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雄的政治倾向与经学师承(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极盛不救,天道反也。(《盛·上九》)
史载:建平元年(前6-前5),傅喜为大司马。二年,喜免。丁明为大司马卫将军,元寿二年(前2-前1)即被董贤取代,同年董贤自杀。《太玄》云:
不终其德,三岁见代。测曰:不终之代,不可久长也。(《更·上九》)
据《汉书·王莽传》,王莽早年,“匿情求名”,“故在位更推荐之,游者为之谈说,虚誉隆洽,倾其诸父矣”。在他被遣就国的数年中,声誉达到了一个顶峰,“莽杜门自守,其中子获杀奴,莽切责获,令自杀。在国三岁,吏上书冤讼莽者以百数。元寿元年,日食,贤良周护、宋崇等对策深颂莽功德,上于是征莽。”《太玄》上有:
毅于祸贞,君子攸名。测曰:毅于祸贞,不可幽蔀也(《毅·次八》)
躬去于成,天遗其名。测曰:躬去于成,攘不居也。(《去·次六》)
攘:即让。范望注曰:“六为上禄,家性为去,功成身退,故天遗其名。”
很显然,如果去除“扬雄反对王莽”这一先入为主的观念,我们很自然会得出扬雄反丁、傅而亲王氏的结论。
二、扬雄的经学传承
扬雄所接受的是今文经学还是古文经学,我们不能想当然,也必须根据其著作作仔细的分析。考察《法言》所引经文,扬雄所习主要是今文经学。具体来说,《诗》所受的是鲁诗,《易》所受为京氏《易》,《春秋》所受为公羊学,《礼》所受为《仪礼》,《尚书》所受为《今文尚书》。何以知道?扬雄引《诗》多与今本有异,如《法言》卷九《先知》云:“昔在周公,征于东方,四国是王。召伯述职,蔽芾甘棠。”今本《诗·豳风·破斧》作:“周公东征,四国是皇。”《毛传》云:“皇,匡也。”可见《毛诗》“王”作“皇”;王应麟《诗考》引董氏云:“《齐诗》作‘四国是匡’”。可见《齐诗》“王”作“匡”。那么,扬雄引的是不是《韩诗》呢?也不是。扬雄下文云“蔽芾甘棠”,此为《诗经·甘棠》文,《韩诗外传》引此诗时作“蔽茀”。所以,此作“四国是王”,唯一的可能乃鲁诗异文。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如《法言》卷一《学行》:“螟(虫+霝)之子殪,而逢蜾蠃祝之曰:‘类我,类我。’久则肖之矣。”这是用《诗·小雅·小宛》诗意:“螟蛉有子,蠃蜾负之,教诲尔子,式榖似子”,以明教诲之功甚大。《毛诗》、《尔雅》皆作“螟蛉”,此作“螟(虫+霝)”,汪荣宝说:“此乃鲁诗异文。”[12]
《法言》卷二《吾子》:“或问‘苍蝇’、‘红紫’。曰:‘明视。’”这用的是《诗·小雅·青蝇》的诗意,诗云:“营营青蝇,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郑笺云:“蝇之为虫,污白使黑,污黑使白,喻佞人变乱善恶也。”刘向《九叹》云:“若青蝇之伪质兮。”王逸注云:“伪,犹变也。青蝇变白使黑,变黑成白,以喻谗佞。”我们知道王逸所习乃鲁诗,陈乔枞《鲁诗遗说考》云:“郑笺与叔师语合,是郑亦用鲁训之义。”扬雄在这里明显采用的鲁诗之说。
《法言》卷二《吾子》云:“震风陵雨,然后知夏屋之为帡幪也。”夏屋一词,四家诗说各各不同。《诗·秦风·权舆》有:“夏屋渠渠。”毛传云:“夏,大也。”郑笺云:“屋,具也。言君始于我厚设礼食,大具以食我。”可见毛诗认为夏屋所说乃饮食之意。鲁韩皆以夏屋为宫室之事,但韩诗释夏屋为夏代之屋。《通典》五十五引《韩诗》云:“殷,商屋而夏门也。”又引《传》云:“周,夏屋而商门。”陈乔枞《韩诗遗说考》云:“商屋、夏屋,为殷、周宫室之异制,后人因以为人君及卿大夫尊卑之等差。”只有《鲁诗》释“夏屋”为大屋。王逸、高诱都习鲁诗。《楚辞·哀郢》王注云:“夏,大殿也。”引《诗》云:“于我乎夏屋渠渠。”又《招魂》注云:“夏,大屋也。”引诗同。《淮南子·本经》高注云:“夏屋,大屋也。”汪荣宝说:“《法言》此文单以夏屋为大屋之义,不关宫室制度,与王逸高诱说合,此子云习鲁诗之证也。”[13]


《法言》卷三《修身》云:“田圃田者,莠乔乔;思远人者,心忉忉。”《诗·小雅·甫田》云:“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思远人,劳心忉忉。”此引诗“甫”作“圃”,“骄”作“乔”,汪荣宝认为乃鲁诗异文。
扬雄于《易》所受的是京氏《易》。京氏《易》对扬雄的影响,在《太玄》继承卦气学说、以玄配历这一点上至为明显。从《法言》中我们也能找出若干例子来说明扬雄习京氏《易》。《法言》卷十《重黎》有:“仕无妄之国,食无妄之粟,分无妄之桡,自令之间而不违,可谓曲矣。”这里的“无妄”乃无所希望之意。《易·无妄》虞注云:“京氏及俗儒以为大旱之卦,万物皆死;无所复望。”但这尚不足以说明扬雄习京氏易,因为据《释文》所言,马、郑、王肃皆云妄犹望,无妄即无所希望。下面一例比较能说明问题:
《法言》卷四《问道》云:“在昔虞、夏袭尧之爵,行尧之道。”《曲礼》孔疏引《五经异义》云:“天子有爵不易。孟、京说《易》,有君人五号:‘帝,天称,一也;王,美称,二也;天子,爵号,三也;大君者,兴盛行异四也;大人者,圣人德备,五也。’是天子有爵。古《周礼》说天子无爵,同号于天,何爵之有?”此云“袭尧之爵”,则是以天子为爵称,显然是用孟、京之说。
又如《法言》卷二《吾子》云:“绿衣三百,色如之何?纻絮三千,寒如之何矣?”前一句引用的是《诗·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里。”第二句引的是《易·既济》,今本《易》作“繻有衣袽 ”《释文》云:“‘衣袽’,《说文》作‘絮’,《子夏》作‘茹’,《京》作‘絮’。”扬雄作“纻絮三千”,显见是用京氏《易》。
又如同卷云“圣人虎别,其文炳也。君子豹别,其文蔚也。辩人狸别,其文萃也。”此是《易·革象》文,原作“大人虎变”、“君子豹变”,晁悦之《易诂训传》引京氏《易》,“虎变”,“豹变”皆作“辩”。汪荣宝说:“然则此作‘别’者,即本京氏读辩如字故也。”[14]
扬雄于《春秋》所习应为公羊学, 《法言》卷九《先知》云:“什一,天下之中正也。多则桀,寡则貉。”此句直承《公羊传》与《尚书大传》。《公羊传》宣公篇云:“什一,天下之中正也。”《尚书大传》也云:“古者十税一,多于十税一谓之大桀、小桀,少于十税一谓之小貊、大貊。”此节又言:“井田之田,田也;肉刑之刑,刑也。”
《公羊传》宣公篇《解诂》云:“是故圣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公田十亩,即所谓十一而税也。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十二亩半,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故曰井田。”可见什一之税,井田之法,最早出于孟子,但在汉朝为公羊学家所大力提倡。
于《尚书》,扬雄所受似应为《今文尚书》,这比较明显的证据是在《法言》卷五《问神》中,其云:“或曰:‘易损其一也,虽 知阙焉。至《书》之不备过半矣,而习者不知。’”《尚书》本百篇,《古文尚书》57篇,《今文尚书》29篇。如指《古文尚书》即超一半,云“不备过半”显指《今文尚书》。但似也不尽然。同卷又云“虞、夏之书浑浑尔,商书灏灏尔,周书噩噩尔。下周者,其书谯乎。”《今文尚书》云有唐书、虞书、夏书、商书、周书,是为五家;而《古文尚书》则只分虞夏之书与商书、周书,是为三科。段玉裁说:“五家之教,是今文尚例也,三科之条,是古文尚书例也。”如此说来,扬雄此处是用古文家言。但汪荣宝说:“五家三科之别,并不能作今文与古文之分野。盖以有天下者之号名其书,则曰唐书、虞书、夏书、商书、周书;依作史之时代详近略远,则曰虞夏书、商书、周书。其例皆出于今文诸师,古文无师说,安得有所谓书例耶?”[15]汪荣宝之说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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