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西方的审美走向大致同步,在摆脱了单纯的生理快感之后,中国古代的审美活动也有着向宗教和伦理活动相倾斜的历史阶段。如果说,仰韶彩陶中的文饰有无宗教内容的问题尚存有争议的话,那么良渚的玉器和殷商的青铜器上面的文饰显然已经超出了感官愉悦的欣赏领域。当然了,对于良渚玉琮上狰狞的人面兽纹和殷商铜器上恐怖的饕餮图案,不同学者仍有不同的解释。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在进入父系社会的权力角逐中,人类的审美活动中被注入了一种更为复杂、更为强悍的力量。这种力量不是来自“本我”的生理基础,而是来自“超我”的社会观念。按照一些学者的分析,那种似虎非虎、似羊非羊、似牛非牛的饕餮文饰的原型是一种代表图腾的夔纹,即甲骨文中记载的“高祖夔”。[7](P128)由此可以推断,与西方通过“理念”之类的超验对象而指向彼岸世界的宗教崇拜不同,中国古代的审美和崇拜对象是一种“祖”、“神”一体化的精神寄托。这其中既有超验的宗教色彩,又有经验的血缘成分。而到了周代以后,前者的因素被逐渐淡化,后者的成分被不断地加强,从而审美活动便从宗教的怀抱中解脱出来,而成为伦理的附庸。这也正是前面所引晏子之语将“和”、“同”问题归于心理——政治问题的原因所在。在《国语》中,史伯也有一段关于“和”“同”之辨的话:“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出千品,具万方,计億事,材兆物,收经入,行姟极。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经入以食兆民,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王将弃是类也而与剸同,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10](p516)
至此,我们似乎可以看出,尽管中国与西方人的审美意识最初都是从“食”、“性”之类的生理快感中升华出来的,但是由于“宗法文化”和“宗教文化”的不同性质,致使二者相当长的时间内有着不同的依附对象。只有到了近代以后,西方人的审美意识才真正从宗教信仰的怀抱中挣脱出来,中国人的审美意识才渐渐从宗法伦理的笼罩下突围出去,向着独立的精神享受而自由发展。
参考文献:
[1]达尔文.人类的由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美学[J].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期.
[3]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
[4]许慎.说文解字[M]. 北京:中华书局1978.
[5]荀况.荀子新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
[6]李泽厚、刘刚纪.中国美学史:第一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7]廖群.中国审美文化史:先秦卷[M].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0。
[8]李泽厚.美的历程[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
[9] 左传[M].长沙:岳路麓书社1988。
[10] 国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