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儒家交往伦理理论和实践的特征和缺陷初探(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二、交往伦理理论和实践中的缺陷

  (一)保守狭隘性
  中国传统社会是依靠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支撑和维系的农业文明社会,而自然经济本身即因为无须进行大规模的经济交往而具有很强的封闭性特征。求安求稳的生活价值导向,必然使人们形成封闭、保守的行为方式与处世心理,从而造成一种安于现状、老守田园的生存模式。人们所向往的只是衣食无忧,平平安安地生活,而不愿离开自己所熟悉的家园、土地和家族等生活圈子,在“外面的世界”进行广泛的交往。在“见闻不出乡里,交往至于四邻”的生存环境中,人们只能形成保守、封闭的交往观念。人们生活在相当狭小而又孤立的环境中,导致日常生活主体的交往范围如此之小,除了春种、夏锄、秋收、冬藏以外,赶集差不多是多数人平常与外界沟通的唯一机会与手段,并且,由于封建家族组织内部结构的封闭性,也使得人们的日常交往范围狭小而固定,家族之外的日常交往活动则少之又少,加之中国传统日常交往活动又主要是凭借家族血缘亲情来维系的一种相对稳定和封闭的群体性生活方式,便会使人们难以突破聚村而居、聚族而居的区域界限而进行自由的交往,从而最终形成日常交往关系的保守狭隘性的基本特征。
  (二)独立自我的缺失
  从先秦儒家伊始,就形成了整体主义观,即“天地与我并存,万物与我为一”的“天人合一”观,是中国古代哲学对世界本质的认识。这种整体主义观追求人的身与心、人与人、人与宇宙自然的统一与和谐,因而有助于完善人的性格、净化人的心灵,促进主体与客体相互沟通,人类与生态协调发展,这也正是当今西方学者所推崇的儒家精髓和内核。但是,由于儒家的整体主义观过分强调我本与万物为一体的整体性而大大忽视个人的独立存在,这样古代中国人便完全丧失自我。交往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实际是交往主体间展现自我的过程,由于“我”不是一个独立的有血有肉的存在个体,因此,传统人际关系中存在着自我缺失的病态心理。
  (三)偏狭的整体观
  儒家是奉行整体主义之上理念的。物极必反,偏狭的整体,必然会出现整体范围的狭窄性,群体成员不平等性和成员间的依附性,这反映在交往中,首先表现为交往范围的狭窄性。由于过分强调谨慎择友,“人与群分”,“志同道合”,使得交往者对异乎于己的人缺失包容心,而且因个体的交往范围狭窄,使人们眼界狭小,不利于合作精神的养成。其次,因为自我意识已经消融于整体。整体的价值和利益就是个人的价值和利益,这样把个体对群体的服从发挥到极致,“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论语•子罕》)个人便成了家庭、社会和国家的附庸。这样限制了个性的发展,扼杀了人的创造性。再次,整体中的严格等级化势必导致交往的非对等性。“上下有等,尊卑有序,贵贱有别”。对下等人而言,只有服从的义务,而上等人则具有支配的权利。这种人际交往关系的不平等意识至今仍有隐性体现。
  (四)互相防范的信任危机
  在儒家思想那里,“信”的基本要求是言行相符。“言必信,行必果”。(《论语•子路》)儒家特别强调要注意“慎独”的功夫,做到“不欺于暗室”。这种“诚信”强调的是单方面的守信,想要通过“正己正人”的途径来取信于人,而很少人关注信赖他人和相互间的信任。同时,儒家又奉行不轻易相信别人的谨慎交往。孔子说“论笃是与,君子者乎?色庄者乎”。(《论语•先进》)所以要谨慎地“思”,“察”方可知人。这种自我守信与不信他人的并存的思想,使交往中的人际信任陷入两难境地。
  今天,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际关系的现状,给社会的进步发展带来了障碍,对构建和谐人际关系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借鉴儒家传统,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和人际交往环境,对构建和谐社会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为此,我们要倡导平等、互助、真诚的交往原则;引入并培育现代交际因子;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净化社会环境;提高人的素质,促进开放式的人际交往。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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