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与现实相对立观点再探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9-07-20

  陈志良先生在三篇关于虚拟哲学的文章,即《从现实性哲学到虚拟性哲学--哲学思维方式的时代转换》《虚拟:人类中介系统的革命》及《虚拟:哲学必须面对的课题》中,反复重申了虚拟是与现实相对立的观点。在《从现实性哲学到虚拟性哲学--哲学思维方式的时代转换》一文中,陈先生认为,“虚拟与现实相对立。现实的东西不需要虚拟,只需要模拟和反映。只有现实性不能涉足其中的领域,虚拟才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1]”在《虚拟:人类中介系统的革命》一文中,陈先生为从定义上区分虚拟与现实,给虚拟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在我们的时代,虚拟特指用0-1数字方式去表达和构成事物以及关系,具体地说,虚拟是用数字方式去构成这一事物,或用数字方式去代码这种关系,从而形成一个与现实不同但有现实特点的、真实的数字空间。[2]”在《虚拟:哲学必须面对的课题》一文中,陈先生再次肯定了虚拟与现实是相对立的,并通过区分三种不同形式的虚拟,对虚拟与现实关系做了重要补充。“虚拟作为一种数字化的存在,对现实性的背离不是完全否定性的。

  一般来说,有三种不同形式的虚拟:(1)对实存事物的虚拟,即对象性的虚拟或现实性的虚拟;(2)对现实超越性的虚拟,即对可能性或可能性空间的虚拟;(3)对现实背离的虚拟,一种对现实而言是悖论的或荒诞的虚拟,即对现实的不可能的虚拟。”[3]

  在上述陈志良关于虚拟与现实相对立的观点中,有三个方面值得商榷。首先,陈先生从虚拟是数字化方式的构成角度阐述虚拟与现实的对立。但如此定义虚拟是否正确,尚待讨论。其次,陈先生从虚拟只有在现实性不能涉足的领域才真正发挥作用这一层面来证实虚拟与现实的对立,但虚拟能否在没有现实的前提下存在,这值得探究。最后,在陈先生区分的三种不同形式的虚拟中,第一种虚拟形式即“对实存事物的虚拟”是一种没有脱离现实性范畴的虚拟。

  这种“对实存事物的虚拟”是否与现实的模拟和反映不同,这也值得商讨。陈先生关于虚拟与现实相对立的观点存在诸多疑点,笔者希望借此文与陈先生进行探讨。

  一、虚拟是理解虚拟与现实关系的前提

  陈志良认为,“虚拟,就其本身来说,无非是数字化方式的构成。虚拟通过数字化方式为人类提供了一个虚拟空间,而这一虚拟空间与网络、电脑、高科技相结合,为人类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字时代。[3]”对于这一定义,殷正坤先生不以为然,“这只不过是从技术层面上对‘虚拟’一词的一个简单概括,并没有从哲学角度说明‘虚拟’的实质。从认识论角度来说,‘虚拟’首先是指一种超越现实的创造性思维活动。[4]”可见,陈志良先生与殷正坤先生两人对“虚拟”一词的定义存在很大差异。陈志良先生认为,虚拟不是思维空间的构想,虚拟不是虚构,是用0-1数字方式去表达和构成事物及关系,从而构成一个与现实世界截然不同的数字化世界。与陈志良相反,殷正坤先生认为,“虚拟”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创造性思维活动,是一种人类自古就有的思维活动,是人的思维对现实事物的反映,因而虚拟并非与现实对立。作为思维形式的虚拟首先是对现实的反映,然后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超越现实。虚拟世界建立在现实世界的基础上。

  笔者引入殷先生关于虚拟的定义与陈先生的定义作对比,并不是要肯定殷先生的定义而否定陈先生的定义。陈志良从网络信息运作和存在方式方面定义虚拟,确实如殷正坤所言,只是技术层面的界定。

  殷正坤从哲学认识论角度定义“虚拟”,对我们正确认识虚拟的本质有重要启发。但我们也应认识到,作为当今电子计算机技术发展产物的虚拟与人们的纯粹思维活动又有区别。因此,陈先生和殷先生对虚拟的定义各有偏颇。

  笔者认为,虚拟世界的形成首先需要人类运用自己的智力为网络、电脑等高科技的运行编制一套程序编码。其次,这套程序编码需采用二进制的计数系统,用0-1的数字方式来表达和构成事物及关系,从而形成一个有现实特点的数字空间。最后,虚拟需要以电脑、网络等物质作为载体,展现与现实不同的虚拟世界,为人类发展提供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字时代。因此,虚拟的形成包含这么几个关键要素:(1)历史发展的并反映现实事物的人类思维;(2)二进制的计数系统;(3)现实的物质载体。据此,笔者将虚拟定义为基于现实性的人类创造性思维活动,其借用二进制的计数系统来表达和构成事物及关系,并结合网络、电脑等当今高科技,形成一个有现实特点的数字空间。

  二、理解虚拟与现实关系的关键

  陈志良先生在《从现实性哲学到虚拟性哲学--哲学思维方式的时代转换》一文中直言“虚拟是与现实相对立的”,“现实的东西不需要虚拟,只需要模拟和反映。只有现实性不能涉足其中的领域,虚拟才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为此,陈先生还举了一个“方的圆与圆的方”的例子,认为方和圆是现实的,不需要虚拟;方的圆和圆的方则是虚拟,因为它们不可能在现实中存在。陈先生在这篇文章中的总观点是:虚拟既不是对现实的模拟和反映,也不是思维中的任意虚构,虚拟的本质是要构建对于现实性来说不可能的可能性。否则,虚拟的存在就没有独立性,也就不能成为新哲学和新思维方式的出发点。

  不可否认,虚拟能在现实不能涉足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构建对现实性来说不可能的可能性。但需要思考的更加重要的问题是:虚拟能与现实脱离吗?虚拟在构造对现实不可能的可能时,不需要借助于现实的力量就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吗?可以肯定的是,就其本质来说,虚拟是基于现实基础上的人类创造性思维活动。同样,在虚拟与现实的关系上,虚拟首先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超越现实。以陈先生所举的“方的圆和圆的方”的例子来说,要在虚拟世界中呈现出方的圆与圆的方,首先要有现实中的方和圆,然后才能在人的思维中形成方和圆的概念,在电脑、网络等程序编排中用特定的数字来代码,最后在虚拟世界中呈现出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方的圆和圆的方”.如果现实中不存在“方”“圆”这样的具象,就不可能虚拟出“方的圆和圆的方”.此外,如果没有电脑网络技术的硬件,虚拟作为当今电脑网络技术的产物,也无法发挥自己的作用。

  肯定虚拟要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但并不反对虚拟是对现实的超越。虚拟确实能构建出现实中不可能的可能性,为事物发展的多种可能性提供运行的虚拟环境,从而为人类的实践提供巨大指导作用。虚拟的产生也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为我们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影视、声乐等各种各样的娱乐。可以说,电脑网络系统在生产和生活中的普遍应用,大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并改变了社会生活结构。现实如果离开虚拟,发展就会停滞,甚至倒退。

  三、对虚拟与现实关系的再追问

  在《虚拟:哲学必需面对的课题》一文中,陈志良对虚拟做出了不同等级、层次的划分。“最为低级的虚拟是现实性的虚拟,它有点相似于模拟,如虚拟爱恨、仇恨、快乐、愤怒,虚拟各种现实的行为、过程、关系,等等,只不过没有实际进行,因而是虚拟,但在实际上只是模拟。[3]”陈先生区分的这种现实性虚拟,显然与其主张的“虚拟是与现实相对立的”观点相悖。

  虽然陈先生力图解释现实性虚拟与现实模拟的不同(现实性虚拟没有实际进行,因而是虚拟而不是模拟),但这种在现实性框架下的虚拟不可能与现实对立。陈先生无法自圆其说,只能自相矛盾地一方面解释现实性虚拟与模拟相似;另一方面,又承认现实性虚拟实际上就是模拟。

  殷正坤先生认为,陈志良之所以会在现实性虚拟与模拟之间暧昧不清,“问题出在没有把作为一种思维活动虚拟的实质与当前作为‘数字化方式构成'这一技术方式称呼的’虚拟‘区分,我们在思维中重复某些行为、过程、关系不一定要虚拟,即不一定要超越它。利用电脑网络系统重复这些行为、过程、关系是一种模拟,它的技术手段是用’数字化方式构成‘的’虚拟‘形式进行的。但它仍是现实的模拟和反映”[4].笔者基本上赞同殷正坤先生的观点。陈志良先生所说的现实性虚拟,实质上是利用电脑网络系统对现实事物的模拟。这种采用数字化方式的模拟虽然在形式上与我们日常行为中的模拟有区别,但它们的实质相同。

  另外,陈志良先生认为,较低级的虚拟是可能性虚拟,与现实有相关性,但又是对现实的某种超越。

  真正的虚拟是在虚拟空间中形成对现实来说不可能出现的事物,即进一步形成荒诞的、悖论的、梦幻的虚拟。对于这两种虚拟形式,虽不能把它们看成是对现实的事物、过程、关系的一种完全模仿。但归根到底,这两种虚拟形式也是对现实的两种创造性模仿,因为这两种虚拟形式都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陈志良先生也承认可能性虚拟与现实有相关性。即使是陈志良先生不承认与现实有关联的真正虚拟,如在现实中不可能的“方的圆和圆的方”也已证明虚拟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上。因此,陈志良先生区分的这三种不同等级、层次的虚拟实质上都是对现实的创造性模拟和反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陈志良先生关于虚拟与现实相对立的观点难以成立,虚拟其实是基于现实性基础上的虚拟。

  参考文献

  [1]陈志良.从现实性哲学到虚拟性哲学--哲学思维方式的时代转换[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9-11.

  [2]陈志良.虚拟:人类中介系统的革命[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4):57-63.

  [3]陈志良.虚拟:哲学必需面对的课题[N].光明日报,2000-01-18(03)。

  [4]殷正坤.虚拟与现实--兼与陈志良先生商榷[N].光明日报,2000-03-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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