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汉帝国政府的儒家化转向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论文关键词:汉帝国; 儒家化; 转向
论文摘要:汉帝国本是按照秦帝国的政治模式建立的,最初并不重视儒学,以儒生身份参政的官员也不多。但随着儒术的独尊,帝国政府向儒生敞开了大门,越来越多的儒生充任政府官员,他们自身的行政素质也逐渐发生了显著变化。同时,迫于外部文化环境的压力以及对儒学精神价值的追求,政府中的文法之吏改学儒术、趋经向学的也不在少数,就连西汉后期和东汉的皇帝也颇具儒者气象。
汉帝国建立之初,承袭秦帝国的政治体制,很少擢用儒生。但从武帝开始,帝国选择儒术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并且把它当作最主要的选官标准。在这种激励措施之下,越来越多的儒生充任政府官员,不少的文法吏改习儒术,甚至西汉后期和东汉的皇帝也颇具儒者气象。因此,汉代帝国政府的儒家色彩日益增强。
一 儒生的参政
秦帝国崇尚“法治”,它的政府形态近似纯粹的官僚制,依赖职业文官担负行政责任,其任官标准主要是“文法”,即对文书写作和法律法规的精通。它的初级选官途径主要是两种:一是“推择为吏”制度,即平民经乡里推举、官员选拔而担任基层吏员;一是“学吏”制度,即吏有学徒,可望被选拔为吏,逐级升迁上去。所以秦帝国是排斥儒生参政的,《商君书》、《韩非子》等书列“孝悌”、“诚信”于“六虱”, 列“儒者”于“五蠹”,其主要原因乃是文化领域与行政领域遵循着迥然不同的游戏规则。学术多是莫衷一是的自由讨论,而行政秩序和行政过程则是令行禁止、奉法行令;儒家重视潜移默化的道德感召力量和君子身体力行的表率作用,而法家则更强调技术性、可靠性与可计算性。秦帝国虽设博士之官,但也只是备员而已,并没擢用。
但是,汉朝君主逐渐意识到,帝国的统治不能不借助于儒生及其政治思想,并逐渐为儒生敞开了仕进的大门。高帝晚年已有意征用贤能之士,认为他们是治国安民的依靠,十一年二月的诏书中说,“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并表示“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汉书·高帝纪》)。文帝二年的诏书中说,“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汉书·文帝纪》)。及至武帝,帝国官僚体系对儒生的吸纳就开始逐步制度化,并且形成了兼收并蓄的选官标准,充分体现了帝国政治“以霸王道杂之”的精神。
据《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之应劭《汉官仪》:“世祖诏:‘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核,选择英俊、贤行、廉洁、平端于县邑,务授试以职。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所谓“四科”,本是武帝时丞相从九卿属吏中之同秩官员里选拔丞相府属员的选官标准,但后来这一标准又延伸到了察举,因此可以把它看作是汉帝国的总体选官标准。① 概括地说,四科标准就是德行、经术、法律、政事,它面向的候选群体既包括文吏也包括儒生。文吏所擅长的是法律,务于法治,主张以能取人;儒生所擅长的是经术,崇尚德政,主张以德取人。这种兼收并蓄的选官标准同秦帝国只向文法之吏开放的选官标准已有明显的不同。
虽然帝国官僚体系逐步向儒生开放,从高帝至武帝时期也有一批儒生进入朝廷任职,但这些儒生实际上并未真正涉入国家行政,只是担任了一些通古今、备顾问、传授经书和制礼作乐的文化任务,其主要原因是当时大部分儒生尚不真正具备行政能力。
战国以来,相当一部分儒生拘泥于诵经演礼,缺乏政治头脑。如高帝举兵围鲁时看到的情景,是“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音不绝”;及至汉兴,“诸儒始得修其经艺,讲习大射乡饮之礼”(《史记·儒林列传》)。又如叔孙通征鲁地诸生以起朝仪,有两生不肯行,其理由一是标榜自身的清白,二是以为“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叔孙通反讥之为“不知时变”的“鄙儒”(《史记·叔孙通列传》)。许多儒生迂阔不堪,难于变通。如武帝使诸儒草拟封禅礼,“封禅用希旷绝,莫知其仪礼”,“群儒既已不能辨明封禅事,又牵拘于《诗》《书》古文而不能骋”,经年不决,武帝索性“尽罢诸儒不用”(《史记·封禅书》)。宣帝亦言“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汉书·元帝纪》)。这正像司马谈指出的:“儒者……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史记·太史公自序》) 自身缺乏行政能力明显地阻碍了儒生的实际参政议政活动,且武帝又志于改制建功,开边兴利,当时文吏集团仍然卓有成效地担负着政务。一批酷吏、利官、武将,如晁错、桑弘羊、张汤、杜周、卫青、霍去病等,既干练精明又忠实驯顺,在抑藩、理财、治狱、御侮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成绩,使汉帝国在武帝时期达到全盛。
然而,随着儒生因明经入仕的人数不断增长,他们自身的素质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一方面能够深刻理解现实政治的儒生不断增多,诸多儒生摆脱了拘执迂阔的作风,日益表现出对现实政治的适应。如陆贾,既善“说称《诗》《书》”,又“名为有口辩士”(《史记·陆贾列传》),常出使诸侯。又如叔孙通,归汉之后,先进“群盗壮士”而后其弟子,诸生终于称赞其为“圣人也,知当世之要务”(《史记·叔孙通列传》)。昭帝时隽不疑以“蒯聩违命出奔,辄拒而不纳”之《春秋》义收缚伪卫太子,避免了一场政治混乱,昭帝、霍光为之叹服,以为“公卿大臣当用经术明于大谊”(《汉书·隽不疑传》)。
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儒生有吏化的倾向。王充在《论衡·程材》中叙述世风说:“将以官课材,材以官为验,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贱下儒生”;“守古循志,案礼修义,辄为将相所不任,文吏所毗戏”;“科用累能,故文吏在前,儒生在后,是从朝廷谓之也”。这一风气促使昔日欲以儒生资格入仕者纷纷转习文吏之事:“是以世俗学问者,不肯竟经明学,深知古今,忽欲成一家章句。义理略具,同趋学史书,读律讽令,治作情奏,习对向,滑习跪拜,家成室就,召署辄能。……是以古经废而不修,旧学暗而不明,儒者寂于空室,文吏哗于朝堂。”(《论衡·程材》) 王充所言应是当时的实际情况,据《后汉书·循吏列传·王涣传》:王涣“敦儒学,习《尚书》,读律令,略举大义”。又同书《酷吏列传·黄昌传》:黄昌“就经学。又晓习文法,仕郡为决曹”。《陈球传》:陈球“少涉儒学,善律令”。律令文法成了儒生兼习的课业,像文翁这样“仁爱好教化”的循吏,在守蜀期间也曾“选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遣诣京师,学律令”,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乃至大儒研究、阐释法律的风气日渐浓厚;“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马郑皆一代经学大儒,犹为律章句”。②
儒生的参政奠定了儒法合流的微观基础。他们在行政过程中自然会将儒家的价值观念渗透到政治的各个环节,强调仁爱教化等对治国的重要性,从而使现实政治愈加温情脉脉。
二 文吏的儒化
在帝国行政系统对儒生开放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个与此并行的文吏“儒化”现象。文吏即“文法吏”或“文史法律之吏”,是战国以来随着官僚制度的建立而形成的一种官僚类型,其主要特点就是尊奉君命、晓习法律,善于运用法律处理纷繁复杂的公文和具体事务。尽管汉代儒生往往将文吏蔑称为“刀笔吏”或“俗吏”,但入汉以来,武、宣两朝始终只是以儒术缘饰吏事,法术之士甚得重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中许多人在以文法、律令的专门技能被选任为官吏之后,却主动选择了趋经向学。
据《汉书·公孙弘传》:公孙弘“少时为狱吏”,“年四十余,乃学《春秋》杂说”。“武帝初即位,招贤良文学士,是时弘年六十,以贤良征为博士”,“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又同书《丙吉传》:“吉本起狱法小吏,后学《诗》、《礼》,皆通大义。及居相位,上宽大,好礼让。”《循吏传·黄霸传》:“霸少学律令,喜为吏”,但“俗吏上严酷以为能,而霸独用宽和为名”。他在狱中从夏侯胜受《尚书》,此后“力行教化而后诛罚”,终以循吏闻名。《于定国传》:“定国少学法于父”,“数年,迁水衡都尉,超为廷尉”,后“定国乃迎师学《春秋》,身执经,北面备弟子礼。为人谦恭,尤重经术士,虽卑贱徒步往过,定国皆与钧礼,恩敬甚备,学士咸称焉。其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加审慎之心”。
这些文吏之所以转学儒术,既有外部政治、文化环境的压力,也有内在精神价值的追求。从外部环境来看,随着经术传播的范围越来越广,公卿大夫们显见地彬彬儒雅起来,社会风尚悄然地从少文多质向多文少质转向,文法之吏如果不甘愿被排斥于以儒学为主干的文化氛围之外,便必须选择认同儒术。这些以文法律令为文化背景的吏员,在他们已经适应了当时的政治生活,有的甚至已居高位的时候,再以并不年轻的岁数,不惜花费本已不多的精力补充修习新贵之学,自然是因为以儒术为名目的选举及其所开辟的仕事之途更为光明和诱人。也有的是因为渐觉律令之学烦杂,法意精微,非学无以能知,以至对自己成一家之学的专业似乎不再充满信心,意欲修正其原有文化背景,从而倒向主张任德教、轻刑罚的儒术。
从内在精神价值的追求来看,有的文吏转学儒术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实际的需求,而是出于对超越物质利益之上的道德价值的向往。据《汉书·夏侯胜传》:黄霸与夏侯胜因非议诏书之罪系狱当死,黄霸请求师从夏侯胜受经时表示“朝闻道,夕死可矣”,显然就是以对精神价值的追求作为终极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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