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向二十一世纪的西方哲学(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John S.Mill)的《论自由》(1859年)和《代议制政府》(1860年 )出版之后,自由的价值和制度问题基本上可以说已经解决了。然而在平等问题上,启 蒙哲学却了无建树。罗尔斯的《正义论》的重大意义在于,它第一次郑重提出,现在需 要认真地对待和解决平等问题了。罗尔斯在政治哲学上的主要贡献之一是完成了从启蒙 政治哲学主题(自由)到当代政治约疤逑制浔局实某潭取?参看0世纪晚期西方关于政治哲学的争论是极其激烈的:70年代,争论主要发生于“新自 由主义”的内部;80年代,争 论的双方则逐渐转移到“新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之间;到了90年代,“历史终结 论”则成为讨论的焦点。

  “新自由主义”内部争论的代表人物是罗尔斯和诺奇克(Robert Nozick)。罗尔斯主张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而正义总意味着平等。他提出,所有的“社会基本善” (自由、机会、收入、财富和自尊的基础等)都应该平等的分配,除非某些不平等的分配 有利于那些社会处境最差的人们。这也就是著名的“差别原则”。诺奇克主张权利的首 要性,而权利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诺奇克承认不平等是一种不幸,但他认为:第一, 不平等问题是无法解决的,任何一种平等的分配最终都将变为不平等;第二,不平等并 不意味着不公平或不正义,而平等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公正的;第三,人们希望纠 正不平等,但对不平等的纠正不能得到合理的证明。

  罗尔斯的思想实质是一种福利自由主义,诺奇克的思想实质则是一种权利自由主义, 他们分别代表了“新自由主义”的两端,而当代西方主流政治思想的位置只能在两者之 间确定。罗尔斯和诺奇克之间的争论在西方和中国都得到了充分的渲染,但国内外很少 有人注意他们两者的共同之处:他们都是自由主义者,都对目前西方通行的自由民主制 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都自称自己的理论属于义务论,都坚决反对功利主义;他们 把自己的政治哲学同道德哲学关联起来,都主张 “正当优先于善”;他们的政治哲学都 以个人主体为基础,本质上都是个人主义的;他们都是启蒙思想在当代的继承者,最终 都求助于康德的启蒙哲学。特别是他们都坚持自由主义的两个教条,即“自由优先于平 等”和“正义优先于效率”。虽然罗尔斯和诺奇克都刻意把自由主义打扮成永恒的真理 ,但实质上自由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自由主义似乎表达了一种普遍有效的历史模式, 但它作为意识形态实际上与历史处境密切相关。就此而言,罗尔斯的福利自由主义不过 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流行的“福利经济学”的巧妙哲学表达,而诺奇克的权利自由主 义则预示了80年代在西方各国中“新保守主义”(古典自由主义)和“里根经济学”的兴 起。

  80年代关于政治哲学争论的范围扩展到了“新自由主义”以外,各种批评接踵而至, 尤其是“社群主义”对“新自由主义”提出了挑战。“社群主义”是一个非常含糊的称 呼,用来指一大批观点各异的理论家,如桑德尔(Michael Sandel)、麦金太尔(Alasdai r MacIntyre)、沃尔策(Michael Walzer)和查理斯·泰勒(Charles Taylor)等人,他们 之间惟一的共同点就是反对“新自由主义”。

  首先,社群主义以“共同体”来对抗新自由主义的“个人”。新自由主义本质上是一 种个人主义,它主张个人是惟一的主体,个人的行为完全由私人动机(自私的或仁爱的) 支配。对于自由主义者,社会只是个人实现私人目标的工具,人们为此才从事社会合作 。社群主义则主张,不是个人优先于社会(共同体),而是社会(共同体)优先于个人;不 是独立的个人首先存在,然后出于私人动机结合成为社会共同体,而是每个人都出生于 社会共同体之中,人们永远都无法脱离开社会共同体。桑德尔指出,罗尔斯的正义体现 在“差别原则”之中,而“差别原则”同新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是矛盾的。解决平等问 题需要社会合作,需要人们之间的相互扶助,也就是说,追求平等的正义根本不能以“ 个人”为主体,而必须以“共同体”为主体。一个真正的共同体应该由“共同体感”把 人联系起来,它使人们认识到他们具有的统一性,并把自己看作这个共同体的成员。

  其次,社群主义以“历史主义”来对抗新自由主义的“普遍主义”。新自由主义始终 以“普遍主义”的态度来讨论正义、权利和自由民主制度,似乎它们是适合于所有社会 、所有历史的普遍价值和制度。社群主义则以“历史主义”的观点看待道德价值和政治 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展开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麦金太尔提出:第一,不是只有一种普 遍的正义,而是存在着各种各样冲突着的正义,而且这些正义之间的冲突无法得到合理 的解决;第二,正义是历史性的,并存在于共同体的生活实践之中,所以古希腊的正义 不同于中世纪基督教的正义,基督教的正义不同于现代自由主义的正义;第三,自由主 义把自己打扮成普遍主义的,这仅仅表明自由主义目前所具有的文化霸权和政治霸权, 从而推翻普遍主义与颠覆自由主义的霸权是一回事。

  第三,社群主义以“共同的善”来对抗新自由主义的“正义”或“权利”。新自由主 义是一种义务论,主张“正当优先于善”,强调“正义”或“权利”的首要性。社群主 义指出,义务论对“正义”或“权利”的强调实际上仅仅是表达了一种新自由主义的“ 解放幻想”,但是这种“解放幻想”既不能自圆其说,又无法解释人们的现实政治经验 。新自由主义的论证呈现出这样的逻辑:首先从个人主体引伸出“正义”或“权利”, 然后由“正义”或“权利”推导出社会生活中的 “善”。社群主义反对这种逻辑。一方 面,社群主义主张,讨论正义和权利问题应该从“共同体”出发,而不能从“个人”出 发;另一方面,社群主义认为, “正义”和“权利”不应是抽象和形式的,而应是实质 的和有内容的,即它们应该建立在“共同的善”的基础之上。

  如果说社群主义对新自由主义的批评是坚实有力的,那么它对自己观点的表述则是苍 白软弱的。这表明,社群主义主要是一种批判性的和否定性的思想,而不是一种建设性 的和肯定性的理论。在关于政治价值和政治制度等一系列问题上,社群主义拿不出像样 的系统主张。另外也需要指出,尽管社群主义在中国学术界受到了高度重视,但是在西 方,目前新自由主义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而社群主义仅仅是流行于学术界的一种思潮 ,它既不是主流,对社会的政治生活也没有重要的影响。

  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东欧骤变、苏联解体和柏林墙的倒塌 使一些西方人觉得西方在冷战中最终获得了胜利,启蒙的理想已经完全实现了。在这种 情形下,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历史终结论”,并立 即在西方赢得了一片喝彩。

  福山持有一种自由主义的历史观:第一,历史是有趋向性的,朝向一个终极的目标; 第二,历史是进步的,表现为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第三,历史是普遍的和统一的 ,全人类都将达到“普遍的同质国家”。面对冷战之后的历史形势,福山也按捺不住自 由主义者的喜悦之情:从“初民”的历史开端到20世纪末,人类经历了各种政府形式, 如君主制、贵族制和专制主义,但自由民主主义最终取得了胜利。福山认为,自由民主 制度将所有重大的政治问题都已经解决了,所以,今后既没有政治上的“大问题”需要 加以解决,也不存在任何能够同自由主义进行竞争的意识形态。由此福山宣布,历史已 经终结,世界将进入“后历史” 时期。

  “历史终结论”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