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延续和弘扬孝文化,我们不仅需要从文化宣传、法制建设人手,也可以通过一些社会政策间接提倡孝文化,如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就对孝文化的延续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首先,养老保险为老人提供稳定的养老生活来源,使得老人在经济上取得独立地位。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言道:
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种问题的有效方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脚印,口口相印,不会有遗漏。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传统农业社会里,不仅是财产,甚至连年轻人的生活常识都是从上一辈那里得来。年龄对于年轻人是权威得象征和一笔宝贵无比得财富。而现在,我们财产的获得已不主要靠继承父母的土地,知识和经验的来源也多是通过自身的努力。老年人在社会家庭中地位远不如从前,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但老人对子女的依赖却丝毫没有减弱。老人地位的下降和年轻人生存竞争的激烈使得现在大量不尽赡养义务、虐待老人的现象出现,特别是在农村。然而中国的老人们出于“责任伦理(马克斯·韦伯,1894年)”和对“孝”观念的新认识大大降低了对儿女的要求,更不希望把子女告上法庭。与其住人一个完全陌生而且并不一定比原来大为改善的养老院,还不如继续呆在原有的亲情环境中哪怕忍受子女的虐待。如此状况,孝文化如何延续?
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能够使老年人在经济上取得独立,保证老年人在经济上获得与子女的平等地位。老人不用因为要取得养老收人而对子女过分依赖甚至接受子女的虐待。子女也不会因为要提供老人的养老费用而把老人当作负担。子女要做的是对老人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以报答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这也是每个为人子女的人所能够也愿意做的。
在这种平等条件下形成的是父母与子女双方互爱、互尊、互重、互敬的关系,促成矛家庭和睦,代际和谐。父慈子孝便得以传承气
其次,一系列的老年福利措施也对孝文化的延续也起着重要作用。民政部门举办的敬老院、福利院主要收养无亲属子女赡养、无经济收人、无劳动能力的社会孤老和五保户;老年文化服务设施如老年活动站,老年中心等为老年人提供文化、教育、娱乐、体育等活动设施的建立;老年医疗保健服务,老年护理等等一系列措施都是孝文化从家庭扩大到社会的表现,促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养老敬老的良好风气。
此外,在住房设计方面如新加坡,也能够一定程度上做到对孝文化的弘扬和发展。
总之,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促使上一代与下一代之间建立一种平等的关系,减轻子女的供养负担,融洽代际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今天弘扬和延续孝文化具有相当的积极作用。
三、“孝”文化与社会化养老方式的融合
在完善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对西方经验的学习借鉴,既不应脱离既有的制度文化条件,更不应以削弱我国既有制度文化优势为代价,盲目照搬西方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不仅仅是看养老金收人的多少,而是看老人们的晚年生活是否真正幸福。全面的养老包括了满足老年人物质生活、照顾护理、精神慰藉三方面的需要。中国老人对于亲情的需求远远胜于其他民族,制度化社会化的养老保险措施只能满足他们在经济上的需要,照顾护理尚可依靠老伴或社会服务,但精神慰藉方面则必须要求子女通过继承和实践中国孝文化中的优秀思想,尊亲敬亲,弥补社会养老的不足,以达到真正的养老。反过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优秀孝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立足于我国国情,经济水平制约着社会养老保险水平的快速提高,但是孝文化、养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仍广泛存在于中国广大人民的观念中、体现在大多数人的行为上。因此,在我们今天研究中国养老方式之时,需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制度和传统孝文化二者的优势,注重二者的结合和互补,利用中国人重孝之特性去促成养老水平的提高。
笔者认为,在我国经济条件的制约下,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应将孝文化融合进制度建设中,应充分重视家庭在养老中的地位,发挥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通过相关配套设施强化家庭养老的发展,国家在制定相关人口、生育、住房政策时应以巩固家庭养老为导向,建立适合家庭养老的外部条件。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时,我们可以尝试构建以家庭为最基本层次的保障制度。
通过制度建设弘扬和延续孝文化,进而通过孝文化的发展来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障体系需要我们建立一种以孝文化为制度基础的符合中国国民性格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充分满足中国老年人生活要求的同时,最终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