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种人为行为对文化遗址的破坏。2000年,防城江山半岛旅游区擅自对白龙炮台群中的“白龙台”进行维修,在露天炮座上增砌了由瓷砖镶嵌的用于架设仿制铁炮的基座,严重破坏了文物的原貌;北海西洋建筑之一法国领事馆旧址,主体建筑原一层,1973年使用单位在屋顶上加建一层变为平顶,地台上原镶嵌的“大法国领事馆”中英文雕刻基石被毁,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合浦县级文物保子庵因内部装修已破坏原貌,白龙珍珠城大部分遭破坏,仅剩残垣破壁。
6.历史文化遗址周边环境恶劣。不少古建筑防火措施薄弱,存在火灾隐患,同时防盗办法和措施都有待于改进和加强,防城港市的茅岭玟杯墩和江平交东社山贝丘遗址内有群众擅自挖虾鱼塘,建房子等,环境日益恶化;
7.大规模的经济开发对地上、地下文物的不同程度损害。如合浦廉州中山路、阜民路、惠爱街上,已有原居民在拆毁重建那些见证了明清海上丝绸之路历史仍繁华至今的商铺、旧海关、木桥、青石板路等,经历沧桑的骑楼正以惊人的速度消失。1987年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施工,穿过合浦汉墓保护区,虽然有关部门发掘了240多座汉墓,但多少对保护区造成一定损害。同时,这一庞大的古汉墓群分布在县城四周,与民居、水库、道路、村庄交杂相处,因居民建房、城市建设而造成古墓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
8.—些具有地方民族特色或纪念意义的遗址、建筑仍没有纳入保护之列。有些明清建筑,一直无法把之纳入文物保护渠道,只能听之任之,自生自灭。
三、环钦州湾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及开发
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及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环钦州湾历史文化遗产是一部环钦州湾民族文化发展史,必须遵循以挖掘文化内涵为主脉,突出地域特色,重点开发、保护为主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建设具有鲜明钦州湾特色的历史文化品牌,创新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提升文化竞争力,以形成规模效应,实现文化建设的宏伟目标。
1.加强文化研究,挖掘环钦州湾文化内涵,突出地域特色
以史前贝丘文化、百越土著文化、南方汉文化(客家文化、蛋家文化)、古代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南珠文化、坭兴陶文化、反侵略文化、京族文化、近代中西文化融合、现代革命文化、壮汉民族文化融合、区域历史名人事迹等文化内涵为主脉,突出环钦州湾地域文化特色,以此为原则确定环钦州湾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设具有鲜明环钦州湾特色的历史文化品牌。如古建筑遗址的整合:哥特式建筑、欧式券廊式建筑、中国古寺庙建筑和古桁梁式建筑等,北海西洋建筑群、普渡晋宫、合浦的惠爱木桥、灵山浦北的古民居镬耳楼等是经典代表;土著居民、南迁汉民和外来民族的历史遗迹:蛋家棚、干栏式建筑、客家围屋、西洋建筑等;瑶族、京族、壮族等具有民族风情的历史文化遗址和遗物;历代驻军和军屯遗址、古炮台遗址、界碑等组成边关文化遗迹;海上丝绸之路、南珠文化、蛋家文化等构成海洋文化的组合,这些都是环钦州湾文化特征的物化表现,应加强研究进一步挖掘、整合,形成品牌、规模效应,扩大影响,吸引资本、开拓文化市场。
2.贯彻保护为主的原则,增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意识
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系统工程,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应该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环钦州湾历史文化遗产的种类与形态十分丰富,历史和现实状况复杂,涉及的单位、部门众多,由于人力、财力、物力和智力资源有限,必须长远规划,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各级政府要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使文物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以确保历史文化遗产的安全及有效利用。同时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原则,立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广泛开展文物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人们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3、积极开展历史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
在新中国建国以来的两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环钦州湾地区文物部门进行了有效的文物抢救、征集、保护、开发工作。但是,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已有的保护工作已严重滞后。为此,要藉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之机,挖掘史料,发掘亮点,打造精品项目,系统宣传,带动人们共同认识钦州湾文化。由于历史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不可替代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保护为主”,把历史文化遗产本体及其原生环境的保护放在主要位置。为此,要编制《钦州湾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规划》,挖掘、整理、保护各种历史文化遗产,把一批较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墓葬等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创造条件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村等。如合浦县可利用古合浦郡的丰富历史文化遗产创造条件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还可以以“特色化、系列化、多样化、中小型”为原则,办好各种层次的特色博物馆:公益性博物馆;社会公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博物馆,如汉墓博物馆、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集收藏、展示于一体的专题博物馆或收藏馆等,打造各具特色的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与经济的互融共促。
4.正确处理城市现代化建设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
既要使城市经济社会得以发展,尽快提高现代化水平,又要尊重城市发展的历史,使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使保护和建设有机结合,相得益彰,要尽可能保持文物古迹的历史环境,以便完整体现其历史风貌。对反映城市历史传统的典型街区、古城格局和古树名木,要特别注意保护,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在城市建设中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北海市的西洋建筑群浓缩了北海近代历史的精华,北海的中山路、珠海路老街及合浦中山路、阜民路,钦州中山路等南洋骑楼式建筑是环钦州湾地方文化的象征,要投入资金修整,尽力恢复原貌。要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在工程立项、规划设计及方案审定时认真听取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动工之前,建设单位要会同文物部门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和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
5.积极探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新模式
资金奇缺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第一难题。近年来,北海市已投入了1400万资金对合浦汉墓群、东坡亭以及大士阁等进行抢修性保护,但合浦汉墓博物馆建了将近20年仍无法峻工;有着百年历史的涠洲盛塘天主教堂和城仔教堂因年久失修而破旧不堪,却因巨额预算未能得到较好的维护,惠爱桥、孑L庙、石康塔等已到了抢救性保护的时候。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对历史文化保护开发利用的投入,理清资金来源的思路,出台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优惠政策,采取办法来吸纳外来资金,实现投资的多元化。文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寻找资金渠道,特别要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加大项目前期经费的投入,争取立项成功,使更多历史文化遗址能列入各级文物保护之列。在资金运作方面,钦州冯子材故居、刘永福故居、浦北县博物馆的建设都有一些成功经验。
6.旅游开发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协调
文物古迹是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形象化标志,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相互协调,是一个地方旅游胜景构成的重要条件。开发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内涵深、经济价值高的文化旅游品牌,可以推动旅游业的发展。而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又能进一步促进文物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但由于旅游业是新兴行业,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存在着过度开发、错位开发等问题。因此,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对环钦州湾历史文化遗产采取合理利用的方针,以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
7.做好钦州湾历史文化资源配置的区域化
目前,依托环钦州湾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的文化旅游开发已开始,以珠海路为代表的北海老街景观工程正在推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研究正火热展开,坭兴陶文化、南珠文化、京族文化、客家文化一再唱响,但由于环钦州湾地区行政区划上一分为三,多头管理,在文化开发上内容分散、内涵不深,许多具有开发潜质的历史文化资源尚未开发。这就要求环钦州湾三市做好产业规划,联合共同开发,整合本地区及周边历史文化资源,充分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产品,使之形成规模效应,提高竞争力,真正发挥其在文化开发中的作用。如包括防城港市境内的大清国I一33号界碑在内的“广西连城要塞遗址和友谊关”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是一个区域化历史文化资源整合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