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统计数字来看,医务人员数量方面,广西百县医师,平均每县不到3个。如以当时广西约1500万人口计,则平均每万人口只有0.19名医生;设备方面,只有桂林、南宁、梧州等地的几个省立医院条件较好。1942年桂林医院(即省立广西医学院实习医院)分内科、外科、小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牙科、皮肤花柳科、检验室、x光室、药局(房)、护士部、事务部、会计室等部门,分科设置、设备均较完善。但绝大多数县镇乡村卫生机构十分简陋,有的县甚至一所卫生院都没有,医护人员缺乏。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新桂系当局注意培训公共卫生及医护人才。首先,设立专门医药学校,以培养医师、护士、助产士、中医、卫生员和卫生警察等专业卫生人员。1940年,各学校培养的各类医药人员共有547人,3年后增为1588人。其次,组织医护人员培训及资格考试。省政府在梧州、桂林等地设医药研究所,“由各县考选中医人才入所研究,以养成中西医生,助产、看护等人才”。医务所还选派医生深入县乡,协助办理医务,招收当地人教授医术。针对广大农村接生条件落后状况,分期培训接生人员等。此外,省政府还自1935年起,开始办理医药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从1941年、1942年的审查情况看,在包括医师、药师、牙医师、护士、助产士、药剂士、镶牙生、中医在内的医事人员审查登记中,1941年请领证书200件,合格者为182件,不合格为18件,不合格率为9.0%;1942年请领证书者439件,合格者计260件,不合格者为179件,不合格率为40.7%。新桂系当局通过审查考察,以尽可能保证医药、护理人员的执业水平。
新桂系当局还注意增加医疗卫生经费投入。1933年以前,广西的卫生行政由民政厅管理,没有专门的卫生经费预算。卫生委员会成立后,开始在财政预算中增列卫生经费。1933年度卫生经费支出为60.81万元,占同年省财政支出1.56%,与同年全国部分省市的卫生经费支出相比,贵州1.53万元、云南1.11万元、湖北2.74万元、江苏5.24万元、浙江l0.43万元、南京31.90万元,广西的卫生经费支出远远超出上述省市,如以人均卫生费支出和占省市总经费支出比率比较,则广西领先地位会更明显。从县市级政府对卫生经费的投入看,1934年~1945年,卫生医疗费支出1.38万元,占总支出的3.24%,除1940年外,也是呈逐年增长趋势,与一般省份的支出比例不及1%相比,广西医疗卫生投入处先进行列。但是151军两次侵桂后,广西的卫生事业受到重创,抗日战争后物价猛涨,全省经济陷入瘫痪,新桂系末期自身难保,无力投入应有的卫生医疗经费。
二、加强卫生保健、防疫工作
广西地处我国南方,气候湿热,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易于疾病的滋生与传播。另外,经济落后和传统社会观念也是导致疾病发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具体表现为:居民普遍营养不良,体质较弱;相信迷信,有病多求神拜佛,缺乏卫生知识,不讲清洁扫除,或随地堆积垃圾,居室又大都未设厕所,随地便溺,雨天粪便流人河沟,居民饮用不洁之水。此外,桂西、桂北等地少数民族多居木楼,人畜同居一室(楼上住人,楼下豢养禽畜),容易导致病源滋生。20世纪三四十年代,广西传染病种类大致有甲状腺肿大、麻疯病、鼠疫、霍乱、天花、伤寒、赤痢、白喉、猩红热、斑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破伤风等。
早在旧桂系统治时期,疫病在广西已常有蔓延。1913年北海疫症,“竞有一家大小老幼猪狗同时罗疫毙命,无一幸免者……人民因疫伤毙者不绝于道”。1920年,庆远、怀远一带居民“患霍乱而死者,闻已达四万余人”u,后此疫传至柳州、梧州、平南等地,时逢桂粤军阀混战,政府并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治。
与旧桂系相比,新桂系当局比较重视防疫,采取各种措施予以防治。省政府颁发一系列法规,要求各地切实执行。例如,《广西医疗防疫队组织规程》《南宁良庆麻疯村组织规程》《广西省大扫除办法》《广西省扑灭蚊蝇办法》《广西省检查娼妓健康规则》等,不下几十项。对流行较广、于民众健康危害大的传染病,集中力量予以防治。
1926年梧州霍乱流行,“每日罗此病者不下二十余起,而能生还者,不过十之一二而已,一般市民极为恐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除严重取缔街上凉品及无皮瓜果,以减少传染外,更在东门外择广仁医院地址为临时病院,俾一般患病者入院调治”,“并明令市内各公厕,收回管理”。
住血吸虫病在广西宾阳、永淳等县经常发生,省政府专门成立宾阳住血吸虫病防治所,负责防治。该疫区住血吸虫病感染人数,1941年、1942年分别为7967人、8224人。此疫“流行之最大原因,为疫区内之所有各河流暨其支流,均有住血吸虫之中间宿主分布,每至雨季时,河水汜涨,钉螺丝随之移植,及各村均无厕所之建置,便溺随地皆是,一经天雨,粪便则随之冲入河中所致”。该所成立后,在宾阳、永淳等县附近百余村庄、70多条大小河流、950余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展开调查,并为民众治疗住血吸虫病。
甲状腺肿大病主要在桂西各县流行。据1937年各县调查,患病者1590人。此病系由饮水缺少碘质成分及母体遗传所致。省卫生试验所配制钾盐一种,分发龙州、百色、庆远各省立医院试用,“俟有成效后,即大量制造,普遍供给人民服用”。
麻疯病对人的生命危害极大,人见人怕,谈“疯”色变。此病以桂南各县居多,1937年调查所得总数达几千人。为加强对麻疯病人的管理与治疗,广西省政府在邕宁县良庆乡设麻疯病人管理所,还设立绥渌县亭良麻疯病人疗养所,又令梧州西医院兼办麻疯病院收容救济此类病人。但由于经费有限,仍未能全部收治。广西省政府又订定《广西省救济麻疯病人办法》,通令各县救济。1940年南宁沦陷,邕宁麻疯病人乘机潜逃,房舍坍塌。南宁收复后,广西省政府拨款4.2万元建南宁良庆麻疯村,1942年3月完工,4月1日开始收容男女疯民41人。但仍因经费不足,且物价高涨,村内一切设备,极为简陋。梧州西医院也曾收容麻疯病者l5人,抗战爆发后经费断绝,1942年将院内收容的病人拨送南宁良庆麻疯村。由法国传教士李玛诺主持的绥渌县亭良麻疯病人疗养所则较有特色。“经费由天主教会拨发,设备颇称完善,管理亦属周密,房舍宽敞,地址相宜,洵为救济疯民之良好场所。该所疯民生产计划,注重开垦种植,及牧养牲畜等,疯民日常衣食住费用,完全由该所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