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二、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
(一)道法自然。“道法自然”是道家的主要哲学观点,包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老子在《道德经》里说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即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道以它自身的本性为法则。“道”在老子看来,它是它先于天地存在,是世界万物运行的基本规律,也是人类追求的最高境界。道是自在自为的,它可以被别物所效法,但自己却别无所法,只能依照自身的本性,遵循自然而然、无为而又无不为的法则,所以说“道法自然”。老庄认为:起初道和人处在原始混沌的统一之中,道、天、地、人融为一体,人通过德表现出一种无为、恬淡、淳朴的自然本性,这是对人自身的一种肯定;后来由于道和人的分离,人们疏远了天地万物,开始迷恋繁文缛节,追求虚文浮华,文过饰非,贪多务得,争权夺利,物欲横流,尔虞我诈,甚至相互杀戮残害,人自身所固有的自然本性丧失殆尽。这正是老庄所深恶痛绝的人类文明产生之后的现实世界,它是对人的自然本性的否定接着便是人通过天地向着道的回溯,即向着自己的自然本性的复归,人们在返回到自然无为、逍遥无待的过程中,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境界,人与道在更高的层面获得了新的统一。“道法自然”有其消极的一面,它主张人应该摈弃主观目的、愿望和意志,在自然面前无所作为,被动服从自然。但在今天,当人们在自然面前意志膨胀、为所欲为时,用它来克服人类惟我独尊、目空一切、不尊重自然的思想倾向却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节制物欲,节用资源。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都主张节欲,这种思想客观上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用资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反对铺张,暴殄天物,是历代思想家的共识。这方面,道家由于对民众、人性及社会理想的某种不甚乐观的看法,更是竭力主张节制物欲,节用资源。老子《道德经》说道:“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即在有可能引起物欲的地方就开始进行节制。此外老子又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台湾学者冯沪祥对这“三宝”的解读是“可以说是环境伦理的三大宝——一曰慈,代表关爱万物生命,二曰俭,代表节约各种能源,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更代表不敢凌驾万物众生。”庄子也同样主张节制,在他看来,节制物欲并不是轻视生命,相反的是,轻视物质利益才是重视生命的本义,人“重生则轻利”《庄子·让王篇》。
(三)物无贵贱的道德平等论。道家从“道”出发,提出“物无贵贱”的命题,认为天下万物在“道德”面前的地位和作用是均一的。“道德”的境界其实是一种无差别的境界,也就是一种对天下万物一视同仁的客观无私的境界,“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老子》第23章“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站在“道”的立场来看,世界万物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均等的关系。
三、佛家的生态伦理思想
佛教作为一种宗教本身不是生态学,但却蕴涵着极其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其一,万物有灵,万物皆有佛性,都有内在价值。佛教认为包括山川、草木、大地等在内都具有佛性,禅宗强调“郁郁黄花无非般若,清清翠竹皆是法身”,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都是佛性的体现,都蕴涵着无穷的禅机,都有着平等的内在价值。其二,众生平等、尊重生命的生命观。佛教的众生平等不仅是不同个体和种族的人的平等,而是超越人的范围,是宇宙间一切生命的平等,包括动植物。在此前提下,佛家进一步提出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观念。佛家为此提出了“不杀生”的戒律要求,成为约束佛教徒的第一大戒。“诸罪当中,诸功当中,不杀第一”《大智度论》第13卷。其三,追求“极乐世界”的净土理想。净土,指的是佛的居所,也即是佛教徒追求的清净处所。为此,佛教徒喜欢在青山绿水间筑庵建庙,为清修创造良好的环境。他们顺应自然,融入自然,栽花种树,怜惜生命,美化自身及周围的环境。这一点对于我们今天倡导环保、美化家园有着深刻的启示作用。
当然,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丰富多彩,除了儒道佛三家主要的生态伦理思想之外,其他思想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同样博大精深,值得我们继承与发展。难怪西方一些学者研读了东方一些文明古国的生态伦理思想后,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惊叹于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所蕴涵的巨大的价值魅力,认为如果能够将其合理地传承、利用并推广,这对于保护环境、善待自然以及重建和谐家园将起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