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与现象学还原(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先验意义的纯粹性,从认识论走向纯粹的自我意识的存在论,但康德是从知识意义上的经验直接走向知识的形式,而现象学的还原是双重的,一方面走向直观,另一方面走向先验,所以现象学的还原表现为一种交叉式的阶梯性质,这也正是现象学总给初学者一种明白中的糊涂似的感觉的原因。
胡塞尔把切中问题作为现象学的认识论的开始问题,但认识论的开始问题也是哲学最终需要回答的问题之一。认识论还原方法不能替代认识活动。认识的直观活动也不是海市蜃楼,直观虽能自证其方法,但不能解释自身的来源。将认识论导入直观领域,虽然解释了认识论的直观中的切中问题,但并不是对一般认识或经验的切中问题的回答,或者说不能用认识论的直观中的切中代替经验认识中的中的切中,而后者是哲学的最终目的之一,否则,还原到直观就与心灵学中的现象,瑜伽之类无异了,更谈不上精确和科学的哲学。胡塞尔用内在和超越这一对概念来讨论认识中的切中的问题,即认识如何切中它的对象。在本来的意义上,内在的超越就是对还原的反动,即由现象学直观中的认识转向一般认识,因此胡塞尔用超越取代了切中用词,强调了主观和客观之间的关系,这正是转向一般认识的标记。但是胡塞尔没有抓住这一点,正像康德对经验活动的拒绝一样,他坚决地拒绝了他认为的这种认识论上的错误,拒绝这个意义上的超越:“在任何认识论的研究过程中,对各种认识类型都必须进行认识论的还原,即:将所有有关的超越都贴上排除的标记,。。。”[2]他的方法就是把经验意义的“实在的内在(也就是超越)”置换为“一般之物”的内在,这样内在的超越就指向了本质直观,从而实现了内在的还原。虽然他用两种内在的分析方法取得了本质还原的同样效果,但这不是现象学必须的,因为悬搁与还原已解决了这个问题。内在与超越的引入的真正意义是可以解决直观自身的一般存在问题,或许是由于西方哲学的先天盲点,胡塞尔看不到这一点,他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泼掉了。至少可以说,内在与超越没有在这个阶段揭示自己在识论上的真正意义,在现象学的阶梯上胡塞尔自己锯断了回归之路,在此之后就一直进入意识领域深遂的黑暗之中,虽然在构造性、意向性研究、时间意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重要的开拓,但留下更多的仍是空明中的黑暗。
三、 无处不在的思想
虽然胡塞尔强烈地排斥心理主义和人文主义,但他不能排斥无处不在的哲学思想,也不能排斥哲学的底层基础。悬搁或括号法并不是拒绝或否定一切,而只是利用和深入,即中止原有层次上的活动,进入更深的层次,实现还原。比如,在现象还原中,认识活动由于进入直观领域,在直观中对象与认识主体得到了赤裸裸的相对性,因而实现了切中。但是认识与认识对象间的原始关系仍然存在,只不过是被移入直观领域,被脱去了形式的框架。直观不是空中楼阁,它是建筑在悬搁与还原的阶梯上,这种保留条件下的还原,正是胡塞尔所强调的现象学所应该保持的始终的怀疑态度,而这又正是思维活动最本质的特征,所以现象学作为一种认识论的方法不仅它的研究对象是一种特殊思维过程,而且现象学自身的研究活动也要求始终保持在这种怀疑性质的思维活动之中。
从另一方面看,胡塞尔没有像对直观一样花这么大的注意力对内在进行定义性分析,但我们可以透过对超越的定义性分析而理解他的内在的含义,这里同样隐蔽着胡塞尔所强烈批评的人本主义和心理主义内容。按照现象学的意义,内在的超越虽然是内在中的超越,但实际上是强调超越的对象,而忽视了内在自身。胡塞尔区分两用种内在的超越,一种是自然科学的或经验内在超越,即在认识体验中的实在内在,这是他所排斥的,在这个意义上的内在的超越,是指内在与认识对象的关系,这里的内在是指经验中的思想;而另一种超越是内在于认识的超越,即真正现象学意义的内在中的超越,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是绝对的明晰的被给予性,绝对意义上的自身被给予性。这种排除任何有意义的怀疑的被给予性的存在是指对被意指的对像本身的一种直接的直观和把握,并且它构成明证性的确切概念,即被理解为直接的明证性。”[3] 虽然胡塞尔努力地解释这两种内在的区别,以得到这种现象学意义的内在中的还原,但我们注意到的是胡塞外尔并没有任何对这两种内在的超越之间的关系或它们之间的转换的说明,胡塞尔只是反复强调和说明,对这两种内在的混淆是一种致命的错误,而应当放弃经验的认识是如何可能这种先入之见,按照他的思路,认识是如何可能只是直观中的切中问题,而企图通过非直觉的逻辑推理来阐明这种可能性就是一种背谬,因为直观是不能演绎的。他用背谬一词简简单单地把这个重要的问题抹掉了。实际上这里我们又一次碰到了康德未完成的任务,区别是康德企图去完成它,但胡塞尔视而不见。对于胡塞尔来说,是直观成就了他,也是直观蒙蔽了他。由这些可以看出,胡塞尔虽然强烈地反对心理主义和人本主义,实际只是抵制一般认识意义的思想活动,而且他也并未真正地离开它,只是被直观的明证性遮蔽了。胡塞尔强烈地排斥心理主义和人本主义只是为了达到走向先验的目的,这正是西方形而上学的传统的需要。
认识的直观总是思维中的直观,非思维的直观当然也存在,但那只是更原始的心理—生理意义上的感官活动,如动物水平上的感觉,那当然不是现象学意义的直观,即使是道家的、佛教、瑜伽等所追求的忘我,无我境界,也是在对生命、社会和世界的认识达到人生成熟的高峰才进入的阶段,只是在丰富的思想认识基础上的升华和超越,这些完全不可能在没有知识和认识的非思维直观中实现。认识论的直观一定是反思性质的,没有反思就没有认识论,因此内在就只能是思维的内在,悬搁与还原不是与思维完全的隔绝,而只是认识上的递退,胡塞尔反心理主义和人本主义的态度只是表明现象学企图从普通的思维形式和方法中解脱的强烈愿望,并不表明他能从思维中完全逃脱。
四、 结语
现象学自称为认识论的方法研究,但这种方法不是一般认识的思维活动,因此企图从一般认识的思维活动中得到直观中的还原只是对初学者的误导。胡塞尔倡导一种所谓的“自由想象的变化”来进行括号法的还原,即先描述一个经验事实,然后用增减这个对象的属性方法来判定哪些属性属于本质性的东西,剩下的本质就是从经验对象所得到的还原。还有其它的具体的还原步骤的研究等,这些混同了作为认识论的方法研究与一般认识的思想活动的描述,只能使初学者不得要领,增加迷惑。这一方面表明,现象学的还原无法脱离心理性的思维活动这个基础,因而不得不时时在最关键的地方求助于它,第二方面,作为认识论的现象学还原方法高于一般认识的思维活动,具有先验性,否则就没有作为现象学的认识论。现象学正是以悬搁与还原的方法体现了这两个方面,但由于西方哲学形而上学传统的先天盲视,现象学完全忽视第一个方面,因而最终无法完成胡塞尔所期望的得到一种精确的科学哲学的理想,这是当然一种遗憾,但更多的也许是一种自然。
明证性与被给予性是现象学的重要概念,没有这两个概念,现象学的所有演绎就无法展开,虽然胡塞尔忽视了对明证性与被给予性的来源与基础,但明证性与被给予性的互证体现了思想过程与思想对象之间的超越,它表现了只有在思想和思想的内容相互超越的之中,才表现为思想的本质活动——思想的自身抽象。“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篇)。思想活动正是在这种超越中才结下丰硕的知识慧果。在现象学的研究中,虽然直观蒙蔽了思想,但却以它自身的活动方式更真切地表现了思维活动的动力性本质,现象学在哲学上能成为独具特色的和重
胡塞尔把切中问题作为现象学的认识论的开始问题,但认识论的开始问题也是哲学最终需要回答的问题之一。认识论还原方法不能替代认识活动。认识的直观活动也不是海市蜃楼,直观虽能自证其方法,但不能解释自身的来源。将认识论导入直观领域,虽然解释了认识论的直观中的切中问题,但并不是对一般认识或经验的切中问题的回答,或者说不能用认识论的直观中的切中代替经验认识中的中的切中,而后者是哲学的最终目的之一,否则,还原到直观就与心灵学中的现象,瑜伽之类无异了,更谈不上精确和科学的哲学。胡塞尔用内在和超越这一对概念来讨论认识中的切中的问题,即认识如何切中它的对象。在本来的意义上,内在的超越就是对还原的反动,即由现象学直观中的认识转向一般认识,因此胡塞尔用超越取代了切中用词,强调了主观和客观之间的关系,这正是转向一般认识的标记。但是胡塞尔没有抓住这一点,正像康德对经验活动的拒绝一样,他坚决地拒绝了他认为的这种认识论上的错误,拒绝这个意义上的超越:“在任何认识论的研究过程中,对各种认识类型都必须进行认识论的还原,即:将所有有关的超越都贴上排除的标记,。。。”[2]他的方法就是把经验意义的“实在的内在(也就是超越)”置换为“一般之物”的内在,这样内在的超越就指向了本质直观,从而实现了内在的还原。虽然他用两种内在的分析方法取得了本质还原的同样效果,但这不是现象学必须的,因为悬搁与还原已解决了这个问题。内在与超越的引入的真正意义是可以解决直观自身的一般存在问题,或许是由于西方哲学的先天盲点,胡塞尔看不到这一点,他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泼掉了。至少可以说,内在与超越没有在这个阶段揭示自己在识论上的真正意义,在现象学的阶梯上胡塞尔自己锯断了回归之路,在此之后就一直进入意识领域深遂的黑暗之中,虽然在构造性、意向性研究、时间意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重要的开拓,但留下更多的仍是空明中的黑暗。
三、 无处不在的思想
虽然胡塞尔强烈地排斥心理主义和人文主义,但他不能排斥无处不在的哲学思想,也不能排斥哲学的底层基础。悬搁或括号法并不是拒绝或否定一切,而只是利用和深入,即中止原有层次上的活动,进入更深的层次,实现还原。比如,在现象还原中,认识活动由于进入直观领域,在直观中对象与认识主体得到了赤裸裸的相对性,因而实现了切中。但是认识与认识对象间的原始关系仍然存在,只不过是被移入直观领域,被脱去了形式的框架。直观不是空中楼阁,它是建筑在悬搁与还原的阶梯上,这种保留条件下的还原,正是胡塞尔所强调的现象学所应该保持的始终的怀疑态度,而这又正是思维活动最本质的特征,所以现象学作为一种认识论的方法不仅它的研究对象是一种特殊思维过程,而且现象学自身的研究活动也要求始终保持在这种怀疑性质的思维活动之中。
从另一方面看,胡塞尔没有像对直观一样花这么大的注意力对内在进行定义性分析,但我们可以透过对超越的定义性分析而理解他的内在的含义,这里同样隐蔽着胡塞尔所强烈批评的人本主义和心理主义内容。按照现象学的意义,内在的超越虽然是内在中的超越,但实际上是强调超越的对象,而忽视了内在自身。胡塞尔区分两用种内在的超越,一种是自然科学的或经验内在超越,即在认识体验中的实在内在,这是他所排斥的,在这个意义上的内在的超越,是指内在与认识对象的关系,这里的内在是指经验中的思想;而另一种超越是内在于认识的超越,即真正现象学意义的内在中的超越,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是绝对的明晰的被给予性,绝对意义上的自身被给予性。这种排除任何有意义的怀疑的被给予性的存在是指对被意指的对像本身的一种直接的直观和把握,并且它构成明证性的确切概念,即被理解为直接的明证性。”[3] 虽然胡塞尔努力地解释这两种内在的区别,以得到这种现象学意义的内在中的还原,但我们注意到的是胡塞外尔并没有任何对这两种内在的超越之间的关系或它们之间的转换的说明,胡塞尔只是反复强调和说明,对这两种内在的混淆是一种致命的错误,而应当放弃经验的认识是如何可能这种先入之见,按照他的思路,认识是如何可能只是直观中的切中问题,而企图通过非直觉的逻辑推理来阐明这种可能性就是一种背谬,因为直观是不能演绎的。他用背谬一词简简单单地把这个重要的问题抹掉了。实际上这里我们又一次碰到了康德未完成的任务,区别是康德企图去完成它,但胡塞尔视而不见。对于胡塞尔来说,是直观成就了他,也是直观蒙蔽了他。由这些可以看出,胡塞尔虽然强烈地反对心理主义和人本主义,实际只是抵制一般认识意义的思想活动,而且他也并未真正地离开它,只是被直观的明证性遮蔽了。胡塞尔强烈地排斥心理主义和人本主义只是为了达到走向先验的目的,这正是西方形而上学的传统的需要。
认识的直观总是思维中的直观,非思维的直观当然也存在,但那只是更原始的心理—生理意义上的感官活动,如动物水平上的感觉,那当然不是现象学意义的直观,即使是道家的、佛教、瑜伽等所追求的忘我,无我境界,也是在对生命、社会和世界的认识达到人生成熟的高峰才进入的阶段,只是在丰富的思想认识基础上的升华和超越,这些完全不可能在没有知识和认识的非思维直观中实现。认识论的直观一定是反思性质的,没有反思就没有认识论,因此内在就只能是思维的内在,悬搁与还原不是与思维完全的隔绝,而只是认识上的递退,胡塞尔反心理主义和人本主义的态度只是表明现象学企图从普通的思维形式和方法中解脱的强烈愿望,并不表明他能从思维中完全逃脱。
四、 结语
现象学自称为认识论的方法研究,但这种方法不是一般认识的思维活动,因此企图从一般认识的思维活动中得到直观中的还原只是对初学者的误导。胡塞尔倡导一种所谓的“自由想象的变化”来进行括号法的还原,即先描述一个经验事实,然后用增减这个对象的属性方法来判定哪些属性属于本质性的东西,剩下的本质就是从经验对象所得到的还原。还有其它的具体的还原步骤的研究等,这些混同了作为认识论的方法研究与一般认识的思想活动的描述,只能使初学者不得要领,增加迷惑。这一方面表明,现象学的还原无法脱离心理性的思维活动这个基础,因而不得不时时在最关键的地方求助于它,第二方面,作为认识论的现象学还原方法高于一般认识的思维活动,具有先验性,否则就没有作为现象学的认识论。现象学正是以悬搁与还原的方法体现了这两个方面,但由于西方哲学形而上学传统的先天盲视,现象学完全忽视第一个方面,因而最终无法完成胡塞尔所期望的得到一种精确的科学哲学的理想,这是当然一种遗憾,但更多的也许是一种自然。
明证性与被给予性是现象学的重要概念,没有这两个概念,现象学的所有演绎就无法展开,虽然胡塞尔忽视了对明证性与被给予性的来源与基础,但明证性与被给予性的互证体现了思想过程与思想对象之间的超越,它表现了只有在思想和思想的内容相互超越的之中,才表现为思想的本质活动——思想的自身抽象。“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篇)。思想活动正是在这种超越中才结下丰硕的知识慧果。在现象学的研究中,虽然直观蒙蔽了思想,但却以它自身的活动方式更真切地表现了思维活动的动力性本质,现象学在哲学上能成为独具特色的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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