人类知识体系,从古希腊一直到现在,似乎都假定了至少有一个被认为在理论上无懈可击、在实践上历久长新,因此非常可能是万世不移的普遍原则,它被当作是知识体系的基石。通常这类据信为「绝对无疑的」普遍原则,被人们称为「金规则」。而且,那些在历史中各自独立地自发生成并且以不同方式表述出来的金规则,似乎含义上也「都惊人地相似」,其逻辑语义也似乎是完全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也就表明,金规则应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必然原则。 
  然而现代社会的实践活动表明,所谓普遍必然的原则,现在到处都在面临挑战。就是在作为理性标准的逻辑和数学领域,也并不存在一个理论上无懈可击,在实践上历久常新的万世不移法则。在美国学者克莱因的著作《数学─确定性的丧失》一书中,克莱因以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数学之确定性、绝对无疑性并不存在,逻辑也同样如此。1930年哥德尔的著名定理既是对数学提出的质疑,也是对逻辑学提出的质疑。正是哥德尔的这个定理引起了数学和逻辑的巨变,并且使数学和逻辑随后的发展带来更大的麻烦。但是,这些麻烦并没有消灭数学和逻辑,而是给数学和逻辑增加了更多可能的结构,同时把数学家和逻辑学家分成了更多的不同派别。用美国数学家克莱因在《数学─确定性的丧失》一书中的表述: 
    数学的当前困境是有许多种数学而不是只有一种,而且由于种种原因每一种都无法使对立学派满意。显然,普遍接受的概念、正确无误的推理体系──1800年时的尊贵数学和那时人的自豪──现在都成了痴心妄想。与未来数学相关的不确定性和可疑,取代了过去的确定性和自满(克莱因着,李宏魁译:《数学-确定性的丧失》,湖南科技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 
  何文建立起来的所谓泛演化逻辑,充其量不过是逻辑学探索长河中的一个小小支流。企图把这个思辨探索的粗糙猜想看成是某种普遍逻辑法则,甚至是法则的法则,这只是一种知识的迷信和盲目的自大。数学原则和逻辑原则通过我们的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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