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意译法
意译法指的是翻译人员在受到译语社会文化差异的局限时,舍弃原文的字面意思,力争译文与原文的大意相符合和主要语言功能相似的一种方法。由于地理、风俗、历史等差异、各民族的语言都有其独特的词汇、句法结构和表达方式、直译有时晦涩难懂,有时会引起歧义,有时则不能充分传达原文的神韵,由此我们只能采取意译,意译保留了原文的特点和形式,一般来说意译可有两种形式:直接意译和转换意译,直接意译是指将源语言在词典中的意思译为目的语。例如:talk shop all the time(三句话不离本行),a land of honey and milk(鱼米之乡),四川成都的“紫薇酒店”译成英语为“户RIME HOTEL",紫微星在中国星相学中其星宿排名居首位,而英语PRIME含有“首位的、首要的、最好的、第一流的”意思,因此这可看作是成功采用意译法的典范。
转换意译是指翻译人员不按词典中词汇的解释释义来翻译源语言,而是在了解了该商品的特点并考虑到本国消费者消费心理习惯后采用另一个译名来取代原名原意,使其与商品的特点有关联,例如:Walkman(随身听),safeguard(“舒肤佳”香皂)、Whisper(护舒宝)、Coca-cola“可口可乐”饮料),Benz(“奔驰”轿车),这种译法如使用得好,可以使人顾名思义,联想到产品的特点及性能,从而引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3.音译法
音译法指的是用音位为单位在译文中保留源语言的发音以便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以突出l}文主要语言功能的一种翻译方法,常见的有“humor(幽默)、logic(逻辑)、sofa(沙发)、nylon(尼龙)、sonar(声纳)、whisky(威士忌)、Sony(索尼)、Casio(卡西欧)等等。
音译法看似简单,却也有很多讲究,翻译人员在下笔之前似应反复斟酌比较,比如“Benz“奔驰”轿车)本来是译成“本茨”的但后来采用谐音联想法,译成“奔驰”显然要比“本茨”好得多。
音译商标也须有一定的技巧,其原则是尽量简短,省去某些非重读音节,比如将“Rolls-Royce”译成“劳斯莱斯”,而不是译成“罗尔斯.罗迈斯”。
如果是中文商标译成英语,有两种情况:一是谐音造词,二是按照汉语拼音,这里须注意如用汉语拼音做商标,最好事先查一下英汉词典,看看英语中是否有与该拼音一模一样的词、如有,应该搞清它的词义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与该商品是否适宜?例如,我国曾有一种“芳芳”牌的化妆品系列被译成“Fang Fang",但“Fang”这个词在英语中的意思却是(“毒蛇的“)毒牙、(“犬、狼等的”)尖牙。
4.音译和意译结合法
音译和意译结合指的是在英译.中保留原文的发音同时又体现出原文的指称意思,是一种兼顾音译和意译、谐音又谐意的方法。例如“X-ray”译成中文是“爱克斯光”,“爱克斯”是字母X的音译,“光”是ray的意译,又如“Cambridge”译成“剑桥”,"Uncle Sam"(山姆大叔”,指芙国政府或美国人),New Delhi(新德里,印度的首都),ice-cream(冰淇淋)等等。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西方出现了一种影响颇广的翻译理论,该理论认为翻译人员的根本任务就是使他的翻译成果对读者产生的效果与原文对读者产生的效果一模一样,这条原则有人称之为“等效”(similar or equivalent response or effect)也有学者称之为“功能对等”( functional equivalence)或“灵活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
“等效论”的影响很大,但在热闹盛行了一段时间后人们开始怀疑它的可行性,提出了一些质疑,考虑到商务英语的翻译是一种涉及不同商务业务的十分复杂的符号转换过程,“等值”或“对等”只能是人们一种美好的愿望,所以说“等值”只是一种相对的概念,绝对的“等值”或“对等”是不存在的,尤其是在源语言承载了文化信息,或是在译入语中存在“意义空缺”,在其文化负载过重的情形下,翻译人员必须对其进行文化信息的调整,尽可能做到减少“代码转换”过程中文化信息的丢失,注意分寸,扬长避短,恰到好处,灵活运用,尽最大可能使译文反映出原文的真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