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这些习俗都是撒拉族祖先与藏族通婚后而传承下来的习俗。
2.撒拉族传统婚俗中受汉族传统婚俗影响的方面。
汉族有“撒帐”习俗,新娘来到婆婆家后,在洞房中,会由婆婆或其他人将红枣、栗子、桂圆等撤在新娘身上,意寓新娘“早生贵子”。汉族在迎娶之日,以午后至黄昏这一时间段作为接女方到男方家的最佳时间。汉族许多地方姑娘订婚后,有为男方家做鞋的习俗,即“嫁妆鞋”,以表现姑娘的勤劳与聪明。有俗语:从嫁妆看新娘,心灵手巧全在针线上。撒拉族新郎家选择下午接新娘,新娘到,放鞭炮。众人欣赏新娘自己做的鞋袜、枕头等陪嫁物,赠送新郎的亲属等,也是汉文化遗风。
婚俗是一个民族整体文化的一部分,撒拉族人对藏汉民族婚俗的吸收承袭,体现了撒拉族对不同文化的适应。“文化特征由资源及周围环境的限制所决定,并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③作为一个迁徙来的民族,撒拉族为了生存下去必须习惯新环境,开始再习俗化,“历史与现实中那些各民族之间的通婚给当事人的再习俗化提供了学习异文化习俗的必由之路”。⑦史料记载撒拉族与周围的藏族进行商业贸易往来、物资交流的史实。有向汉族、回族等民族学习农业生产技术,农历节气安排及手工业技术的记载。
反映在婚俗这一有代表性的民族文化中,它必然也将伊斯兰教、藏、汉文化融为一体,创造出复合的婚姻价值观念,最终形成一致的民族文化认同,这也使得撒拉族婚俗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异族文化元素特征。
“文化的发展意味着第一次改造环境以利于自己的生存,同时,他们也能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变化的自然条件。,,@
综上所述,撒拉族传统婚俗受以伊斯兰信仰为核心的民族心理、情感的支配,自愿接受先民传下来的婚俗仪式,世代传承。而周围的藏汉民族在与撒拉族的交往过程中把本民族文化的某些部分渗透到了撒拉族婚俗中,促使撒拉族婚俗发生了一定变异,其本质是撒拉族吸收了与以前习得的习俗文化不同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本民族性与异民族性相结合,最终构成了撒拉族婚俗的复合性特征。
三、撒拉族传统婚俗的民俗含义
婚俗是了解一个民族的窗口,通过它可以看到这个民族的许多信息。
1.撤拉族传统婚俗中的“越轨”分析。
撒拉族传统婚俗中,姑娘出嫁前一个月要学唱“撒赫稀”即哭嫁歌。婚礼举行那天,即将离开娘家时,唱“撒赫稀”作别亲人。“撒赫稀”的内容不尽相同。绝大部分是诉说包办婚姻给其带来的不幸。伊斯兰教规定婚姻自主。《圣训》上记载:不论寡妇或处女,没其许可,别人不得作主缔结婚约。但是受经济生产方式及社会环境的限制,撒拉族男女婚约的缔结,是以家族家庭利益为价值取向的。在撒拉族扩展式的家庭中,父母对于儿女的婚事在征得亲属同意后可以包办,为他(她)们订下一门亲事,完全忽略了结婚青年男女的个人意愿,它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经济行为而不是感情基础。“婚姻由双方家庭谈成,与教规立法相反,婚姻表现出父亲对于子女个人命运的巨大权威”。⑨在包办婚姻的条件下,撤拉族妇女以这种特有的方式来表达她们自己的不满、反抗。不能自由选择爱人,这种情况,乌丙安先生称之为“越轨”。包办婚姻作为习俗规范是“控制机制”,包办婚姻有时可能违背婚姻缔结一方的愿望,因而双方发生冲突,导致婚姻中的某一方“越轨”。但他认为,这种越轨行为是被社会群体认可的,即使社会某些规则遭到了破坏,也不会受到来自社会群体的反对。“撒赫稀”反对的就是包办婚姻习俗,它的功能和作用可能是导致某些习俗产生萌芽的诱因,而撒拉族的包办婚姻作为民俗控制而言时,阻止了民族群体中部分组成成员需求的满足,起了一种功能上的反作用。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新的社会条件下的撒拉族男女自由恋爱已成为可能,这种民俗控制在逐渐减弱,但它对现在撒拉族人的婚姻的影响依然存在,婚姻的完全自主还未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