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国哲学家
在早年,牟宗三就在他主编的《广州民国日报》的<哲学周刊>专栏上,以哲学家为对象而对中国哲学界发表过重要评论。对牟宗三来说,能称得上哲学家的人,必须是确有见地能成系统的人。在他看来,这样的人,中国不多,“五·四”时期一个也没有,但在“五·四”以后有三位,他们是熊十力先生、张东荪先生、金岳霖先生。三位先生分别代表了三种学问:熊先生代表元学,张先生代表知识论,金先生代表逻辑。
牟氏认为,熊先生跳出了儒学和佛学的两个传统,且超越了这两个传统,正是在此超越点上显出熊为真正的哲学家。“元学的极致是安体立用,哲学家的极致在通晓天人。着重点在乎理解与说明。哲学家立论必须要贯通,所以得证体;……得立用、得明用。”(35)而佛家或儒家,同是只作了半篇文章,一成了宗教家,一成了道学家,而都不能算是着哲学家。(36)在此可以看出,牟氏中后期(50岁以后)对儒学的理解与此截然有别,确切地说,他放弃了早期这种对儒佛的见解。这是不可不辨的。牟氏极力称赞熊的《新唯识论》(1932)是“划时代开新纪元的作品”(37),认为他从玄学上究明体用,使科学的真理得所汇归或依附,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与熊子本人的评价若合符节。他还把熊子与西方的柏格森、怀特海,和中国的胡煦相比拟,推许他们的哲学皆能安体立用,证体明相,而臻于元学的极致。这表现了牟氏早年受怀特海、柏格森的影响之甚深,而他在其处女作中特出胡煦的易学,则为极佳的明证。然而,牟氏对《新唯识论》中的浪漫色彩虽表同情的理解,实却不满,不乏微词以示批评。总地说,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牟对熊子的评价极高,以他为中国哲学的典范,特许他的《新唯识论》系统为划时代的哲学,能使中国的文化改换面目,可言创造而有前途。(38)事实上,从牟本人与唐君毅、徐复观诸先生对熊氏哲学的承续与光大来看,证实了牟的判断不谬。
牟视张东荪先生为哲学家,主要是肯定他的“多元的认识论”思想。而在实际上,牟对张氏作了不相应的过高评价,认为在认识论上所主张的多元论超越了英国的知觉因果说(Causal Theory of Perception),与康德的知识万能说(Possible Theory of Knowledge),(39)在根本点上较之于美国的路易士(Lewis)更为充足,“能表示圆成的路向”(40),打破了知识论与元学的混淆,是对元学上一元多元之论的根本改变,肯定它的“大纲节目,总算是一个很自然很正当的系统”。(41)且从五方面论析与指证了张氏的贡献,而只对张氏极其怀疑外界的条理或秩序的客观性的态度,加以批评,指陈这一态度与其承认“所与”为相关共变的观点相矛盾,认为他没有走到实在论,而却偏走向唯用论或唯心主义,是沾染西方偏僻思想过久,而留下的下意识地以不自然为自然的痕迹,(42)故而使他的著作在细节上尚未作到极尽自然。但是牟氏充分肯定他能反躬自问,提出自然与否的问题的态度实在是可宝贵的,“是使我们自创系统,自成文化的一个密匙。”(43)这些看法,在他同一时期的论文《觉知底因果说与知识底可能说》中得到了具体的阐述。(44)这是牟先生早年对张东荪先生的评价,高度赞扬了他的成就与贡献,却不免有过于誉美之嫌,反映出牟先生当时的学力与智识的不足,尚未从对怀特海的欣趣中摆脱出来,而牟先生那时正在写他的逻辑学著作,沉浸于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的书中,具有实在论的倾向。然而,牟氏晚年对张的评价却又走向了另一极端,认为他的多元认识论思想“没有什么价值,毕竟因时代的限制,只能到一定的程度”(45),仅只承认与肯定他把西方当代哲学介绍到国内来的苦心与用力,认为张“对真正的西方哲学问题,还是不能‘入’”(46)。这一评价虽不能说是完全失当,却又未免偏低了,不如贺麟在《当代中国哲学》一书中对张的评价(47)来得肯切与平实。而且牟氏对张先生的评价前后判若两人,反差太大了,令人无所适从,难以接受。无论如何,张先生的《认识论》(1934)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可以称为“认识论”的第一部著作,虽然难与金岳霖先生的《知识论》(1983,成书于抗日时期)和牟先生的《认识心之批判》(上,1956,下,1957)同日而语,甚至在今天难以说得上是真正的认识论,但对其开先河的头功当以承认。
牟氏对金岳霖作为哲学家的定位,主要是从逻辑方面着眼,这一视线他一直保持到晚年,没有改变,只是他的视线又扩大到了金先生的哲学(后面论述),可以视为对他早期观点的一种补充。牟先生对金氏在逻辑上的努力,是“钦佩的”,也是“受惠不浅的”(48),说自己“是最喜欢读他的文章的人”(49),对他的《逻辑》(1937)一书许以“国内有数的作品”,“一部最好的参考书,训练书”(50),标举金在逻辑学上率先打破了逻辑与知识论之混的功绩,认为他的态度是承认有一个公共的逻辑,使言论能有统一的标准,经过唯物辩证法的论战之后,形式逻辑受到错误地批判与压制(51),“在辩证法气焰万丈的中国,金先生仍能保持这个独立一贯的态度(52),不能不说是一支中流的砥柱。”(53)与此同时,牟也指出在实际的运用上,金先生仍未严格遵守这个态度,所以“最重要的对于二分观念,金先生没有弄对。”(54)此外,对于逻辑中诸专题的解说,金先生也仍未臻于完善。而尤其是金先生没有什么系统可言,《逻辑》“不是一部好的系统书,对的经典书”,使牟先生“颇觉失望”(55)。此时,金先生的《论道》(1940)和《知识论》二书(56)尚未写出,难怪牟先生要感到失望了!牟先生晚年评论金先生,认为他“解决了一些逻辑性的问题”(57),但更多地谈到的是他的哲学思想,并与张东荪先生作比较,评价也比对张先生的高出一筹。牟认为金先生“对经验主义及实在论(当时所谓的新实在论),尤其是休姆的思想很有研究。他的分析能力很强,写出的文章确实能触及哲学的层面。他可以自己找问题,分析这个问题。这方面他要比张东荪先生好,后者仅能做到叙述旁人的思想,到自己找问题的时候就不行了。”(58)按这个评价,金的确算得上是一位真正的哲学家,但张就要低一个层次了。牟先生也指出了金的局限所在,说“他也只限于英美的思想,再进一步就不行了。”(59)总地看,牟对金氏的逻辑和哲学都作了评价,对他在逻辑方面的成就评价更高一些,而对他的知识论肯定不多,牟曾说过:“他是我国第一个比较能精通西方逻辑的学者,对于西方哲学知识论的训练也并不十分外行。”(60)这与牟先生可能没有看到金著的《知识论》一书有关。从牟先生的一生来看,他对金岳霖的批评最多,肯定也最多。
然而无论如何,在牟氏的眼目里,熊、金、张是自民国以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