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是佛教、道教蓬勃发展的时期,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宗教典籍的翻译、传抄、传播则起到了助推佛、道发展的作用。北朝诸帝皆阪依佛门,佛经成为皇家藏书的重要部分。隋文帝时期,抄写佛经13万卷,修治故经400部,“开皇元年,…并官写一切经,置于寺内;而又别写,藏于秘阁。天下之人,从风而靡,竞相景慕,民间佛经多于六经数十百倍”。《隋书·经籍志》中的著录,收道家经典377种,共1216卷;佛教经典1950种,6198卷,佛经总数几乎达到《经籍志》的二分之一,卷数约占六分之一,从这些数量庞大的宗教典籍,也可窥见当时以手工方式传抄的盛况。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形成了以抄经为功德、鼓励信众大量复制经卷的抄经“功德观”,这种信仰的内心动力驱使着某些信众不遗余力地去抄写宗教典籍。另外,古人的一些抄经修功业还与传统的孝道相关。唐宋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曾因其弟王安国“养母尽力。丧三年,尝在墓侧,出血和墨,书佛经甚众”而大加赞赏。苏轼也曾专门写文颂扬友人朱寿昌弃官寻母的高尚行为,其叙日:“…有大长者,曰朱寿昌。生及七岁,而母舍去。长大怀思,涕泣追求。刺血写经,礼佛忏悔。”苏轼也在父母亲的忌日抄写佛经,以寄托追思之情。有人对此做过专门的研究,不赘述。
以抄写作为谋生手段乃是一部分传抄者从事传抄活动的动力之一。印刷术被发明之前,书籍的传播、销售完全靠人工抄写复制,于是就出现了以此谋生的职业,只是在不同时期其从业者的身份、称谓不同而己。在我国古籍中,从事该类职业的人称谓“佣书人”、“书人”、“书手”、“书工”、“群书手”,或者以职业的性质来代替,如“佣书”、“书本”、“楷书”等。另外,对于专事抄写经书者,则称谓“经生”,其传抄活动称为“写经”。有学者考察,对从事传抄这个职业者最多的称谓是“书手”,指古代官府里从事文字抄写之大小官吏,具体负责誊录公文、缮写典籍、抄写经文等事务。最早从事该类职业的人,应是史官。《汉书·艺文志》说“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纪言,右史纪事。”由于文书档案的记录、编辑都是由史官承担,所以随着史官权职的逐步分化最终导致专事抄写角色的出现。
汉代成帝时,在太常寺设置“写书之官”,职责是将整理的国家图书进行缮写,所以就是实际上的“佣书人”。《后汉书·班超传》记载:“家贫,常为官佣书以供养”。这是史籍中第一次以“佣书”出现的明确记录。从这两个记录看,这些早期的佣书是政府行为。《三国志》记载,阐泽“家世农夫,至泽好学,居贫无资,常为人佣书”,说明当时以抄写为业的不仅仅服务于政府,也有为私人服务的情况,应该说为私人服务的情形应该更多。
六朝时期,政府设有负责抄书事务的青吏,一些高官养着抄书人。《魏书·蒋少游传》载少游因佣书而知名,“性机巧,颇能画刻”,“以墉写书为业,……后被召为中书写书生”。又《北齐书·张景仁传》载,景仁“幼孤家贫,以学书为业,遂工草隶,选补内书生。”同书《赵彦深传》载,(赵彦深)“初为尚书令司马子如贱客,供写书。子如善其无误,欲将人观省舍’,。《宋书·吴喜传》亦载,喜少时知书,“领军将军沈演之使写起居注”。显然,此时佣书人亦备受青睐。《云岌七签》载(刘宋陶贞宝)“家贫,以写经为业,一纸直价四十”。在北方,佣书业也很盛行。《魏书·崔光传》载崔光“随父徙代。家贫好学,昼耕夜诵,佣书以养父母”。同书《崔亮传》载崔亮“居家贫,佣书自业”。至隋初,长安佣书业依然兴隆。《隋书·沈光传》载(沈光)“家甚贫篓,父兄并以佣书为事”。
东晋人王嘉所撰小说集《拾遗记》记载汉安帝时,王溥“家贫不得仕,乃挟竹简插笔于洛阳市佣书。美于形貌,又多文辞,来嗽其书者,丈夫赠其衣冠,妇人遗其珠玉。一日之中,衣宝盈车而归,…称为善笔而得富。”此事虽不足信,但它毕竟是社会生活中工于抄写的一个侧面反映。《隋书》记载“增校书郎员四十人,加置楷书郎员二十人,从九品,掌抄写御书。这很明确说明了抄写人员是具有一定职位的人员,并且享有一定的待遇,尽管这个职位有些低,但已经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职业。
唐朝是“写本时代”最为鼎盛而又高度重视史学工作的时代。为了保证史书的修撰,当时曾在官方最重要的修史机构史馆配备了各种人员,“书手”即其中之一职位。《新唐书·艺文志》记载,“贞观中,魏征、虞世南、颜师古继为秘书监,请购天下书。选五品以上子孙工书者为书手,缮写藏于内库,以宫人掌之”。鉴于当时缺书的情况,唐政府选定专业抄书之人,命名为“书手”,专事抄书。《新唐书·百官志二》对史馆的后勤人员也有记载:“有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写国史楷书十八人,楷书手二十五人,典书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熟纸匠六人”。这说明从事典籍传抄的人员,具有一定的职位。
两宋至明清,是雕版印刷成熟至广泛应用的时期,但出于种种原因,政府和私人的抄书活动却一直得以保留和发展。《文献通考》记载宋代还设置了“补写所”一类的机构,进行大规模的抄书活动,当时官府藏书多是抄写本。成书于宋代的《麟台故事》记载“大中祥符二年十一月,令史馆别置楷书二人,专掌抄写日历,月给钱一贯五百、米二石,春冬赐衣”。说明当时从事抄写的从业者具有一定的职位。成书于清代的《皇朝文献通考》记载,“(乾隆)四十四年奉谕,……尔等出示谕安徽、江苏、浙江举贡生监等,有精于书法愿赴内廷抄写者,报名考试”。说明抄写工作的从业者可以通过一定的考试,获得职位,这说明当时专事抄写是一个职业,并可以通过考试的形式获得这样的职位。明代《永乐大典》、清代《四库全书》的编纂,抄书手都有数千人。明清时期,随着私人藏书的兴盛,民间抄书、藏书更是远远胜过官府的抄书活动。
三、传抄活动对知识传播的影响
传抄活动促进了知识的传播,推动了文化的发展,其功不可没。传抄活动是印刷术发明之前,知识复制传承的主要手段,即便在印刷术发明之后,也仍然是重要的手段之一。我国古代的文献资料浩如烟海,是中华文化生生不息的有形载体,传抄活动在抄写、复制文献典籍的同时,也就使得知识得以复制、传承,保证了文化的延绵不绝、长盛不衰。在宋代印刷术得到广泛应用之后,虽然传抄不再是文献资料复制传播的主流形式,但由于手写本、抄本资料具有的特殊意义,直至明清时期,以手写传抄方式复制的文献资料仍受到特殊的关注,承载着更多的知识信息,具有不同一般的社会价值,因而仍然受到青睐。封建社会,正是以传抄为主的知识复制工作,才使得文献资料得以流传开来,让社会底层的人们具有获得知识的机会—受教育的机会,推动了文化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略举两例,据《诗话总龟》记载“袁俊家贫无书,每从人假借,必皆抄写,自课日五十纸为计。”又《却扫编》记载(魏衍)“见异书犹手自抄写,故其家虽贫而藏书亦数千卷。”另外,传抄活动促进了汉字结构、书写方式的完善。汉字自甲骨文始,至秦帝国统一文字为小篆,汉字的结构、书写方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汉代随着纸张的发明,书写介质的发展推动了知识传播的飞跃,由于大量、高效的抄写书籍、宗教典籍的需要,也必然促进汉字结构、书法的发展完善,“经生体”的形成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