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社会的正义状况与正义话语论争(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这主要涉及到:在一个人行为及其目标的达成中,各种要素所起作用的大小。如果现有的社会体制等约束条件并不阻碍每个人的行为自由和愿望达成,这个社会便不存在正义问题。但这样的社会从未有过。
所以,正义成为一切社会面临的常态问题。这里面主要的问题是人们对公正的理解,是重视起点平等,过程平等,还是重视结果平等。一个社会因为存在先在条件的差异,加上个人秉赋的差异,起点平等实际上很难严格做到。只有在一个通过人为强制力实现社会的整齐化一,起点的平等才能较大范围地实现。但我们知道,这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即社会的死气沉沉与竞争动力不足。
因而一般的公正期待就是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从而保证机会的平等开放。这一点实现的现实可能性比较大,作出相应的努力便可以基本达成。
然后就是结果平等。在我们的俗语中倾向于称之为"平均主义",就是不管个人的努力如何,在结果上保持一个大致的平衡,从而保持一个社会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差异性于一个极小的范围内,因而社会成员之间的心里失衡可能会减少,这往往以牺牲社会的效率为代价从而得到一种"廉价"的稳定。当然,作为公正诉求的结果公正与此不同,它强调对过分悬殊结果的再分配,从而保障一个社会的弱势群体,以维持一个社会的基本均衡。因为从理论上讲,任何一个较好结果的取得不能算作是完全的个人努力的结果,国家、社会和周围的人都为这种结果作出了相应的贡献或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因而,作为一个基本的公正诉求,他们应该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现实表现就是富人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政府通过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特别是加强社会保障,等等。这在理论上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也有诸多争论,笔者在此只简要述及这些。
然后,我们可以看看在我们目前的社会。起点不平等,规则不平等,结果严重悬殊的现象都普遍存在,这说明从这一组概念的视角观察我们的社会会得出让人沮丧或是忧虑的结论。对此可以说得详细一些。起点不平等,比如,个人的出身,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在官僚、商人之家还是普通工农之家,对一个人的影响依然非常巨大;得到同样的成功,不同起点的人付出的努力相差悬殊。规则不平等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制定规则的主体参与竞争,比如球赛里的黑哨,股市里的内部股,甚至"长江读书奖事件",都能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的规则意识有多么差;规则本身不透明不公平,强势群体操纵游戏规则,弱势群体无权参与和监督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这直接影响到实际的竞争过程,这特别体现在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极少数的"内部人"将财富转移到私人手中,而普通工人和社会成员无权过问,难怪有人要求只要规则能公平就不错了呢。再说我们的结果不公正,贫富悬殊在改革开放以来连年高攀,基尼系数早已超过了公认的警戒线;穷人还在温饱线上挣扎,而富人早已吃厌了黄金宴却能偷税漏税或者公款报销。如果读者仔细观察这个社会,真正凭纯粹凭个人聪明才智实现大成功的,比起那些凭关系(比如与权力的内部联系)、趁改革空隙钻制度法律空子而获致极大成功的,比例究竟有多少,你就能得出自己的结论。
2 正义信仰,政治合法性与社会公正
其实,如果穷根究底,正义本身包涵了不同层面的内容,这些层次之间又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只是在日常话语和行为中,我们较少去深入考察正义观念的来源和各层次之间的关系。
在本文的分析中,正义单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三个层面。这需要逐个解释。
所谓正义信仰,即一个社会中普通成员对一种较高层次的公正准则的执着信念。这一点在我们目前的社会看来非常让人担忧,因为时时和处处存在的不正义现象,人们对正义的期待已然减弱,结果人们之间就会用其他的方式比如"潜规则"(这种潜规则是非正义的)取代一种公正的规则,社会资本的损耗增加,人们的心态不再平衡,竞争环境也就随之恶化。加之中国本来就是一个极端世俗功利的社会,没有普遍的宗教信仰和其他敬畏对象,现实生活中政治体系用一种自上而下的宣传灌输并得不到有效的结果,因而对正义价值的执着显得非常脆弱。对社会非正义现象心怀不满而愤世嫉俗的也有不少,但这多少是停留在话语层面,无法对社会进程产生实际的影响力。也有相当的人群选择了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这样的宗教,但这种选择主要是寻求内心的安宁和感情的寄托,各宗教中的公正教义对这个世俗社会中正义状况的改进作用甚微。而个人内心对正义的信念在严酷的现实面前多少显得孤独,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好像都习惯了收起价值追问直奔利益主题了。但如果信仰层面也就是公民个人的精神层面没有一种超越性的价值规范,我们要想在政治正义和社会正义的状况上得到根本改善,这将无疑是困难的。结果是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经济生活方式的彻底市场化而形成公平交易的理性,从而达成社会的基本正义规则。但这一状况的实现无疑需要漫长的时间。
其次是政治正义,在中国来说,首要的就是政权合法性问题。理论界谈论最多的是如何实现统治型政党向管理型政党的转型,以及如何实现宪政。这两大问题直接面对的是政治体制的根本点。政党转型不仅意味着执政党使命的改变,更意味着其运作模式和治理(社会)方式的调整;不仅仅是依托于历史的自封式合法性辩护,更重要的是谋求治理绩效的提高和政治领域内现代性的实现--这些现代性价值至少包括了法治原则、人权原则、民主原则、自由原则等等。不实现这些方面的转变,政党体制特别是党与国家的关系,党与政府的关系和内部权力机制不得以改革,政治领域内的正义将不可能实现。以我们目前感受最为明显的腐败和政治非民主操作来看,当前我国政治正义的实现困难尤为艰巨。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缺乏有效制约,但现有的权力体制又不能实现这种制约,因而真正的宪政成为期待,但中国现有的党政体制又难以使西方意义上的严格宪政得以实现。没有宪政,中国的政治和最高权力依然由党内系统暗箱操作,由于领导人并非真正的选举--连党内选举都没有实现,所以政治系统自身的合法性往往抵不住严格的追问。当然,在中国这样一个比较顺民的社会,官方因为舆论话语的一律掌控,普通民众对政治合法性的追问往往停留在官员腐败的层面;整个政治体制自身的是否正义可能并不是他们的思考对象。但如果严肃地探讨中国的正义问题,这一层面的正义与否将无法逃避。当然这一层面的探讨将充满风险和难度,因为政治改革的真正实现不仅仅是理论是否具有说服力的问题,而是现实的各派利益和力量之间的对比关系如何,特别是其中最强大者的取向如何。如你所知,这不是讨论所能左右的,因为我们的讨论更多的是为了说明问题,讨论限于一个比较狭小的圈子而与普通民众无关,因而成为不了有力的社会舆论,也就不能谈及对这种变革的影响力了。
其次是一般社会层面的正义。即是我们在社会交往时面临的规则状况和人际状况。当前社会的特征是金钱主导,强调外在的功利以确定每个人的位置和利益分配。在这个层面上探讨高渺的正义目标没有必要,因而只能看这个社会的交往规则是否符合基本的互惠和信任的标准。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标准难以实现。社会不公正的问题,可以结合前面第一组概念,起点不平等、规则不平等和结果不公正这三个方面来考察,前文对此已作分析,这里不再赘述。但笔者在此想再次强调一个社会的互惠和信任,因为社会层面的正义诉求不同于信仰层面的个人化道德诉求,也与政治正义属于不同的领域,社会正义的最大问题就是交往的互利性,只有相应的机制或信任保证公民在各种社会行为中有一种互利的期待,各方都自觉遵守交往规则
所以,正义成为一切社会面临的常态问题。这里面主要的问题是人们对公正的理解,是重视起点平等,过程平等,还是重视结果平等。一个社会因为存在先在条件的差异,加上个人秉赋的差异,起点平等实际上很难严格做到。只有在一个通过人为强制力实现社会的整齐化一,起点的平等才能较大范围地实现。但我们知道,这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即社会的死气沉沉与竞争动力不足。
因而一般的公正期待就是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从而保证机会的平等开放。这一点实现的现实可能性比较大,作出相应的努力便可以基本达成。
然后就是结果平等。在我们的俗语中倾向于称之为"平均主义",就是不管个人的努力如何,在结果上保持一个大致的平衡,从而保持一个社会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差异性于一个极小的范围内,因而社会成员之间的心里失衡可能会减少,这往往以牺牲社会的效率为代价从而得到一种"廉价"的稳定。当然,作为公正诉求的结果公正与此不同,它强调对过分悬殊结果的再分配,从而保障一个社会的弱势群体,以维持一个社会的基本均衡。因为从理论上讲,任何一个较好结果的取得不能算作是完全的个人努力的结果,国家、社会和周围的人都为这种结果作出了相应的贡献或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因而,作为一个基本的公正诉求,他们应该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现实表现就是富人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政府通过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特别是加强社会保障,等等。这在理论上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也有诸多争论,笔者在此只简要述及这些。
然后,我们可以看看在我们目前的社会。起点不平等,规则不平等,结果严重悬殊的现象都普遍存在,这说明从这一组概念的视角观察我们的社会会得出让人沮丧或是忧虑的结论。对此可以说得详细一些。起点不平等,比如,个人的出身,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在官僚、商人之家还是普通工农之家,对一个人的影响依然非常巨大;得到同样的成功,不同起点的人付出的努力相差悬殊。规则不平等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制定规则的主体参与竞争,比如球赛里的黑哨,股市里的内部股,甚至"长江读书奖事件",都能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的规则意识有多么差;规则本身不透明不公平,强势群体操纵游戏规则,弱势群体无权参与和监督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这直接影响到实际的竞争过程,这特别体现在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极少数的"内部人"将财富转移到私人手中,而普通工人和社会成员无权过问,难怪有人要求只要规则能公平就不错了呢。再说我们的结果不公正,贫富悬殊在改革开放以来连年高攀,基尼系数早已超过了公认的警戒线;穷人还在温饱线上挣扎,而富人早已吃厌了黄金宴却能偷税漏税或者公款报销。如果读者仔细观察这个社会,真正凭纯粹凭个人聪明才智实现大成功的,比起那些凭关系(比如与权力的内部联系)、趁改革空隙钻制度法律空子而获致极大成功的,比例究竟有多少,你就能得出自己的结论。
2 正义信仰,政治合法性与社会公正
其实,如果穷根究底,正义本身包涵了不同层面的内容,这些层次之间又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只是在日常话语和行为中,我们较少去深入考察正义观念的来源和各层次之间的关系。
在本文的分析中,正义单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三个层面。这需要逐个解释。
所谓正义信仰,即一个社会中普通成员对一种较高层次的公正准则的执着信念。这一点在我们目前的社会看来非常让人担忧,因为时时和处处存在的不正义现象,人们对正义的期待已然减弱,结果人们之间就会用其他的方式比如"潜规则"(这种潜规则是非正义的)取代一种公正的规则,社会资本的损耗增加,人们的心态不再平衡,竞争环境也就随之恶化。加之中国本来就是一个极端世俗功利的社会,没有普遍的宗教信仰和其他敬畏对象,现实生活中政治体系用一种自上而下的宣传灌输并得不到有效的结果,因而对正义价值的执着显得非常脆弱。对社会非正义现象心怀不满而愤世嫉俗的也有不少,但这多少是停留在话语层面,无法对社会进程产生实际的影响力。也有相当的人群选择了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这样的宗教,但这种选择主要是寻求内心的安宁和感情的寄托,各宗教中的公正教义对这个世俗社会中正义状况的改进作用甚微。而个人内心对正义的信念在严酷的现实面前多少显得孤独,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好像都习惯了收起价值追问直奔利益主题了。但如果信仰层面也就是公民个人的精神层面没有一种超越性的价值规范,我们要想在政治正义和社会正义的状况上得到根本改善,这将无疑是困难的。结果是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经济生活方式的彻底市场化而形成公平交易的理性,从而达成社会的基本正义规则。但这一状况的实现无疑需要漫长的时间。
其次是政治正义,在中国来说,首要的就是政权合法性问题。理论界谈论最多的是如何实现统治型政党向管理型政党的转型,以及如何实现宪政。这两大问题直接面对的是政治体制的根本点。政党转型不仅意味着执政党使命的改变,更意味着其运作模式和治理(社会)方式的调整;不仅仅是依托于历史的自封式合法性辩护,更重要的是谋求治理绩效的提高和政治领域内现代性的实现--这些现代性价值至少包括了法治原则、人权原则、民主原则、自由原则等等。不实现这些方面的转变,政党体制特别是党与国家的关系,党与政府的关系和内部权力机制不得以改革,政治领域内的正义将不可能实现。以我们目前感受最为明显的腐败和政治非民主操作来看,当前我国政治正义的实现困难尤为艰巨。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缺乏有效制约,但现有的权力体制又不能实现这种制约,因而真正的宪政成为期待,但中国现有的党政体制又难以使西方意义上的严格宪政得以实现。没有宪政,中国的政治和最高权力依然由党内系统暗箱操作,由于领导人并非真正的选举--连党内选举都没有实现,所以政治系统自身的合法性往往抵不住严格的追问。当然,在中国这样一个比较顺民的社会,官方因为舆论话语的一律掌控,普通民众对政治合法性的追问往往停留在官员腐败的层面;整个政治体制自身的是否正义可能并不是他们的思考对象。但如果严肃地探讨中国的正义问题,这一层面的正义与否将无法逃避。当然这一层面的探讨将充满风险和难度,因为政治改革的真正实现不仅仅是理论是否具有说服力的问题,而是现实的各派利益和力量之间的对比关系如何,特别是其中最强大者的取向如何。如你所知,这不是讨论所能左右的,因为我们的讨论更多的是为了说明问题,讨论限于一个比较狭小的圈子而与普通民众无关,因而成为不了有力的社会舆论,也就不能谈及对这种变革的影响力了。
其次是一般社会层面的正义。即是我们在社会交往时面临的规则状况和人际状况。当前社会的特征是金钱主导,强调外在的功利以确定每个人的位置和利益分配。在这个层面上探讨高渺的正义目标没有必要,因而只能看这个社会的交往规则是否符合基本的互惠和信任的标准。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标准难以实现。社会不公正的问题,可以结合前面第一组概念,起点不平等、规则不平等和结果不公正这三个方面来考察,前文对此已作分析,这里不再赘述。但笔者在此想再次强调一个社会的互惠和信任,因为社会层面的正义诉求不同于信仰层面的个人化道德诉求,也与政治正义属于不同的领域,社会正义的最大问题就是交往的互利性,只有相应的机制或信任保证公民在各种社会行为中有一种互利的期待,各方都自觉遵守交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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