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际投标工程材料供应(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3-10-16
2.3.3履约保函。为保证工程需用材料供应商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供应,更好地保护使用者的利益,除了签定严格的合同条款外,最好还要对方出具履约保函,包括预付金保函。
2.3.4支付货币种类。在与供应商签定材料供应合同时,对于货款以何种货币支付应根据工程款的货币情况来确定,原则上以支付软通货为主,对于确实需要以美元支付一些进口材料,应按合同签定之日前30日的官方卖价兑换率为准。
2.3.5要给咨询工程师留有充分的审批时间.并批准2—3家合格的供应商,审批时间大约在2个月左右。
2.3.6材料定货价一般采用CIF工程所在目的港价,对于国内厂家可采用FOB离岸价。付款应采用信用证的方式,以减少经济上的风险。
2.4其他
2.4.1出口退税。主要指国内由本单位自行采购的部分材料,包括机电产品、机械配件、化工产品以及各类型钢。由于各类材料的税率都不一样,而且运输、包装、商检、报关工作量很大,为保证这些工作顺利,最好委托一家信誉好的报关公司来办理
2.4.2清关。在国外承建工程,寻找一家有实力且信誉好的清关代理公司,不仅能缩短清关的时问、保证材料的安全,而且还能节省费用。
2.4.3索赔。国外施工与国内不同,材料供应因合同执行问题索赔工作是常见的事,牵涉的是国际官司,因此我们必须有思想准备,做好原始记录,并有当事人的签字,以便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4.4周转材料的返回。这是一项十分繁琐但必须做好的事,这部分材料是当作小型设备免税进入工程所在国的,在海关已登记在案,工程结束后必须返回承包商所在国,否则就拿不回我方开出的保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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