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易老和谐思想的基本构造及其现实价值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论文关键词 易老思想;自然和谐;社会和谐;生态危机
论文摘要 易老和谐思想共以自然为本质,源于万事万物的丰富多彩性,以阴阳和谐为架构,归于道与太极的最高和谐思维。在现实中,易老构造社会和谐思想,以自然和谐为前提,社会和谐在本质上体现自然和谐。当今世界,生存环境日益危机,社会问题越发严重,科学技术难于两全,易老和谐思想的核心价值取向和自然理念,是挽救人类危机与灾难的有益选项。
《周易》与《老子》同质同源,同本同根,共以自然和谐为基础,以“明人事”为指向。是中华民族长盛不衰的内在源泉,为当代人类生存环境不断恶化的现实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思想启迪。
一、自然和谐的共同理路
中华传统文化盛大于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竞相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但在所有的思想观点与表达过程中,及其以后在传统文化长期发展的思维轨迹过程中,中华传统文化万川磅礴,枝桠蔓延,终归于易道和谐文化的大趋势。中华易道文化正是产生并成熟于这个时期,共同代表着自然与人事两大历史命题,成为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的总根脉。
老子开创“道”的思想文化之本原,揭示宇宙之本体,万物之根据,为人类建立了普遍遵从自然和谐之道的根本法则,企图从人类智慧的高度制约人类自身普遍违反自然法则的不端行为,突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性。而《易》在传说中,为伏羲“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易·系辞下》)后由文王演六十四卦,孔子作传,同样是以遵从自然和谐为准入,为人类提供了破译和理解自然神秘信息的工具。故易与老均以自然为出发,以遵从自然和谐为共同存在的思想源头和内涵表现,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最大特色和根系所在。
从易与老“原始要终”的各自和谐文化构造中,不难判定二者存在着基本相同的思维理路。首先,易与老均是在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感悟世间万事万物的无限丰富性和神秘奇妙性,共同表达了对自然事物的热爱和对天地神秘力量的敬畏。如在老子所认识的自然对象中,有大水、江海、赤子、婴孩、虫鸟、猛兽、小鱼、鸡犬、草木、车马、门户、器物、风雨、甘露等众多事物。而在易所认识的事物中则更多,其八卦就是直接利用天、地、雷、火、风、泽、水、山八种自然物来确立其思想框架,由此所涉及的自然物十分广泛,在此不多赘举。但有一点必须指出,易与老所共同感观的万事万物是绝对和谐的自然状态,这种绝对和谐的自然状态就是易老思维的起点。易与老唯有从自然和谐的生动性和丰富多彩性出发,才能最终理解和把握自然万事万物所具有的内在真实。
其次,易与老在感观自然丰富多彩性的基础上,逐渐上升到理性思维的高度,发现天下万事万物的产生及其存在,皆有其共同的缘由,这个缘由不是别的,正是天地阴阳两面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易是“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周易·说卦》),直接以阴阳为确立八卦的依据,万事万物总归于阴阳而得以高度的概括和确立。同样,老子也是在感观世界丰富多彩性的基础上,理解和把握“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的自然和谐规律,并由此真切地感悟到了,世界万事万物的无限缤纷与精彩恰是自然阴阳相互交感作用的结果。故现实世界的阴阳相对是万事万物的生育之母和生命总门,自然和谐总归于阴阳之间的相互和谐,阴阳和谐承载着缔造有形世界的全部使命。
再次,自然和谐从万事万物到阴阳相对并非终结,在阴阳之上尚有宇宙虚域的终极元体,即为易与道所共同揭示的“太极”与“道”的终极和谐理念。尤其是老子所建构的“道”的理论体系完整地表达了自然和谐的根底内涵。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以其最精要的现实描述和理论概括,完成了显现宇宙创生万物的全息过程:道生“无”为宇宙一元体,“无”再生阴阳二体,阴阳二体再生天、地、人三物(三才),而天、地、人最终生长出世界的万事万物,这是宇宙生成的和谐过程。同样,从反向思维来看,与道生万物的同时,自然万物又为道所效法,道来源于自然万物。故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这又是一个自然生道的完整过程。即:人以地为生,地以天为合,天以道为源,道以自然为本,而自然则是以天、地、人等万物为表现,是道所依托和效法的最基本的有形的现实根源。由此可见,一个是由道到万物的生成过程,一个是由万物到道的效法过程,二者互为融通,相生相法,实为一体,共同构成了老子和谐自然系统过程的全部内涵。
而易在表述终极和谐之道的层面上,虽远不及老子所述内容之丰富和完整,但也表达了基本相同的观点。所谓:“一阴一阳谓之道”,这里有“道”表述,但还仅限于阴阳二体的层面上。“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周易·系辞上》)这“太极”,就与老子之“道”基本相同了,全句内容与老子道生万物的意思也最为切近。故易从太极,到阴阳两仪,到八卦,到六十四卦,再到万事万物,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自然和谐过程,与老子所述同理同路,没有两样。如易学大师朱伯岜指出:“《易经》的作者是试图在自然现象的变化和人事之间寻找一致性,寻找一种共同的东西,把自然界和人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这对于以后中国哲学的特点如天人合一等有很大的影响。”
总之,老子偏于道本自然的和谐本体,而易则偏于自然阴阳的和谐结构。二者所述的自然和谐体系脉络基本相类,对阴阳和谐价值取向的重点把握也基本一致,二者均以阴阳和谐为支点和桥梁,上接形而上的世界虚无之本体,下达形而下的万事万物普遍存在之现实,由此构成了易老自然和谐思想的系统性和共同理路。
二、社会和谐的同一指向
易老思想是人类洞察事物与概括宇宙的最高思维,具有强烈的人文特征,但易老思想却始终保守着纯净的自然品质,在本质上并未抛弃自然本质而建立自我超越于自然之上的社会体系。易老历来能够把人的社会性当成自然性的一部分,构建以自然和谐为中心的社会和谐体系,这是易道文化与其他许多人类文化最重要的区别之一。
人类源于自然,却毕竟以社会关系相组成。社会现实的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易道核心思想的价值取向。无论是易还是老,所建构的理论体系目标,均在于为人类能够取得最大现实利益服务。所谓最大的现实利益不是别的,正是人类能够达到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和谐目标,社会和谐是自然和谐的必然结果。所以易老在体现自然本质的前提下,把思维指向社会和谐的目标上,“推天道而明人事”,人类在现实中以社会和谐体现自然和谐。
社会是人与人之间构成的生存体,在儒家学说中,社会关系的论述主要以人本利益出发,以“礼”、“仁”秩序和规范为构建社会和谐的基本元素。道家也讲社会,但道家并非从人本利益出发,而是从自然大视域,包含人类利益在内的大角度出发,把社会和谐视为自然和谐的一部分。故老子的社会和谐思想以自然为中心,着重强调统治者在构建社会和谐中所起的主导作用,要求统治者应遵循自然之道,施行“无为”而治的统治方法。“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二章》)“爱民治国,能无为乎?”(《老子·十章》)自然无为最重要,无为等于不干扰、不影响、不压迫和不剥削,天下人可以自由自在地在和睦的社会环境中生产、生活、劳动,没有争斗,没有掠夺,没有自然资源的个人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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