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对孔子及其美学思想的评说(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肯定和认同,与他对儒家传统的虚伪道德观念的否定和批判,是并行不悖的。岂只如此,鲁迅做为有着深厚的中国古代文化素养的启蒙主义思想家,还必然从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孔子学说中汲取营养,以为发扬传统文化,建设民族新文化之需。
      二
  孔子不但是我国春秋时期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同时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重要的文献整理家、文艺理论批评家。孔子的时代,中国古典美学理论尚处于萌芽状态。孔子的美学思想也只集中表现在文艺的社会功能、艺术鉴赏与批评等几个方面。


  孔子十分重视文艺的社会功能,把文艺的社会作用概括为“兴、观、群、怨”。他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这里讲的是“诗教”,把学诗做为一种审美活动。它涉及到了文学艺术的审美作用,包括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感染、娱乐作用;而强调的是“迩之事父,远之事君”的社会功利作用,从根本上来说是要使文艺为奴隶主阶级统治人民服务;也包含了文艺作品不仅反映社会生活现象,还应反映自然现象,即“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样一些文艺和现实的关系问题,体现了孔子文艺思想中的现实主义成份。
  孔子美学思想中的艺术鉴赏与批评问题,首先应提到他对《诗经》的评价:“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无邪”,就是“正”、“中正”,是孔子整理文献、鉴赏作品时的政治道德,维护奴隶主的统治放在第一位,可以批评政治上的弊端,但要“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温柔敦厚”。孔子在欣赏《韶》乐时,提出了“尽善尽美”的主张。“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论语·八佾》)。这里涉及了孔子的音乐审美标准问题,“善”是指好的事情,“美”是指美德,都属于道德范畴。是审美意识的体现。《韶》是歌颂先王德行的古乐,“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兴奋到如痴如醉的地步,是因为他感到《韶》乐达到了“尽善”与“尽美”的统一。孔子在讲到人的修养时,有这样一段话:“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质”是指人的内在品性,“文”是指人的外表的文采,“文质彬彬”,是指人在思想道德修养方面,达到本质和文采的完美统一。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文艺。孔子在文艺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上,既重视内容的决定作用,又不忽视形式的相对独立性和反作用,主张文质并茂,达到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
  孔子的美学思想,从本质上来说,是适应奴隶主贵族统治的需要的,这是它的消极面,但作为中国古典美学萌生期的产物,它又有积极的开拓创新意义。这对后世的美学家、文学家、艺术家是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的。就是鲁迅,也从中受到过启示。
  对于鲁迅的美学思想,这里不做全面研究,我想只就鲁迅对孔子美学思想的贬抑和褒扬、认同之处略予说明。
  鲁迅对孔子美学思想贬抑的最突出之点是对“诗教”和“思无邪”的否定。在《摩罗诗力说》中,鲁迅直接了当地指出:“如中国之诗,舜云言志;而后贤立说,乃云持人性情,三百之旨无邪所蔽。夫既言志矣,何持之云?强以无邪,即非人志,许自由于鞭策羁縻之下,殆此事乎?”对从孔子以来统治中国文坛两千多年的“诗教”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指出“思无邪”是束缚人们意志,禁固诗人感情的教条。鲁迅还从文学发展的历史高度,剖析了“思无邪”的严重危害:“然厥后文章,乃果辗转不逾此界。其颂主人,悦媚豪右之作,可无俟言。即或心应虫鸟,情感林泉,发为韵语,亦多拘于无形之囹圄,不能舒两间之真美;否则悲慨世事,感怀前贤,可有可无之作,聊行于世。倘其嗫嚅之中,偶涉眷爱,而儒服人士,即交口非之。况言之至反常俗者乎?”非常明确地表明了鲁迅对孔子美学中消极因素的决绝态度。
  至于对孔子美学的褒扬和认同,就比较复杂了。首先要说明的是鲁迅的一些论述中,存在着对孔子文学作品及美学思想看法的矛盾现象。比如,鲁迅出身的没落封建官僚家庭,是世代为官,诗礼传家,有浓厚的儒家色彩,而他少年时代就读私塾,受的也是儒家传统的文化教育,这是形成鲁迅扎实的古典文学根底,熟知孔子学说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鲁迅是承认的。他曾不只一次说到:“孔孟的书我读得最早,最熟”(《坟·写在“坟”后面》),“‘瞰亡往拜’,‘出疆载质’的最巧玩艺儿,经上都有,我熟读过的”(《华盖集·十四年的“读经”》)。但是他又说:“然而倒似乎和我不相干”(《坟·写在“坟”后面》)。这显然是矛盾的,或者同他后来对“少看中国书”问题所做的解释相似,是“时间和环境”(《准风月谈·答“兼士”》)使然,是“五四”和二十年代初期反封建斗争的需要,并不表明鲁迅对孔子学说的全盘否定。全面来看,对旧文学,包括孔子的言论和著述,鲁迅的态度是十分明朗的。他说:“我也认为‘新文学’和‘旧文学’这中间不能有截然的分界,然而有蜕变,有比较的偏向”(《准风月谈·“感旧”以后(上)》),“因为新的阶级及其文化,并非突然从天而降,大抵是发达于对于旧支配者及其文化的反抗中,亦即发达于和旧者的对立中,所以新文化仍然有所承传,于旧文化也仍有所择取”(《集外集拾遗·“浮士德与城”后记》)。关于如何正确对待民族文化遗产,鲁迅还专门写过一篇文章,即《拿来主义》,强调指出:“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正确的态度是“占有,挑选”和创新。


  上述对传统文化批判与继承的正确观点,也表现于鲁迅对孔子文学作品及美学思想某些方面的认同和褒扬。比如,在《汉文学史纲要》中,鲁迅就对《诗经》做了客观的评价。他认为“《诗》之次第,首《国风》,次《雅》,次《颂》”,“激楚之言,奔放之词,《风》《雅》中亦常有”,特别是《雅》,“或美或刺”,“有甚激切者”。他还举出以揭露周幽王黑暗统治为内容的《大雅·瞻》为例,加以说明。屈原的《离骚》是鲁迅颇为倾心的。在评价《离骚》时,却说:“若其怨愤责数之言,则三百篇中甚于此者多矣。”可见鲁迅对孔子整理古代文献之功,及其删定弃取的标准是有所肯定和认同的。所以后来谈到孔子编定的《尚书》中仍保留“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这样的愤恕诅咒夏要桀的文字时,鲁迅说:“更奇怪的是孔子‘校阅’之后,竟没有删,还说什么‘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哩,好象圣人也并不以为可恶”(《花边文学·古人并不纯厚》),又一次表明了对孔子审美标准的赞许。鲁迅还曾指出;《诗经》“也是伟大的文学作品”,“因为他究竟有文采”(《且介亭杂文·从帮忙到扯淡》)。把鲁迅对《诗经》的评价,前后联系起来,又不难看出,这里是包含着对内容和形式,对“文”与“质”的全面要求的。其中是否多少也有孔子美学思想中重社会功利性,“尽善尽美”、“文质彬彬”的影响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对孔子文学作品和美学思想采取“拿来主义”,为我所用的做法,在鲁迅是十分明显的。正如鲁迅所说:“别人我不论,若是自己,则曾经看过许多旧书(当然包括孔子编定的及记载孔子言论的书——笔者),是的确的,为了教书,至今也还在看。因此耳濡目染,影响到所做的白话上,常不免流露出它的字句,体格来”(《坟·写在‘坟’后面》)。鲁迅说得确确实实,“是的确的”。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单是鲁迅杂文,对《论语》、《诗经》中语句的引述,就有近百处。引述方式,有的因其意而用之,有的反其意而用之,有的用字面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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