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之战志疑(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下阿剌知院部更在偏东一带。[52]而夏季也先往往牧于偏东一带。[53]正统十四年夏瓦剌刚刚东征女真归来,[54]所居应更偏东。土木之变前瓦剌从阳和、独石两个方向入侵,就说明瓦剌主力已在大同东北、宣府西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庚戌条:“车驾东还。……初议从紫荆关入。王振,蔚州人也,始欲邀驾幸其第,继而又恐损其乡土禾稼,复转从宣府行。”时当中秋时节,地处塞北的蔚州会有“禾家”,值得怀疑。紫荆关在大同东南,远离边塞,而沿线守御远较宣府、居庸一线薄弱。议者所虑,非瓦剌军尾追,而是担心遭到宣府边外的侧击,可能意识到瓦剌主力已东移。出征前英宗接到了阳和的败报,而独石兵溃之事则被隐瞒了,所以明军才会直趋大同。退兵时虽意识到遭侧面进攻的危险,却似乎仍未得到东路失守的消息,所以仍原路返回。而瓦剌在大同方向主动撤退,集中于宣府塞外,置杨洪重兵于不顾,趁宣府东北明军防御体系崩溃之际,先据要津以切断明军水源,再一举伏击明军成功。
   在后世记载中,土木之战简直就是一场闹剧。所谓明军五十万精锐一朝尽丧于瓦剌二万众之手,多被归咎于明军的孱弱和王振的胡作非为。正统末明军的战斗力当然已不如洪武、永乐时,但此时距永乐时期仅二十余年,距宣宗率京营亲征兀良哈更不足二十年,军队实力下降当不致如此之快,土木之战中明军规模并非五十万,而是二十万,或可稍为明军战斗力低下的解释。从群臣击杀王振余党开始,后人就把英宗被俘归咎王振。《明史》卷十二《英宗后纪》赞曰:“独以王振擅权开衅,遂至乘舆播迁。”是有代表性的说法。但英宗以永乐、宣德亲征获胜为楷模,在瓦剌日益侵逼、边报日急的形势下亲征,也是合理的选择。史载王振在到达土木堡后贪等辎重而不入怀来,又错选扎营地点,以致为瓦剌追及。[55]实则瓦剌已先于明军到达土木堡以东,明军就地驻营乃至无法取水,都是不得已的选择。明军情报错误,进无敌踪,退为所乘,才是致败的主因。而宣府东北防御崩溃,给瓦剌敞开大门以伏击明军,宣府兵在战局紧张时不予配合,使瓦剌获得了意料之外的巨大胜利。[56]总之,土木之战的结局带有相当的偶然性,宦官弄权在本次战争中并非明军失败的关键因素,而明军战斗力下降应是制度多年败坏的结果,当时并非后世所渲染的那么不堪一击。
   由于明代军数是当时的秘密,历来对不同时代京营的规模众说纷纭。明代后期往往有诸如“国初京营不下七八十万”的说法,虽不可靠,却经常被现代学者引用。其实,就某些特定时期而言,根据《会典》提供的制度资料,《实录》提供的军事调动与军队分配情况,以及当时方志、笔记提供的具体数字,具体探讨京营规模并不困难。这对解决一些历来难有定论的战争、军事制度问题或有裨益。
   关于明前中期史实,同时代记载本已匮乏。在明军人数这个问题上,李贤虽有较准确的记载,《实录》却不加采用。明代中后期史学家撰述时,多辗转传抄,对史实往往不加辨析,或照录刘定之耳闻号称之辞,或虽有疑问却不能解惑,致使以讹传讹,五十万大军尽丧土木堡之说遂成定论。清初人私修明史,又率抄袭明人旧说,乃至妄省文句,使讹误更深。至修《明史》时仍粗汇实录与各家之说,对明显可疑的说法也没有作出解释,甚至专取叙述明军失败情况最严重的记载,不但贻误后人,且难免夸大失实之讥。谢国桢《史料学概论》第五章第三节指出:“清朝统治者讳言明朝驱逐蒙古于漠北的事迹,犹如讳言建州女真曾臣服于明朝一样。”所以《明史》对“对于明初的事实记载多不详实。”看来这种讳言建州以致讳言蒙古的倾向,还导致了《明史》在记录明代中期明军失败时随意渲染败状。总之,关于明前中期史实,不但明后期诸史家及清人记载特别是《明史》难以尽实,即连《实录》也未可遽信,在当时人的文集、笔记中反而能找到差近事实的记录。


[1]刘定之《否泰录》,《国朝典故》(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一版)本。
[2]见高岱《鸿猷录》卷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一版),郑晓《吾学编·北虏考》(隆庆三年刻本),《宣府镇志》卷三《巡省考》(《中国地方志丛书》本),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薛应  《宪章录》卷二五(万历二年刻本),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三(万历二十八年刻本),雷礼《皇明大政记》卷十一(万历三十年刻本),朱国祯《皇明史概·大事记》卷十九(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第一版)等。唯黄光升《昭代典则》(万历二十八年刻本)作“官军五十万”。
[3]《国榷》卷二七正统十四年七月甲午条。
[4]如《明史纪事本末》卷三二,查继佐《罪惟录》卷六(《四部丛刊三编》本),夏燮《明通鉴》卷二四等。
[5]李实《李侍郎使北录》,《国朝典故》本。
[6]《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壬戌条。
[7]叶向高《四夷考》卷六(《宝颜堂秘笈续编》本),《名山藏·典谟记》卷十二(崇祯刻本),《明史》卷十《英宗前纪》。
[8]见《献征录》卷十三、卷二十诸碑传。
[9]《张太岳先生集》卷三七《纂修事宜疏》,万历四十年刻本。
[10]李贤《天顺日录》,《国朝典故》本。
[11]见《明史》卷一七六《李贤传》。
[12]《献征录》卷一三《大学士曹文襄公鼐传》和《国榷》卷二七正统十四年八月壬戌条引唐枢语均有“死者十余万人”的记录,无人注意。
[13]《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庚申条。
[14]见《  山堂别集》卷六五《亲征考》,《殊域周咨录》卷十七。按严从简误记朱勇为张辅。
[15]《明英宗实录》卷一八零正统十四年七月庚寅条、甲午条。
[16]马自树《明代兵制初探(上)》(《东疆学刊》1985年第2期)与黄冕堂《论明代的京营》(《史学集刊》1992年第3期)均有详细的总结,二人并指出“七八十万”之数乃包含了所有京畿卫所与班军。
[17]万历《明会典》卷一三四《营操·京营·营政通例》。
[18]《明宣宗实录》卷七三宣德五年十二月丙戌条。
[19]《明英宗实录》卷三五正统二年十月甲戌条。
[20]祁三七正统二年十二月辛未条。          
[21]见万历《明会典》卷一二四《职方清吏司·城隍一·都司卫所》。参见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第三章第四节京卫部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9月第一版。当时陵卫仅三个,较万历修《会典》少六个,陵卫均由五府所属京卫改置,故共三十九卫而非三十三卫。
[22]《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丙寅条。
[23]见万历《明会典》卷一三四《营操·京营·旧三大营制》。
[24]《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癸亥条。
[25]《明英宗实录》卷一七九正统十四年六月戊寅条。
[26]关于“私属”,实难判断其所占比重。正统末募兵和家丁尚未成为普遍现象,故其规模不会太大。明人一直以“私属”冠于“五十万”前,未尝不是因五十万不可信而作的含糊之辞。
[27]见《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庚申条、壬戌条。
[28]《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庚申条。
[29]见金幼孜《北征后录》,《国朝典故》本。
[30]哈铭《正统临戎录》,《国朝典故》本。
[31]《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庚申、辛酉、壬戌条。土木堡南十五里应为桑干河与清水河。
[32]《寰宇通志》(《玄览堂丛书续集》本)卷七保安州山川条载:“鹞儿岭在州城西北四十里”,建置沿革条载:“景泰二年,以僻不便往来,城雷家站,移置州、卫治于此。”则雷家站即后来保安州城。
[33]《宣府镇志》卷十一《城堡考》:“长安所城……正统间都督杨洪砖石包修,属堡曰靖安、靖虏……洪赞、麻峪口、大海头……共十有九。”长安所城即长安岭堡。观《宣府镇志》附图第三幅,长安岭堡位于土木堡以北群山之中,北联雕鹗、赤城。麻峪口堡作为长安岭堡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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