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俗学的困惑与前瞻详细内容(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视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许多人文学科的学者开始关注民俗学,甚至将自己的研究领域扩展到民俗学的领域中来。说明了民俗学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已被广泛认识,固然是十分可喜的现象。但是,还有种倾向却不利于学科的发展,甚至会对现阶段民俗学的学科建设带来负面影响。这就是,民俗学的核心概念——“民俗”的内涵在被人为的扩大,致使人们误认为什么都是民俗,民俗无所不包,同时,民俗学学科的外延也在膨胀,出现了一些似是而非的分支学科。
民俗作为一种生活文化,它的范围确实比较广泛,民俗事家与其他许多学科领域、具体行业都会发生联系,如饮食民俗之与烹饪、食品业,居住民俗之与建筑学、勘舆学,服饰民俗之与服装行业,交通民俗之与交通、旅馆、道路管理等。尽管如此,当与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出现交叉的时候,民俗学是有自己独特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的。现在有些学者的做法却是将某一类民俗事象与其他领域硬性结合,便创造出一种所谓的民俗学的新的分文学科,而这种分支学科的学术框架往往又没有什么创新,几乎是完全套用现有的民俗学理论框架,其基本模式是在民俗学理论框架中填充一些某类民俗事象的例子。民俗学的分支学科应该有,而且分支学科的出现也标志着民俗学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水平。不过.现在出现的民俗学的分支学科,存在的一个最普遍的问题就是失去了作为民俗学的学科特性,即没有体现出是民俗学的分支学科。我们读一些分支学科的著作,总会把这个分支学科和与它相临的学科(如饮食民俗学之与烹任、食品,民俗语言学之与社会语言学等)混淆起来,或者,读分支学科的著作与普通的民俗学概论类的著作区分不开。
与此类似,关于民俗概念内涵的无限制扩大问题同样应该引起民俗学界的重视。民俗的内容涉及面非常广,但民俗学对于所研究的对象并不是胡子眉毛一把抓、而是主要研究属于民俗观念性的现象。早在民俗学的初创时期,曾担任过英国民俗学会会长的博尔尼女士(CharLotteSophiaBurne过去多译为“班尼”)有段非常著名论述:“民俗包括作为民俗精神秉赋(theMentalequip)的组成部分的一切事物,而有别于他们的工艺技术,引起民俗学家注意的,不是耕犁的形式,而是耕田者推犁入土时所举行的仪式;不是渔网和渔叉的构造,而是渔夫入海时所遵守的禁忌;不是桥梁或房屋的建筑术,而是施工时的祭祖以及建筑物使用者的社会生活。”([英]查·索·博尼尔著,程德祺泽:《房俗学手册》,第一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年。)同样是一件民俗物品,作为手工艺人会从制作技艺、用料、实用价值等方面去考虑问题,文物工作者会考虑它的文物价值,而民俗学者需要研究的是通过这件物品所反映的民俗活动(仪式)和民俗观念。尽管我们现在也非常重视物品在民俗研究中的作用,甚至出现了“物质民俗”、“民俗文物”等名词。但我们绝不能就物论物,必须看到物品后面的民俗意义。民俗物品的研究如此,其他方面的民俗学研究也是这样。这个看法可能会被许多人认为太保守,笔者觉得即使保守一些,也比失去了自己固有的研究领域,最终成为一门没有确切研究对象的学问要强得多。
3、民俗学从业人员学术素养的欠缺已经成为学科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
前面已经说过,在民俗学发展的前30年中,真止以民俗学为自己专业的学者几乎没有,多数学者是在民俗学的行当里“客串”。对于这类学者来说.民俗学只是他们所研究专业知识的补充,并非是必须具备的知识。近20年来,出现了部分民俗学研究的专业人员。对于这些专业研究人员而言,从事民俗学的调查与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学术素养问题就变得十分重要了。
我们现在民俗学的专业研究人员,大多数是文学(主要是民间文学)出身,这与近50年民间文学在中国的特殊地位有关。1979年以后,在中国有了恢复重建一些以前被取消的社会科学学科的可能性时,当时就是从事民间文学研究的学者最早认识到民俗学的重要性,而倡议恢复建立民俗学的。因此可以说,民间文学学者对于民俗学学科的提倡与重建功不可没,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民俗学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归属方面依附于民间文学(或者是文学)。
如果说,在学科恢复的初期,这种主要由文学出身的学者组成的民俗学的队伍,基本上还能够适应学科初创阶段的需要的话,那么,随着学科的进一步发展,这种从业者知识结构的欠缺而对学养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如今这种不利影响已经不只是学者本人的问题.还影响到了对下一代学术接班人的培养。这突出地表现在民俗学专业研究生的培养上面。过去,民俗学不属于独立学科,我们只能借鸡下蛋,利用文学的硕士、博士点培养民俗学的高级人才,由于是文学的学位,所学的课程自然以文学为主,只是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上略有侧重。如今,民俗学已经成为独立学科,必须有自己独立的研究生课程设置,可是,我们面临的难题是,有许多民俗学专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如人类学、社会心理学、原始社会史等),指导教师本身就十分缺乏,致使教师必须与学生一起进行补课。
作为一个民俗学者,除了牢固掌握本学科的知识以外,还要对相关学科(如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文学、历史学等)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并且能够熟练运用田野作业和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只有这样,民俗学的整体学术水平才会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民俗学才能够在社会科学之林中扎好根、发好芽。
4、民俗学爱好者众多,但专业研究人员不足;民俗学群众性学术组织虽多,但专业研究机构不健全;社会上民俗活动不少.呈现出的却是一种虚假的学术繁荣,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民俗学潜在的诸多问题。
现在,全国有省市级的民俗学会近3O个,地县级的民俗学会则更多,尽管相当一部分学会有名无实,根本不搞学术活动,但每年全国各地组织的民俗学的会议也在十几次。而且近几年地方性学会动辄组织全国性、甚至国际性学术会议,声势浩大,规模不小,确实也在社会上为民俗学制造了一定的影响。除了学术组织举办的民俗学的活动以外.一些政府部门,其他的社会团体也利用民俗或者打着民俗的旗号举办一些活动。诸如此类,都造成了在社会上民俗学似乎十分繁荣、十分走俏的现象。
但从学科发展和学科建设的角度来看,对上面所说的这类民俗活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许多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参加人员虽然不少,论文数量也很可观,但学术水平不高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造成学术水平不高的原因固然与我们学科尚处于初创恢复阶段有关,更重要的还是由于民俗学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学术水平较差。我国民俗学的队伍中,大约80%以上是在基层从事群众文化或者地方史志工作的人员;还有一部分是在政府部门的业务人员或管理人员,他们涉足民俗学的原因,是由于所从事的工作与民俗相关;在大学或科研单位中进行民俗学研究的专业人员,在整个队伍中所占的比例大约不足10%。基层的研究人员受条件所限,主要是进行一些地域民俗的调查和研究丁作;政府部门的民俗学研究者,主要是利用民俗学的现有成果为时政服务;因此,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的任务主要是由在大学和科研部门从事民俗学专业研究的人员来完成。而这部分专业人员的状况又是如何呢?民俗学在多数大学里,过去都依附在文学等其他学科之中,缺少起码的资料、教学、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的积累,起步就处于劣势;而且,现在多数大学里的民俗学的教学或行政,仍然没有摆脱受制于其他学科的状况,没有取得与其他学科同等的地位。至于民俗学在科研机构中的处境更是不容乐观。至今在国家科研机构中(如社会科学院)尚没有民俗学
民俗作为一种生活文化,它的范围确实比较广泛,民俗事家与其他许多学科领域、具体行业都会发生联系,如饮食民俗之与烹饪、食品业,居住民俗之与建筑学、勘舆学,服饰民俗之与服装行业,交通民俗之与交通、旅馆、道路管理等。尽管如此,当与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出现交叉的时候,民俗学是有自己独特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的。现在有些学者的做法却是将某一类民俗事象与其他领域硬性结合,便创造出一种所谓的民俗学的新的分文学科,而这种分支学科的学术框架往往又没有什么创新,几乎是完全套用现有的民俗学理论框架,其基本模式是在民俗学理论框架中填充一些某类民俗事象的例子。民俗学的分支学科应该有,而且分支学科的出现也标志着民俗学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水平。不过.现在出现的民俗学的分支学科,存在的一个最普遍的问题就是失去了作为民俗学的学科特性,即没有体现出是民俗学的分支学科。我们读一些分支学科的著作,总会把这个分支学科和与它相临的学科(如饮食民俗学之与烹任、食品,民俗语言学之与社会语言学等)混淆起来,或者,读分支学科的著作与普通的民俗学概论类的著作区分不开。
与此类似,关于民俗概念内涵的无限制扩大问题同样应该引起民俗学界的重视。民俗的内容涉及面非常广,但民俗学对于所研究的对象并不是胡子眉毛一把抓、而是主要研究属于民俗观念性的现象。早在民俗学的初创时期,曾担任过英国民俗学会会长的博尔尼女士(CharLotteSophiaBurne过去多译为“班尼”)有段非常著名论述:“民俗包括作为民俗精神秉赋(theMentalequip)的组成部分的一切事物,而有别于他们的工艺技术,引起民俗学家注意的,不是耕犁的形式,而是耕田者推犁入土时所举行的仪式;不是渔网和渔叉的构造,而是渔夫入海时所遵守的禁忌;不是桥梁或房屋的建筑术,而是施工时的祭祖以及建筑物使用者的社会生活。”([英]查·索·博尼尔著,程德祺泽:《房俗学手册》,第一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年。)同样是一件民俗物品,作为手工艺人会从制作技艺、用料、实用价值等方面去考虑问题,文物工作者会考虑它的文物价值,而民俗学者需要研究的是通过这件物品所反映的民俗活动(仪式)和民俗观念。尽管我们现在也非常重视物品在民俗研究中的作用,甚至出现了“物质民俗”、“民俗文物”等名词。但我们绝不能就物论物,必须看到物品后面的民俗意义。民俗物品的研究如此,其他方面的民俗学研究也是这样。这个看法可能会被许多人认为太保守,笔者觉得即使保守一些,也比失去了自己固有的研究领域,最终成为一门没有确切研究对象的学问要强得多。
3、民俗学从业人员学术素养的欠缺已经成为学科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
前面已经说过,在民俗学发展的前30年中,真止以民俗学为自己专业的学者几乎没有,多数学者是在民俗学的行当里“客串”。对于这类学者来说.民俗学只是他们所研究专业知识的补充,并非是必须具备的知识。近20年来,出现了部分民俗学研究的专业人员。对于这些专业研究人员而言,从事民俗学的调查与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学术素养问题就变得十分重要了。
我们现在民俗学的专业研究人员,大多数是文学(主要是民间文学)出身,这与近50年民间文学在中国的特殊地位有关。1979年以后,在中国有了恢复重建一些以前被取消的社会科学学科的可能性时,当时就是从事民间文学研究的学者最早认识到民俗学的重要性,而倡议恢复建立民俗学的。因此可以说,民间文学学者对于民俗学学科的提倡与重建功不可没,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民俗学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归属方面依附于民间文学(或者是文学)。
如果说,在学科恢复的初期,这种主要由文学出身的学者组成的民俗学的队伍,基本上还能够适应学科初创阶段的需要的话,那么,随着学科的进一步发展,这种从业者知识结构的欠缺而对学养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如今这种不利影响已经不只是学者本人的问题.还影响到了对下一代学术接班人的培养。这突出地表现在民俗学专业研究生的培养上面。过去,民俗学不属于独立学科,我们只能借鸡下蛋,利用文学的硕士、博士点培养民俗学的高级人才,由于是文学的学位,所学的课程自然以文学为主,只是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上略有侧重。如今,民俗学已经成为独立学科,必须有自己独立的研究生课程设置,可是,我们面临的难题是,有许多民俗学专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如人类学、社会心理学、原始社会史等),指导教师本身就十分缺乏,致使教师必须与学生一起进行补课。
作为一个民俗学者,除了牢固掌握本学科的知识以外,还要对相关学科(如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文学、历史学等)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并且能够熟练运用田野作业和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只有这样,民俗学的整体学术水平才会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民俗学才能够在社会科学之林中扎好根、发好芽。
4、民俗学爱好者众多,但专业研究人员不足;民俗学群众性学术组织虽多,但专业研究机构不健全;社会上民俗活动不少.呈现出的却是一种虚假的学术繁荣,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民俗学潜在的诸多问题。
现在,全国有省市级的民俗学会近3O个,地县级的民俗学会则更多,尽管相当一部分学会有名无实,根本不搞学术活动,但每年全国各地组织的民俗学的会议也在十几次。而且近几年地方性学会动辄组织全国性、甚至国际性学术会议,声势浩大,规模不小,确实也在社会上为民俗学制造了一定的影响。除了学术组织举办的民俗学的活动以外.一些政府部门,其他的社会团体也利用民俗或者打着民俗的旗号举办一些活动。诸如此类,都造成了在社会上民俗学似乎十分繁荣、十分走俏的现象。
但从学科发展和学科建设的角度来看,对上面所说的这类民俗活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许多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参加人员虽然不少,论文数量也很可观,但学术水平不高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造成学术水平不高的原因固然与我们学科尚处于初创恢复阶段有关,更重要的还是由于民俗学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学术水平较差。我国民俗学的队伍中,大约80%以上是在基层从事群众文化或者地方史志工作的人员;还有一部分是在政府部门的业务人员或管理人员,他们涉足民俗学的原因,是由于所从事的工作与民俗相关;在大学或科研单位中进行民俗学研究的专业人员,在整个队伍中所占的比例大约不足10%。基层的研究人员受条件所限,主要是进行一些地域民俗的调查和研究丁作;政府部门的民俗学研究者,主要是利用民俗学的现有成果为时政服务;因此,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的任务主要是由在大学和科研部门从事民俗学专业研究的人员来完成。而这部分专业人员的状况又是如何呢?民俗学在多数大学里,过去都依附在文学等其他学科之中,缺少起码的资料、教学、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的积累,起步就处于劣势;而且,现在多数大学里的民俗学的教学或行政,仍然没有摆脱受制于其他学科的状况,没有取得与其他学科同等的地位。至于民俗学在科研机构中的处境更是不容乐观。至今在国家科研机构中(如社会科学院)尚没有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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