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辩证理性批判》中关于人的存在(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 所以说,个人的行动不是孤立的,而是与集体, 进而与整个 社会联系在一起的。个人的行动反映了集体的愿望和要求,同时这种愿望和要求又包含着社 会深层的历史趋势,因而个人的行动就成了历史运动的象征。一旦个人的行动扬弃自身的特 殊性而走向普遍化,人的横向关系就成了现实的关系,而且,这个关系甚至成了历史发展和 社会运动的基础。



三 社会集团与个人

在萨特的存在主义看来,历史是根源于个人实践的。然而,我们在历史的运动中经常看 到的是集团的行动。在每一次历史事变中,都显示出了集团的力量,即表现为集团之间的冲 突。集团之间的冲突决定了集团的存在和改变,而集团自身性质、结构的改变和矛盾对立的 平衡或非平衡状况,又决定了历史事变的方向与进程。因此,历史发展的最直接的承载物是 集团,集团是反映在历史表象上的主体。

  但是,集团决不是离开了个人的抽象。萨特认为,对集团在历史事变中的作用的进一步 考察,就会发现历史事变的深层是个人在起作用,集团只不过是个人创造历史的工具和桥梁, 集团也是个人创造的。当然,在个人创造集团的同时,集团又把权力和效力给予个人,接受 这种给予的人也就成了集团的创造物,成了集团的代表和象征。个人永远是不可还原的因素, 一切集团都铭刻着个人的印记。当集团的结构能够包容个人的特殊性时,集团中处处都突出 地显现着个人的特殊性;当集团的内部结构不允许个人的特殊性存在时,那么这个集团无非 是把个人的特殊性普遍化,即集团在整体上表现为个人的个性。因为集团在为自己创造出领 袖时,往往是把集团个人化了。因此,集团也需要从个人那里获得理解,或者说,集团无非 是个人的存在形式。

  我们知道,萨特的存在主义是关于个人的人的理论,但在《辩证理性批判》中,他又是 把人放置在历史之中,放置在具体的集团之中的。因为只有在集团之中,个体才需要在理解 自我的同时也理解别人,并且在这种理解中形成集团的结构和实现集团的功能。也就是说, 集团需要统一的理论和原则来规范集团中的一切个人,而这种理论和原则正是来自于集团中 的一切个人自我理解和理解别人的方式。

  萨特认为,集团的形成是根源于外部压力的威胁,这种威胁使每一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 自己,因而把自己的命运也看作是他人的命运。比如,在 1789 年 6 月, 当法国国王惧怕发生 一场暴力而把军队调到巴黎时,本来只想到自己而彼此之间相互猜疑的巴黎群众,一下子意 识到国王对他们的不信任,意识到他们即整个巴黎群众是一个整体,每个人都把对自己的威 胁也看作是对其他一切人的威胁来体验,认识到在被国王的军队包围了的巴黎,每个人的命 运是同全体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他们就不再抢劫面包坊而去抢劫军械库,从而 武装起来共同反对国王。由于国王的军队已经开进巴黎,他们的首要目标就是要攻克国王在 巴黎的堡垒——巴士底狱。所以,巴黎市民在攻占巴士底狱中组成的集团完全是由于国王的 军队这一外部因素所促成的。在这种集团中,“个人之间的联结,在其各种真实的形式上, 是在他人那里直接发现了人们自己的它者性的联结。” [6] 是共同的危险把分散的个人实践 联结成为一个整体的。

  总之,在萨特看来,集团并不是超个人的社会实体,集团仅仅是由个人构成的,是个人 的存在形式,集团的产生和存在都是从属于个人的目的的。所以社会集团与人的关系也就是 个人与个人或个人与自身的关系。

四 社会集团的类型

  社会集团作为人的存在形式并不总是与个人相一致相谐调的,尽管集团是由人结合起来 的,然而一旦人结合成集团,就会出现人与集团之间的矛盾甚至对立状况,随着集团的发展, 集团的内部结构越是有序,集团的组织越是严密,人与集团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也就越是严重。 就集团是人的存在形式而言,人与集团的对立也就是人与自身的对立。

萨特认为,社会集团主要有融合集团、誓愿集团和制度集团等几种类型。

  巴黎群众在共同的危险面前结成的集团,是一个“融合集团”,这个集团的特征是,有 统一的目标和行动,那就是“到巴士底狱去!”同时,统一的目标和行动并未抹杀个人的个 性和自由,相反,统一的目标和行动正是个人实践和自由意志的体现。萨特说:“融合集团 的主要特征是自由的突然恢复。” [7] 在这种集团中, “每个个人都以一种新的方式发生反 作用:不是作为个人或他者,而是作为共同的人的个别体现。” [8]

融合集团只是特定条件下的产物。一旦共同的目标实现之后,融合集团就会昙花一现地 消失了。巴士底狱被攻占,巴黎市民就可以解散回家了。因为融合集团在恢复了个人自由的 同时必然面临着遭到个人自由破坏的未来。一切人的个人自由只能够实现瞬间的结合。如果 去维护集团的形式,个人自由就得不到张扬,而维护个人自由就只能否定集团。也就是说, 个人可以自由地组成融合集团,也可以自由地退出这个集团。

因此,我们在历史中经常看到的是另一种形式的集团,即“誓愿集团”。誓愿集团是由 其成员宣誓牺牲自己的自由去保卫公共自由而组成的集团。誓愿集团是建立在誓言的基础上 的。从这种集团的内部机制看,它取决于两个因素:友爱和恐怖。成员间的友爱可以对个人 起到约束作用,促使个人遵从自己的誓言。但仅仅靠友爱来约束个人并进一步维系集团是非 常不可靠的,它还需要借助于恐怖来强制个人遵从自己的誓言。也就是说,集团需要把外在 的恐怖内在化,向其成员揭示:一个外在的恐怖就存在于他们身边,他们只有处在这个集团 之中才能抵御这个恐怖。因此,誓愿集团不在于促进友爱,而在于抵御恐怖。

  这个集团为了充分发挥自己的功能,又必须使其结构组织化,即在集团内部建立起一定 形式的组织,通过工作专门化而提高集团在整体上的有机性能。这样一来,集团就形成了某 种综合的权力,以致于集团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不得不服从某一威权的强制性支配。这时,集 团的行动就不再具有出于个人自由选择的自发性了,集团共同目标的实现也有赖于成员之间 的越来越细的分工,而分工把人形式化和抽象化,割断了人与人之间的有机联系。因而,在 集团的内部产生了与集团相对立的因素,随着这种因素的增长,威权的力量越来越小,以致 于集团随时都有可能把威权作为个人权威来加以否定,并进而导致集团的瓦解。

为了在威权衰落的情况下继续保证集团的存在,誓愿集团的组织性就需要被制度化,那 些凌架于集团之上的威权也就会因制度化而被巩固。誓愿集团的制度化也就是“制度集团”。 在制度集团中,个人就如机器中的一个部件被固定在他的工作中,所谓集团的共同目标成了 他在工作中必须履行的狭隘义务,作为个人自由的目标却对于他陌生起来,因而实践成了外 在于他的异化,即成为一种反个人自由的反实践。
  制度集团是官僚化的温床,因为,集团为了使越来越广泛的分工和越来越分散的活动统 一为集团的共同行动,就必须在集团内部分化出一批专门从事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官僚,建立 起能够发挥集团功能的官僚机构。这样一来,人与制度的对立就进一步演化成了人与人的对 立。可见,从融合集团到誓愿集团再到制度集团的发展,是人的存在的形式化,这个过程是 人不断获得其本质的过程,但也是人的异化的过程。发展到制度集团,当人与人相对立时, 实际上也就成了人与自己的对立,当这种对立达到一定程度时,人们要求扬弃异化、反对对 立和改变自身存在的要求重新激化,因而历史出现新的一轮循环。历史的发展就是在人的存 在方式的这种变更中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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