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近代史上,梁启超是政治上的风云人物,也是一位着作等身的学者。他在学术上所取得的成就,是与对方法论的重视、研究与运用分不开的。他是传统方法的发扬者,也是西方科学方法的率先提倡者。梁氏重视方法论,首先集中于研究史学,同时也运用于传统诗学,成效很好,成绩卓着。我们知道,梁氏的国学基础原是很深厚的,对风行于有清一代的训诂和考证的方法,从小就很熟悉,运用也很自如。但是当他发现欧美学界所运用的各种科学方法对治学有很大价值时,便提出学术研究也要 “变法维新”,特别是后期在西游欧美之后,更是不遗余力地提倡运用科学方法。所以他后期的学术成果更丰硕,无论是数量上或质量上都远远超越前期。梁氏在方法论问题上的理论探讨和实践经验,是一笔很丰厚的遗产,值得我们认真开发和研究,他的不倦的探索精神和成败得失之处,对于我们今天革新传统诗学研究的方法,也能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对科学方法的重视与界定
梁启超对研究方法问题的重视与强调,在中国近代甚至上溯到古代的学者中,都是极其罕见的。他的 《中国历史研究法》 《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 《科学精神与东西文化》 《历史统计学》《治国学的两条大路》 《东南大学课毕告别辞》《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等,都是方法论的专着。他的 《中国韵文里头所表现的情感》就是运用新的研究方法,系统地研究传统诗学的一部迥异于前人的诗论专着,在诗歌的表情方法上,作了新的分类,别开一新生面。而 《中国之美文及其历史》 《要籍解题及其读法》以及 《屈原研究》《情圣杜甫》《晚清两大家诗钞题辞》等论着,其中有运用改善了的传统方法,有运用刚刚从西方输入的新方法,从而得出一些新的结论。梁启超在学术研究上能言前人之所未言,从许多旧的材料中阐发出新的意义,除了博学和观念更新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重视运用和更新治学方法。孔子所说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论语·卫灵公》)两句话,经常被他引用,几乎成为他谈治学经验的口头禅。 “器”是什么?就是治学方法,“利其器”,就是要不断地改善方法,创新方法,使之具有科学性,这是科学研究能出新成果的先决条件。在梁启超看来,“事”与 “器”,学问和方法两者的关系是后者决定前者,前者有赖于后者。在 《东南大学课毕告别辞》一文中,梁氏对此作了很有说服力的阐述,他说:知识是前人运用他们的方法研究出的成果,检验知识和发展知识也要靠改进和更新方法,只重视知识而忽视方法,那就要受前人的局限,永远不能超越前人, “我想亦只叫诸君知道我自己做学问的方法”,“必要寻着这个做学问的方法,乃能事半功倍。真正做学问,乃是找着方法去自求”.他还很风趣地引用旧小说中关于吕纯阳点石成金的成语故事作比喻加以说明:
“我不要你点成了的金块,我是要你那点金的指头,因为有了这指头,便可以自由点用。”“所以很盼诸君,要得着这个点石成金的指头---做学的方法---那么,以后才可以自由探讨,并可以辨正师傅的是否。”[1]8梁启超在治学中就是得益于这个点石成金的指头,他用以教人的也就是让后学训练自己的指头,使之点石成金。
那么什么样的指头才能点石成金呢?换言之,什么样的方法才是科学的方法呢?方法当否在于科学性,在于有无科学精神。梁启超在 《科学精神与东西文化》一文中,把科学精神作为科学方法内在的特质看待,使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形神合一,赋予科学方法以明确的义界。他说:“有系统之知识,叫做科学。可以教人求得有系统之真知识的方法,叫做科学精神。”[2]3这段话,梁氏分三个层次加以说明: “第一层,求真知识”,“科学所要给我们的,就争-个 ‘真’字”.
如何求真?梁氏说: “我们想对于一件事物的性质得有真知灼见,很是不容易。要钻在这件事物里头去研究,要绕着这件事物周围去研究,要跳在这件事物高头去研究”[2]4,从种种不同的视角,运用多种方法,去弄清这件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个性特征,以达到对这件事物的真知。但这还只是研究工作的第一步,探求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联系,求得系统的真知识,才算进入到第二个层次。由表层进入深层,梁启超说: “凡做学问,不外两层工夫。第一层,要知道 ‘如此如此';第二层,要推求为什么 ’如此如此‘.”[3]78怎样才能得知 “为什么如此如此”呢?梁氏提出横向联系和竖向联系两条途径,以探求系统的真知识。“横的系统,即指事物的普遍性”, “竖的系统,指事物的因果律”.所谓因果律,“有这件事物,自然会有那件事物;必须有这件事物,才能有那件事物;倘若这件事物有如何如何的变化,那件事物便会有或才能有如何如何的变化,这叫做因果律”.[2]6换成简单的公式,即 “有甲必有乙,必有甲才能有乙;于是命甲为乙之因,命乙为甲之果。”[4]3但是因果关系又是很复杂的,不是单线 的,而是 复 线的,是 “交光互影”的,“凡一事物之成毁,断不止一个原因,知道甲和乙的关系还不够,又要知道甲和丙、乙、戊……等等关系,原因之中又有原因,想真知道乙和甲的关系,便须先知道乙和庚、庚和辛、辛和壬……等等关系。”[2]6搞清事物间复杂交错的关系。
以求得涵盖面较广的系统的真知识,并由此归纳出近真的公例,从中找出规律,作为行为的向导,从已知来推算未知。对某一项目的研究,至此似乎可以暂告一段落,但梁氏的方法论中,还包含有更高的-个层次的要求,即 “第三层,可以教人的知识”,“要能 ’传与其人‘”. “传与其人”,并不是指使人接受现成的研究结论,而是教人以艺,传人以器,授人以柄。即使人 “承受他如何能研究得此结果之方法”[2]7,别人接受此方法,既可以检验此项研究的结果,以我之矛,攻我之盾;也可以应用此方法于他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