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商业道德形成的原因探析(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二、古代商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国早期商业产生于先秦时期,商代移民重商的观点已得到公认,以至于把这一行业用“商代”之“商”来命名。到春秋战国时期“商人”已经成为“士农工商”四个主要社会阶层之一。商业产生之后,为了规范买卖行为,协调买卖双方利益关系,引导商人的经营活动,确保商业健康发展,用来约束商业行为的道德规范由此而生。由于早期“工商食官”的特定现象,商业行为由官方统一管理,据《周礼》记载,周代已经设立了司市、质人、窿人、青师、贾师、司蔬、司稽、青、肆长、泉府、司门、司关等一整套职掌专门管理市场和贸易。

    “司市”一职为市官之长,其职责已涉及到市场管理以及对商人行为限制监督的许多方面,掌管听断市场的争讼、指导经营、(掌管有关的)政令、刑罚、度量单位和禁令等。其中,质人“同其度量”,即统一市场上度量标准,青师“平其货贿”,使各肆货物的价格公平,“凡同货贿,以玺节出人之。”官方对市面上流通买卖之商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发给玺节,表明商品允许流通,引导商人的商业行为向健康方向发展。“以贾民禁伪除诈。”禁绝伪劣商品,打击欺诈从商行为;遇有严重情况,以刑罚禁之,“以刑罚禁暴而去盗”是也(均出自《周礼·地官·司市》)。此后,历代无一不设此类官职。“司市”等此类官职代表官方介人商业活动中,担负起组织、监督、管理商业行为之责,维护了正常的商业秩序,有力地促进了商业规范的形成,对商业道德的形成起到了引导作用,为商业道德产生、发展并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有力的外在保障,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传统商业道德。

    三、古代商人的道德自律

    传统商业道德的形成固然离不开商业的发展以及社会道德大环境的影响,而商业道德的主体一商人的作用不可不提及,商人的道德自律也是传统商业道德形成发展的内在因素。在长期的商业活动中,商人体认到:获得买家的认可,才能维持长线效益,这是立足商界必不可少的条件,而这一点要求卖家秉承优秀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从而得到买家的支持和认可,进而形成商人所期望的商业行为的良性循环。如,明清时期各行业为增强商业竞争力,维护共同的利益,商会、行会自发组织起来,并制定了全面可行的行规、行约。这些规定多为道德层面的约定,对商人群体具有超强的约制力,要求商人谨遵不悖。违规者将受到来自行会乃至社会、家庭的道德舆论的强烈鄙视和谴责,他们在祟尚道德的中囚社会是难以容身的。这些行规是传统商业道德的重要补充,同时也起到了促进传统商业道德完善的作用0

    商业人同时又是道德人,这一点在中国休现尤为突出。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商人们,在商业经营活动中自觉履行商业道德,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明清时期著名的商帮晋商,为时刻提醒商人诚信公平,防止缺斤少两现象出现,赋予量具秤以道德色彩,秤的准星不用黑色而用金色或白色,代表不赚黑心之钱,光明磊落;十六个准星中一两的位置代表福星,二两的位置代表禄星,三两的位置代表的是寿星,警示商人买卖要公平,如短一两则损福,短二两则伤禄,短三两则折寿。其余十三个准星分别代表北斗七星和南斗六星,预示着商人经商要品行端正。商人诚信经商、讲究商业道德之决心由此可见一斑,同时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传统商业文化。

    当前,已经进人经济全球化时代,但中国传统商业道德仍然折射出耀眼的光辉,我们考察传统商业道德的形成,必将对新时期现代商业道德的建设大有裨益。我们应该继承古人优秀传统商业道德,在此基础上不断充实之,完善之,从而,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远离不道德的经商行为,杜绝商业失范事件的发生,形成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更完美、更健康、更文明的现代商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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