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儒家孝道思想的生命意识(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三、生命的延续意识
  
  祭祀祖先、孝敬父母、保全自身只是孝道思想中的一个阶段,只有让家族的生命力不断延续下去,才是最大的孝。“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曾子大孝》)孝道思想体现出入的生命意识,从祖先到父母,从父母到自己,从自己到自己的后代,生命就是在这样的传宗接代的延续中得到流动、生生不息,从而也实现了人们对于生命有限的遗憾而追求永恒的一种价值取向。父母的生命传续到/自己,如果不能继续延续下去,那将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无子为其绝世也”(《大戴札记·本命》),正是这种思想的明显体现。生命总是在代代相传中得以延续,这也是人类有限生命对无限生命的一种追求。以关爱生命、重视生命为内容的孝道思想,正是这样的一种生命价值观。这种生命价值观既表现为渴望生命延绵不断的传递,又表现为追求生命价值的不断升华。
  因此,要想获得生命的延续,实现生命的永恒,就不得不考虑传宗接代问题。生命的延续是通过家族延续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样,家族生命的传承与家族的兴旺发达的价值观念就联系起来了,婚姻便成了人们生命延续的一件大事。“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婚,万世之嗣也。”(《礼记·哀公问》)男女结婚就成了传承祖先生命的一项重要内容,生儿育女成为保持家族生命兴旺的重要手段,是人生至关重要的责任。孔子说:“父母生之,续莫大也。”(《孝经·圣治章》)只要每一代人都承担起传承生命的重任,家族生命就会枝繁叶茂,万代不竭。
  从人的自然生命本性来说,任何一个个体生命都是有限的、暂时的,生命传承不仅表现为绵延不断的自然和生物意义的传承,更表现为对家族生命的物质传承和文化传承乃至精神传承(包括家业、家风等),而后者是一种更有意义的价值传承。家族生命价值的物质传承的基本要求是守住家业,家族生命价值的文化传承的基本原则是传承良好的家风。孔子在回答孟懿子问孝时说:“无违。”孔子还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具体说来就是要继承先祖基业,保持先辈的风范。“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也。”(《中庸》)不能很好地传承家风或没能守住祖宗基业的人,往往被认为是不肖子孙而遭贬斥,这充分表现了孝道中所蕴含的生命的物质传承和价值传承的双重内涵。
  从个体对家族生命的传承上来说,个体仅仅维持祖先遗留下来的基业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能够在继承祖先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要使家族生命在维持前辈的基础上有所超越,使整个家族生命意义得到辉煌发展,生命传承的意义也就体现出来。如果想使整个家族生命得到传承,其出发点便是立己身。“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使自己的地位身份能够确立是传承生命最重要的一步。“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所以这才是真正的“孝”。“立身行道”的内涵是丰富的:“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诚如孔子所担忧的那样:“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也。”(《论语·卫灵公》)如果一个人在经过立德、立功、立言等三方面的努力,能够使自己垂德后世、建功立业和著书立说,最终实现超越短暂而有限的生命,获取人的永恒的生命价值。这一超越,从个人角度而言,既获得了现实生活的幸福,又实现了自身生命价值,体现了人生的意义;从家族角度而言,既可光宗耀祖、彰显其亲,还可以进而福荫子孙;从社会角度而言,可以报效国家,有益于民众。立言就是著书立说,妙手著文章。如果达到了立德、立功和立言的完美结合,那么就意味着圆融了生命的意义,体现了生命的价值。这样,也就达到了孝的新境界,实现了传承家族生命和完善自我生命的统一,真正实现了个体生命价值的不朽。
  
  结语
  
  儒家思想是一门“生命的学问”[5](P127)。因此,儒家其中的孝道思想也就不仅表现为一种家庭伦理思想,更是蕴涵了人类关于自身的生命意识的思想和学问。人类对生命意识增强和促进生命的不断延续是祖先崇拜流行的必然结果,祖先的形象庄严、高大既然反映出一个宗族生命力的强盛、繁荣,子孙为了保持祖先的形象就要努力发展本族的生命力。孝“实际上是中国人的人文性宗教,反映了中国人生命不息,文化绵延不断的历史意识和终极价值理想”[6](P25)。通过对祖先的祭祀活动,在缅怀祖先的时候,更融人了对先人生命的追念,感恩祖先给予自己生命。赡养父母、尊敬父母,珍惜父母从祖先所传承下来的生命。同时,也要珍惜自己现在拥有的生命,把爱护自己的生命列为孝的出发点,是因为这生命直接来自父母。生命存亡的意义主要不是对自己个人而言,而在于这关系着祖先生命形象的存在和完整。即自己的生命既然是以祖先为代表的宗族生命合力的一部分,为了宗族生命力的强大,自己就得保重自己的生命。由此可自然而然地推理:为了宗族的壮大,让祖宗生命能够永久地延续下去,生命个体就必须要担负起努力生育后代的责任,以便给本族增添更多的物质意义上的生命;同时,正是由于这些物质生命的存在,承载了整个家族的精神生命,使得这种生命得以传承。否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家族生命的延续受到阻碍,不仅因此而违背宗族群体的生存精神,也将会被视为是世间最大的罪恶。
  
  [参考文献]
  [1]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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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王祥龄.中国古代崇祖敬天思想[M].台北:学生书局,1992.
  [4]钱穆。中国文化导论[A).文化危机与展望(下)[C).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9.
  [5]李翔海.生生和谐——重读孔子[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
  [6]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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