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旅游的文化政治详细内容(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为自己的消费对象,也就是他们成为自己的仪式表演、奇风异俗的消费和观看主体。一旦确定了如此的主客体关系,我们便不得不承认,民俗文化的旅游形式暗含着一种19世纪以来人类学意义的文化政治意味。为现代性话语所塑造的人们认为,各种奇风异俗与他们熟悉的生活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文明落差,他们总是难免以一种高位文明享有者的姿态看待“奇风异俗”。正因为这一缘故,路易莎·沙因(LuoisaSchein)认为,1980年代以来中国旅游文化中少数民族少女的歌舞表演,与国内外对少数民族文化无休止的消费欲望有关,她将这种趋势称之为“内部东方主义”的兴起。她采用“内部东方主义”的说法来描述中国内部民族之间造就形象和文化/政治统治之间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主导表述的“东方主义”代理人变成了从事国内他者化的中国上层人士。她发现,文革后中国少数民族的他者形象,大多由女性代表,将女性表现为带有落后乡村特色却又青春盎然的融合体,并加以非汉族文化色彩的做法,成为屡见不鲜体现民族他者特点的一部分。1980年代以来的少数民族妇女的形象似乎是城市精英文化的对照,两者之间的差别既表明对现代性的渴望又体现了这种“进步”常常引起的怀旧情绪。

这种霸权是否意味着边缘的、民间的文化失去了其解码功能?在理解民俗文化的他者化过程中,必须认识到,文化霸权的实施,被支配者的解码与编码功能——主体性——并不因为霸权的存在而消弭,相反,文化霸权的真正实现必须通过将对立方的利益纳入到霸权体系中来。所以,在民俗文化作为旅游资源的展示过程中,民俗文化持有者自身充满了矛盾,他们既被他者化,又与外来旅游者存在一种合作与共谋关系,他们在展示自己的文化的同时,获得了“发展”这一现代性的诉求;民俗文化的持有者既与外来旅游者形成现代/传统、发展/落后的对比关系,进而在旅游者与民俗文化持有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寻求差异与震撼的旅游心理学,而正是他们各自的文化差异,又成为自我认同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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